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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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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7-017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韩城市煤化工业园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保平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董事吉忠民、吉红丽,独立董事陶树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段飞因病休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何晓明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副总经理张林兴、副总经理梁小忠、财务总监刘芬燕、总工程师王彩凤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第4项议案。

上述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项议案(已剔除担任董监高投票)。

3、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保平、李光平、李博、李朋、吉红丽、张林兴、姚炜。

(1)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414,000,0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52%。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2)李保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4%。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3)李光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之弟,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4%。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4)李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之子,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4%。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5)李朋,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之子。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4%。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6)吉红丽,系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1%。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7)张林兴,系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1%。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8)姚炜,系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9,075,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8%。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刚、田瑀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