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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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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33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定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17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4月13日(周四)下午2: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12日下午3:00—2017年4月13日下午3: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地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何宏伟董事(受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79,693,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0614%。

其中:(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72,941,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648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751,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3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751,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31%。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751,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31%。

7.公司董事1人、监事1人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交口棋盘山风电场99.5MW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79,640,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5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98,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94%;反对5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曲凯、王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3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7004)。因公司正在筹划可能涉及公司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且预计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露天煤业,证券代码:002128)自2017年3月17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经公司与有关各方预计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31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并预计在2017年4月17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2017年4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4月1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4月17日前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现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7日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组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仍在论证中。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初步计划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属于电力、铝业等行业,具体标的资产范围仍在论证中。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3月16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3月16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情况:

三、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7 年 5月17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7年5月17日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