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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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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50版)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19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和相关指定媒体披露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对外担保公告》等系列公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导意见,公司对相关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正: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补充内容:

1、鉴于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机车公司”)和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进气公司”),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和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产管理公司”)股权。

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要求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如无法向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则将所持股权质押给公司或承诺在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损失时按投资比例承担相应损失。

2、2016年度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6.22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向上述三家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14亿元,期间未出现逾期付息或未归还本金等情形。

二、对外担保公告

补充内容: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股东)提供授信担保,将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从而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三、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补充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将根据交易金额、交易对手方等具体情况,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或审议程序。

四、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补充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拟分别向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宗申集团”)等关联方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和1亿元的保理融资款或融资租赁款。该关联交易是在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以内,资金来源为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金。

2、截止披露日,公司与宗申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807.09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或商品28,378.48万元,接受劳务或商品4,679.63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269.86万元,支付租赁费用333.48万元,收取租赁费用134.63万元,资产转让11.00万元。

五、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更正内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重新提交审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补充披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超过20%的专项意见》、《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补充或更正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20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鉴于公司前期向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额贷款公司”)、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以及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提供的不超过10亿元、5亿元和6亿元的财务资助授权已到期。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金融规模和盈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并新增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继续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

(2)继续向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5亿元;

(3)继续向宗申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6亿元;

(4)新增向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5亿元。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10%执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74%,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2、注册资本:51,000万元

3、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4、主要经营业务: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

5、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50%股权、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机车公司”)持有宗申小额贷款公司9.8%股权、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进气公司”)持有宗申小额贷款公司8.82%股权、其他10家非关联公司合计持有31.38%的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小额贷款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9,543.01万元,负债总额34,739.74万元,净资产64,803.28万元,营业收入11,551.12万元,利润总额10,308.77万元,净利润8,728.88万元。

7、关联关系说明:宗申小额贷款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方宗申机车公司持有其9.8%股权,公司关联方宗申进气公司持有其8.82%股权。除此之外,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4、主要经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5、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 85.1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非关联法人合计持有 14.84%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保理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413.50万元,负债总额8,084.50万元,净资产6,329.00万元,营业收入1,409.76万元,利润总额836.66万元,净利润783.37万元。

7、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2、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3、成立时间: 2016年4月21日

4、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5、股东持股情况: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持有100%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资产管理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752.36万元,负债总额214.02万元,净资产10,538.34万元,营业收入522.63万元,利润总额318.13万元,净利润238.34万元。

7、关联关系说明:宗申资产管理公司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宗申小额贷款公司50%股权,公司关联方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分别持有宗申小额贷款公司9.8%股权和8.82%股权。除此之外,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 黄培国

2、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3、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4、主营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5、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全部完成工商注册和资金认缴工作,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将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5亿元、6亿元和5亿元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含)。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分别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均按照年化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用;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占用费用;

5、若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6、本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公司产业链金融板块的发展,公司将参照重庆市金融办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能够确保公司对外资助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仅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金融业务规模水平,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5亿元、6亿元和5亿元的财务资助。

七、其他说明

1、鉴于公司关联方—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和宗申资产管理公司股权。

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要求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如无法向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则将所持股权质押给公司或承诺在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损失时按投资比例承担相应损失。

2、2016年度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6.22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向上述三家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14亿元,期间未出现逾期付息或未归还本金等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74%。除此之外,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承诺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21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前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部分授信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继续或新增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将继续提供以下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发动机公司”)提供额度为5.5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通机公司”)提供额度为9.2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3)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宗申巴贝锐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巴贝锐公司”)提供额度为0.05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公司将新增提供以下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发动机公司提供额度为1.9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为全资子公司—通机公司提供额度为4.4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3)为控股子公司—宗申巴贝锐公司提供额度为0.08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4)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零部件公司”)提供额度为2.1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5)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吉达动力机械营销有限公司(简称“宗申吉达公司”)提供额度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耀军

注册资本:74,371.02 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3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电动机及零配件、变速箱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加平

注册资本:25,827.03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

成立时间:2000年8月22日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发电机、发电机组、通用汽油机及零部件、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林业机具、普通机械、叉车、卡丁车、电器产品及零部件。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重庆宗申巴贝锐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26号6幢(宗申工业园)

成立时间:2013年4月7日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发电机、发电机组、拖拉机、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林业机具、普通机械、叉车、卡丁车、生物质燃料加工设备、生物质燃料燃烧设备及上述产品零部件;普通货运。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55%股权、意大利 barbieri 公司持有40%股权、自然人 Stefano Bicchielli 持有5%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4、重庆宗申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26号6幢

成立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销售:摩托车零部件、通用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大型农机零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重庆宗申吉达动力机械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1,1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46(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4 日

主营业务: 销售:摩托车发动机、电动电机、摩托车零部件、通用机械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配送服务(不含普通货运)、网络建设;货物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子公司提供授信的担保协议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生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主要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以上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发动机公司、通机公司、吉达公司、巴贝锐公司、零部件公司,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上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以上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审批的向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度为31.83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39亿元,分别占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90.27%和15.29%。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第三方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审批的向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度为33.31亿元。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股东)提供授信担保,将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从而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22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经营规模,公司拟授权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

(1)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提供贷款,额度为6亿元,在日峰值不超过6亿元的情况下,该额度可重复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授权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提供贷款,额度为1亿元,在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的情况下,该额度可重复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5%,根据深交所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办理与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批准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贷款对象为经营稳定、还款来源明确、抵押物充足且易于变现的企业;

