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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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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为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1.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宁波城投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50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实际余额5.00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向贷款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二年,自2017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2日),年利率为固定利率5%,本公司和浙商银行于2017年4月13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号(20100000)浙商银借字(2017)第02661号】。

为保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履行,宁波城投与浙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同时,为确保宁波城投按主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获得足额清偿,本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向宁波城投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不可撤销地向宁波城投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额度为1.00亿元,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和反担保事项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额度内。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富达关于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关联交易)的公告》、《宁波富达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8 亿元,注册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宁波城投资产总额1002.49亿元,负债总额 689.87亿元,其中借款总额459.92亿元,应付债券126.16亿元,资产负债率89.56%。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4.45 亿元,注册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 355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力器具、电机、文具、鞋帽、工艺品、水暖管件、塑料制品、模具、金属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除尘设备、环卫车辆配件、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家电维修;计算机产品设计;自来水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54.93亿元,负债总额 120.5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25.94 亿元,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2.63亿元,长期借款 28.56亿元,资产负债率 77.84%。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59 亿元,净利润1.27亿元。

四、《证合同》和《反担保承诺函》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履行,2017年4月13日宁波城投与浙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合同号:(332047)浙商银保字(2017)第00001号】,为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宁波城投提供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20100000)浙商银借字(2017)第02661号】形成的债权,约定业务种类为中期流动资金借款,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1.00亿元,期限二年,自2017年4月13日始至2019年4月12日止。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反担保承诺函》主要内容

为确保宁波城投按主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获得足额清偿,本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向宁波城投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不可撤销地向宁波城投提供反担保:

1、反担保类型为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范围为:宁波城投履行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20100000)浙商银借字(2017)第02661号】形成的债权项下保证义务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宁波城投为实现追索权而支付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3、保证期间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和反担保事项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额度内。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50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实际余额5.00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84,5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348,610.7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81%;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43,5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 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1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