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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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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 4月20日—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4 月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4月 20 日下午 15:00至 2017年 4 月 21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 )

(七)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申请2017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201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陈先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陈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陈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陈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选举:

(5)选举喻荣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选举周学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徐景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的议案》;

(1)选举宋玉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张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非职工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议案 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登记时间:2017年 4 月14 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 62586500-7040

联系人:陈俊、姚伟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557

2、投票简称:洽洽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4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洽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 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2,候选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2,候选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议案 13,有 2 位监事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5:00至2017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