2、若贷款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则根据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相应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3、贷款对象必须有第三方全额担保或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贷款的额度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和1亿元,单笔贷款额度均不得超过1亿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利率不低于当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是基于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贷款,在企业信用征信、资产处置、贷款回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且贷款对象需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能够较好地保证借款的本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符合公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且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内部审批流程清晰,风险控制制度完备,贷款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将根据交易金额、交易对手方等具体情况,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或审议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23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宗申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

2、宗申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注册资本:8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2073773X

成立时间:1995年3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制造摩托车和发动机;设计、开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部件、农耕机械、机械模具、电瓶;摩托车修理;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摩托车润滑剂。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

股东持股情况:左宗申持有90%股权、袁德秀持有1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集团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006,843.23万元,净利润51,492.34万元,资产总额1,620,731.13万元,净资产615,902.8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宗申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交易其他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主要经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 85.1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非关联法人合计持有 14.84%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保理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409.76万元,净利润783.37万元,资产总额14,413.50万元,净资产6,329.0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保理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名称: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培国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

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主要经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全部完成工商注册和资金认缴工作,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关联方协议签署具体情况

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将与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开展以下业务:

(1)宗申保理公司为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理融资款;在实施有效期内,融资额日峰值不超过5,000万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实施;

(2)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宗申保理公司向第三方发放保理融资款提供连带担保;

(3)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为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融资租赁款;在实施有效期内,融资额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实施;

(4)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向第三方发放融资租赁款提供连带担保。

2、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期限:本框架协议由宗申集团、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宗申保理公司三方协商签订,有效期一年;

(2)宗申保理公司向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款时,单笔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笔保理融资的年化利率不低于其他外部单位同期在宗申保理公司同类保理融资的最低利率;

(3)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向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款时,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笔保理融资的年化利率不低于其他外部单位同期在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同类融资租赁的最低利率。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公司产业链金融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上下游资源,提高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

六、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客观公允,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披露日,公司与宗申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807.09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或商品28,378.48万元,接受劳务或商品4,679.63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269.86万元,支付租赁费用333.48万元,收取租赁费用134.63万元,资产转让11.00万元。

八、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拟分别向宗申集团等关联方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和1亿元的保理融资款或融资租赁款。该关联交易是在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以内,资金来源为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24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进行了公开披露。经核查,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总额及部分事项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2016年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08,7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17,828.45万元,超出9,128.45万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额的主要情况

单位:万元

二、造成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的原因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销售产品或商品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情况

2016年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88,0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97,053.44万元,超出金额为9,053.44万元,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数量增长较快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初,公司预计与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宗申”)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3,000.00万元,因江苏宗申新品车型销量增长,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发动机公司”)采购的发动机产品数量增加,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9,355.22万元;

2、2016年初,公司预计与河南力之星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力之星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00.00万元,因河南力之星公司摩托车整车产品销量增加,向发动机公司采购的发动机产品数量相应增加,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990.12万元;

3、2016年初,公司预计与宗申.比亚乔佛山摩托车企业有限公司(简称“佛山比亚乔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00.00万元,因佛山比亚乔公司摩托车整车产品销量增加,向发动机公司采购的发动机产品数量相应增加,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1,211.17万元;

4、2016年初,公司预计与重庆宗申车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车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800.00万元,因宗申车辆公司摩托车整车产品销量增加,向发动机公司采购的发动机产品数量相应增加,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145.44万元。

(二)采购商品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情况

2016年公司采购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5,4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6,371.51万元,超出金额为97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初,公司预计向重庆宗申吕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吕田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为7,5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9,775.18万元,因发动机公司产量增加,向宗申吕田公司采购发动机零部件数量增加,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2,275.18万元;

2、2016年初,公司预计向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塞尔瓦水上动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零星单位采购商品金额为100.00万元,因发动机公司产量增加,向其他零星单位采购的发动机零部件数量增加,导致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477.31万元。

(三)资产租赁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情况

2016年公司资产租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657.33万元,超出金额为57.33万元,主要是因为技术中心投入使用,向关联方出租的收益增加所致。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主要关联方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备注: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江苏宗申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 ;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宗申车辆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1)如果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2)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定价;(3)若上述价格均不适用,价格将基于成本加不超过10%的合理利润而确定。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1)如果没有作出特别的约定,原则上当月货款应当月结清;(2)即使作出特别的约定,货款支付不应超过交货后的3个月。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可以有效地稳定原有产品用户,使公司生产的产品有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超出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可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均未发生变化,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25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30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在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独立董事马东立先生、王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仁平先生出席。董事长左宗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2016年工作情况作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第九节。

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4,350,807.60元,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8、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9、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0、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2017年信息披露报刊的议案》;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2017年信息披露报刊。

1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1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14、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1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贷款、票据贴现、订单融资、押汇及远期结汇、法人账户短期透支、保函及保理业务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开立信用证等。有效期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16、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对外担保公告》。

17、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开展理财业务的公告》。

18、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19、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重新提交审议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2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认购南洋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终止认购南洋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董事会相应终止公司管理层签署认购南洋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

2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1-9、12-20、2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26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4月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5月1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5月1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26号,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将以下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10、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2、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3、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1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重新提交审议的议案

20、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2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以上第13、18、19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6年度工作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8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投票代码:361696

2、投票简称:宗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