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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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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187号文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完成。本次共向15名发行对象共计发行27,867,706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10,877,007股。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释 义:

一、交易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股份锁定期承诺

1、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

涂必勤、黄飞明同意并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将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自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谦怀投资同意并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将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自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若其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其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作为三旗通信的交易对方,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进一步承诺,在其各自股份锁定期届满,将根据其承诺净利润的完成情况分批解锁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29页的相关内容。

2、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

邹鋆弢、魏翔、王明青和秦东方同意并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将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自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李魁皇、冯曼曼、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同意并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将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自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若其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其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作为英卡科技的交易对方,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进一步承诺,在其各自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将根据其承诺净利润的完成情况分批解锁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30页的相关内容。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

肖行亦、中欧润隆、嘉佑投资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配套资金的认购方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

1、三旗通信

(1)业绩承诺期间

业绩承诺期间为2016-2019年度。

(2)业绩承诺金额

涂必勤、黄飞明、谦怀投资作为业绩补偿承诺方承诺:三旗通信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及6,600万元。

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31页至36页的相关内容。

2、英卡科技

(1)业绩承诺期间

业绩承诺期间为2016-2018年。

(2)业绩承诺金额

邹鋆弢、魏翔、王明青、李魁皇、冯曼曼、秦东方、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作为业绩补偿承诺方承诺:英卡科技2016年度、2017 年度及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1,200万元及1,600万元。

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36页至40页的相关内容。

四、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