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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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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17-002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4月12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参考经济社会和旅游行业形势以及黄山风景区旅游发展前景的分析,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经营班子下达2017 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实现营业收入 17.26亿元,净利润 3.8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8.96%,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5.21%。如遇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视情予以调整。

四、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106,034.13元人民币,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352,106,034.13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611,944,466.32元人民币,扣除提取盈余公积34,477,014.54万元及本期支付普通股股利89,676,000.00元人民币,年末未分配利润1,839,897,485.91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6年末总股本747,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9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1,987,000.00元人民币。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上述B股股利以美元派发,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3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分配预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七、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八、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九、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十、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十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2017-003号公告。

十二、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2017-004号公告。

十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新增“累积投票制”和“党建工作”相关条款和内容,并对原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7-005号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2017-006号公告。

十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相关报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给该审计机构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工作在本公司所在地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含五亿元)。

十九、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17-003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94号文《关于核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8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806.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866.1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29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如下:1、投资14,166.13万元用于黄山风景名胜区玉屏索道改造项目;2、投资28,000.00万元用于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3、投资6,7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合计投资额为48,866.13万元。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形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00万元,即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对黄山玉屏索道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黄山玉屏客运索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参见公司2016-037号公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700.00万元(参见公司2017-004号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情况

(一)项目建设延期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延期项目为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原计划建设期2年。该项目的建设地址位于黄山的核心景区北海景区,由于北海宾馆系黄山景区的历史和标志性建筑之一,备受各方关注,因此公司多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充分做好方案论证,导致该项目推进延后。

(二)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2016年11月,该项目设计总承包招标完成后,项目组会同中标单位围绕消除安全隐患、传承历史文化、完善内部功能、优化交通动线、提升接待品质五个方面,对设计方案进行反复打磨,力求精益求精,现已完成项目设计,待方案报批审定后,公司将推进北海宾馆主体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该项目建设延期,将在一定程度上延迟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但系公司从黄山风景区实际情况出发,兼顾长远发展的考虑,不涉及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项目的有序进行,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黄山旅游延期建设“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符合实际情况,不涉及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国元证券对黄山旅游延期建设“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17-004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该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94号文《关于核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8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5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9,806.7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40.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866.1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29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形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00.00万元。2016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7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0,166.1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1,035.35万元,累计手续费支出共计0.0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1,201.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8月27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天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景区支行(以下简称“协议银行”)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玉屏索道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即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12,000万元对黄山玉屏索道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黄山玉屏客运索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同时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66.13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全部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的今后建设投入(详见公司2016-037号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8,7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2429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黄山旅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黄山旅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黄山旅游董事会披露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实际相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17-005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新增“累积投票制”、“党建工作”相关章节内容,并对原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累积投票制”相关内容

(一)《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

修订前: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换届的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提名,换届的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代表担任监事的人数。监事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拟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换届的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提名,换届的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代表担任监事的人数。监事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同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当公司股东单独持有公司股份达到30%以上或与关联方合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0%以上时,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

修订前:

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拟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二、新增“党建工作”章节内容

(一)《公司章程》第一条

修订前: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拟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在原章程第七章后,新增加“党建工作”章节

第八章党建工作

第一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八十一条根据《党章》规定,成立中国共产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党委设立综合性党务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八十四条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营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三、调整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修订前:

第十三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运输,饮食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组织举办与旅游相关的贸易活动,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

拟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运输,饮食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度假、疗休养相关服务,组织举办与旅游相关的贸易活动,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

上述经营范围的调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原《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17-006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原与有关关联方签署的系列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已到期,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司决定:1、与关联方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山管委会”)重新签署《天海招待所承包经营合同》;2、与关联方黄山风景区供水有限公司重新签署《西海水榭租赁合同》。

(注:公司原与关联方黄山管委会签署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景区公共支撑服务协定》,与关联方黄山风景区用电服务公司签署的《用电服务协议》,由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协议相关服务内容和定价依据尚需根据公司和黄山景区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目前公司正与相关关联方进行协商,拟待相关协议内容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黄山管委会

黄山管委会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业务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组织实施风景区规划,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审查、监督有关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和保护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负责封山育林,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做好爱护黄山、保护黄山的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与风景区保护的有关其他事项。

2、黄山风景区供水有限公司

黄山风景区供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成;注册及办公地址:黄山风景区逍遥亭;经营范围:供水、小型水管安装、水卫材料销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天海招待所承包经营合同》

合同规定:本公司承包黄山管委会所属天海招待所,原双方签订的《天海招待所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协议期内承包款为每年505万元。

2、《西海水榭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本公司租赁黄山风景区供水公司所属西海水榭作为员工宿舍,租金为每年310万元。本次租赁期为3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上述承包经营天海招待所的承包费定价,是建立在原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基础上,并参照附近宾馆利润增长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承租西海水榭的年租金定价,是建立在原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黄山风景区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景区的统一管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相关关联交易的协议。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17-007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一、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三、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四、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五、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系公司从黄山风景名胜区实际情况出发,兼顾长远发展的考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2017-003号公告。

七、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2017-004号公告。

八、关于《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九、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续签的关联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内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协议概要性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政策和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2017-0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