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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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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20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09.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973.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偿还贷款   50,000.00 50,000.0050,000.00 0.00 50,000.00 0.00 100        
支付长期应付款   17,239.29 17,239.2917,239.29 8,420.28 17,003.01 -236.28 98.63        
补充营运资金   30,970.70 30,970.7030,970.70 11,589.70 30,970.70 0.00 100        
合计   98,209.99 98,209.9998,209.99 20,009.98 97,973.71 -236.2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615,047.02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532 公司简称:宏达矿业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17)第3676号】,公司2016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631,182.0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10,057.84元;母公司201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为167,739,944.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07,552,191.6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9,812,247.5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为负,考虑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为保证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安全稳健运行,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出于对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决定2016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矿产品销售;矿山设备及备件备品的购销;采选矿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目前,公司拥有临淄宏达、东平宏达、潍坊万宝三家全资子公司及一家参股公司金鼎矿业从事上述业务。

铁矿石是指含有铁元素并具备开采价值的矿石,根据主要成分的不同,可分为磁铁矿、赤铁矿、褐铁矿、菱铁矿等。铁精粉的主要用途是冶炼钢铁,而钢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汽车、船舶等各个行业。公司生产的铁精粉具有杂质含量较少、含铁品位较高、粒度均匀等特点,是钢铁冶炼理想的原材料。公司选矿主要采用磁选法,但各个矿山矿石中杂质及矿石品位各不相同,因此洗选工艺有一定区别。临淄宏达选矿厂为综合利用矿石中的铜、钴等矿产资源,还同时加入了浮选工序来分离铜和钴。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生产铁精粉38.09万吨,同比减少57.84%;销售铁精粉45.80万吨,同比减少49.08%;铁精粉的平均销售价格为457.71元/吨,同比下降5.46%;实现营业收入25,423.50万元,同比下降46.85%;公司参股公司金鼎矿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978.64万元,为上市公司带来投资收益1,803.43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平宏达及潍坊万宝因铁矿石品位较低,开采成本高,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公司平稳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二)报告期内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以铁矿石选矿及铁精粉销售为主,公司由供销部统一负责铁精粉的销售,子公司只负责生产和出货。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是周边钢铁企业和铁矿石贸易商,销售价格在综合考虑国内外铁矿石价格走势的基础上,主要参考同处山东地区的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的报价,并根据铁精粉品位、杂质含量和客户关系等因素,和客户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对铁矿石贸易商通常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进行销售,对钢铁企业会综合评价合作关系和信用情况后,再确定是采用先款后货还是赊销的方式销售。

(三)行业情况说明

国际铁矿石价格自2011年高点之后,进入了长达5年的下探过程,最终于2015年底探底40美元/吨的历史相对低点。2016年,国际铁矿石价格开始触底反弹,随着国内钢材市场价格上涨,拉动上游铁矿石价格也有一定程度走高。截至2016年12月末,进口铁矿石价格上升至80美元/吨水平。随着铁矿石价格从2016年年初40美元/吨持续上涨至80美元/吨,国际矿商的盈利水平正大幅改善。澳洲矿业巨头力拓(Rio Tinto)2017年2月8日公布的2016财年报告显示,力拓2016年全年实现合并销售收入338亿美元;当期收益51亿美元,同比增长12%;净利润也从2015年亏损8.66亿美元大幅提升至2016年净利润46.17亿美元。随着国际铁矿石价格的升高和世界四大铁矿石企业通过价格低迷期的产能扩张在全球增加市场占有率,目前,四大铁矿石企业全球铁矿石市场占有率已达70%,由于市场被上述四大铁矿石巨头所垄断,因此铁矿石价格总体波动趋势受上述四大铁矿石巨头影响较大,目前总体在低位波动。

国内方面,中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消费国,也是最大的铁矿石消费国。由于开采成本及环境制约,中国所需要的铁矿石目前80%以上需要进口,主要进口自澳大利亚和巴西。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共进口铁矿石9.527亿吨;2016年,这一数据增至10.24亿吨,同比增长7.5%。由于中国许多高成本铁矿石相对进口铁矿石不具有竞争力,许多矿山被迫关闭,2016年5-7月份中国铁矿石原矿产量同比下降8%。经过对铁矿石品位进行折算,2016年中国铁矿石产量同比下滑12%。高成本铁矿石企业持续停产和一些亏损的国营钢厂关闭,导致中国国内铁矿石产量出现了下滑。据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介绍,2014年以来,国内铁矿石产量下降达47%,仅2016年前三季度中国铁矿石企业已退出市场780家,占铁矿石企业总数的1/3。受国际铁矿石巨头对国内市场的挤占以及国内铁矿石产量持续下滑影响,预计未来中国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程度将进一步加强。目前尚未关停的国内铁矿石产能,虽然在过去4年中通过不断降本增效,使得生产成本从90美元/吨下降至70美元/吨,但相较进口矿,仍然在成本环节没有竞争力。这部分产能主要是凭借下游钢厂客户距离港口较远的运距壁垒,依靠“价格+运费”的整体优势生存。由于国内钢铁行业长期产能过剩,早在2014年就进入了峰值区间,未来大的趋势是减量发展。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近期,铁矿石价格难以恢复至高位水平运行,后期很可能出现小幅波动或者下滑。

