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更正和补发上网文件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7-临020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更正和补发上网文件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4月11日披露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使部分财务数据在摘录过程中出现差错及遗漏了部分上网披露文件。现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及补发上网。更正及补发上网内容如下:
一、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内容: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外币性项目摘录出现差错。
原内容为:
外币货币性项目:
■
更正后的内容:
■
原内容:
汇率风险:
■
更正内容:
■
原内容: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
更正后的内容:
■
原内容:母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
■
更正后的内容:
■
原内容: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信用风险项下: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50,323,449.38元。
流动风险项下:于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82,471,984.41元。
更正后的内容: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58,554,007.95元。
于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52,471,984.41元(未包括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3亿元)。
二、遗漏部分上网文件:
上网披露文件时,遗漏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现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补发上网,修订后的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补发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由此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公告编号:临2016--021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1日,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该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及相关法定披露事项鉴证费用为75万元;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需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业务资格,在公司以往相关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相关费用水平合理,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11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5日
至2017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4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15:00 前
2、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
邮编: 311817
电话: 0575-87847722
传真: 0575-87847722(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电子邮箱: touzizhe@goldensea.cn
联系人:、 胡莎、高飞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