(关于行业情况说明的相关参考资料:1、《2016年国内钢铁市场回顾及2017年展望》;2、《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3、《2016-2021年全球铁矿石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4、《Rio Tinto 2016 Annual Report》);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2016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统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统计数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季度间差异的原因主要为:第二季度公司的参股公司宏投网络因收购Jagex公司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导致投资收益为-2,471.01万元,第三季度公司的参股公司宏投网络完成对Jagex公司的股权收购,从而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732.10万元,第四季度公司出售宏投网络25%股权,实现投资收益2.5亿元(税前)。

注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中,第一季度收回宏达钢铁拖欠铁精粉款项9,612.40万元,

第三季度以电汇方式回款较多导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017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与上海晶茨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宏达矿业无限售流通股77,409,858股股份(占宏达矿业总股本的15%)转让给上海晶茨。梁秀红女士为上海晶茨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之配偶,与上海晶茨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晶茨合计持有宏达矿业120,869,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颜静刚先生。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017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与上海晶茨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宏达矿业无限售流通股77,409,858股股份(占宏达矿业总股本的15%)转让给上海晶茨。梁秀红女士为上海晶茨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之配偶,与上海晶茨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晶茨合计持有宏达矿业120,869,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颜静刚先生。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钢厂产能释放加快、宏观经济政策重心转向供给侧改革、环保压力以及期货市场资金大幅撤离等原因,铁矿石价格小幅反弹,但仍处于低位震荡,国内铁矿石供大于求的矛盾依旧突出,面临较大的去产能压力,同时受到进口高品位铁矿石的冲击,国内铁矿石市场形势仍然严峻。面对上述经济形势及铁矿石行业发展现状,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积极开拓思路,挖潜力、促转型、增效益,保证了公司的平稳运行,实现了公司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271,518.59万元,同比增长4.14%;净资产190,700.15万元,同比增长6.34%;实现净利润11,463.12万元。2016年,公司全年生产铁精粉38.09万吨,同比减少57.84%;销售铁精粉45.80万吨,同比减少49.08%;铁精粉的平均销售价格为457.71元/吨,同比下降5.46%;实现营业收入25,423.50万元,同比下降46.85%;营业成本20,182.43万元,同比下降55.18%。公司通过出售参股公司宏投网络25%的股权合计人民币8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5,000万元(税前),实现了扭亏为盈,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8,421.01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仍为亏损。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全称

1 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2 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3 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4 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披露”。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7-018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7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9点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崔之火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认真总结2016年公司董事会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会字(2017)第367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形成《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17)第3676号】,公司2016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631,182.0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10,057.84元;母公司201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为167,739,944.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07,552,191.6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39,812,247.5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报告期内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为负,考虑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为保证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安全稳健运行,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出于对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决定2016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编制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第378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注:除上述董事、监事人员以外,其他董事、监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6年度支付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共计96.0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6年度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123.5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三)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为7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7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毅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公司监事会各位监事认真总结2016年公司监事会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6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17)第3676号】,公司2016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631,182.0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10,057.84元;母公司201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为167,739,944.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07,552,191.6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9,812,247.5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报告期内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为负,考虑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为保证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安全稳健运行,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出于对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决定2016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注:除上述董事、监事人员以外,其他董事、监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6年度支付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共计96.0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6年度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123.5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7-020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矿业”、“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5年7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0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831,320.00股,每股发行价格8.30元(人民币,下同),共计募集货币资金994,599,956.00元,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982,599,956.00元,于2015年8月25日存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其中:存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十路支行(账号:695090699)172,392,914.52元;存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凤凰支行(账号:15232401040007965)500,000,000.00元;存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淄凤凰支行(账号:801105001421002854)310,207,041.48元。上述划入资金扣除验资费、律师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2,099,95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8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5]37040006号验资报告。

根据《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500,000,000.00元、备付长期应付款172,392,914.52元、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7,973.71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9.9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2.43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6.1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十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凤凰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淄凤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认真履行监管协议约定的职责,募集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

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偿还贷款5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偿还贷款总额的100%;

2、支付长期应付款8,582.73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支付长期应付款总额的49.79%;

3、补充营运资金19,381.00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补充营运资金总额的62.58%。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615,047.02元,其中偿还贷款190,000,000.00元,支付长期应付款71,615,047.02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瑞华核字[2015]37040009号鉴证报告。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12月6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16年1月21日,募集资金已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如期收回。公司在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确认。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支付长期应付款8,420.28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支付长期应付款总额的 48.84%;

(二)补充营运资金11,589.70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补充营运资金总额的37.42%。

五、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一)偿还贷款5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偿还贷款总额的100%;

(二)支付长期应付款17,003.01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支付长期应付款总额的98.63%;

(三)补充营运资金30,970.70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补充营运资金总额的100.00%。

(四)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98,209.9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97,973.71万元,尚有236.28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结存余额282.43万元,其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6.28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6.15万元。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第3781号】,发表意见为:宏达矿业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情况。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7-02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未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内容:公司2016年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联营公司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矿业”)采购铁矿石、向其提供劳务;向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采购电、蒸汽;向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能铸造”)采购钢球等辅材。公司2017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鼎矿业采购铁矿石、向其提供劳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未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副总经理孙利兼任关联公司金鼎矿业董事,其持有公司股票7,489,458股,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注1:综合考虑国内外铁矿石行业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实际,报告期内公司铁精粉产量降低,对钢球使用量下降。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三)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2:综合考虑2017年铁矿石价格上涨因素,预计2017年购买铁矿石金额比2016年实际发生的金额有一定幅度提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远清,公司住所为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主营业务为铁矿石开采。金鼎矿业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61,324.48万元,净资产39,574.7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4,978.64万元,净利润7,002.57万元。

金鼎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淄宏达”)的联营企业,公司合计持有金鼎矿业3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孙利先生在金鼎矿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金鼎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淄博乾能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秀华,住所为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主营业务为金属铸件加工、销售等。乾能铸造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9,858.70万元,净资产 7,389.7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615.20万元,净利润559.67万元。

乾能铸造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段连文先生直系亲属的控股公司,2015年12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梁秀红女士,段连文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持续披露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之日起十二月内的关联交易。自2017年1月1日起,乾能铸造已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三)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庞军航,住所为临淄区宏鲁工业园,主营业务为发电、供热。宏达热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0,358.75万元,净资产-5,849.9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857.19万元,净利润-5,109.35万元。

宏达热电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段连文先生的控股公司,2015年12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梁秀红女士,段连文先生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持续披露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之日起十二月内的关联交易。自2017年1月1日起,宏达热电已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及履约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资信良好,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三、2017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铁矿石购销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2017年度金鼎矿业矿石生产计划,经金鼎矿业(甲方)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乙方)协商,就甲方供应的铁矿石数量,以及价格、结算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供应数量:2017年度甲方计划生产铁矿石200万吨,按照30%的配比例,甲方可供应乙方铁矿石数量60万吨,乙方需要甲方安排自行将矿石运走。

2、计量与品位:以甲方称重与化验结果为准。

3、分配及运输:矿石分配比例为4:3:3,以每周作为一个平衡单位,每月平衡一次。对本周内按比例分配给各股东的矿石,若不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运走,其本周剩余矿石数量视同自动放弃,对当月未平衡的矿石,以后不再找补。

4、矿石价格:

(1)现汇含税单价340元/吨。

(2)视铁矿石后期市场行情波动情况以及甲方股东的铁精粉价格,如有铁矿石价格调整,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矿石结算:

①以现汇结算为基础,回款时间为当月矿石结算后(发票出具完毕)的一个月之内。

②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由付款单位承担贴现息,贴现息金额开具在铁矿石发票中。

③贴现息的计算以当期银行规定的贴现息率(当地三家银行的平均贴现率)为基础,根据银行汇票的面额及到期时间,计算贴现金额。贴现率制定后,相对固定。根据银行贴现率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同时报送到各股东财务部门。

④若回款时间超出规定以上者,按日息万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⑤回款超过规定时间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除正常加收滞纳金外,将停止铁矿石供应,直至矿石款付清为止;对停止供应的矿石数量,以后不再找补。

⑥若股东单位不能按甲方规定及时将矿石运走,以及不按规定时间付款停供的矿石,从而造成其他股东单位超运,在货款结算时,其股东超运部分将按照当月铁矿石结算价格下浮8%进行结算。”

《铁矿石购销合同》自2017年2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二)《铁矿石运输合同》主要内容

鉴于金鼎矿业(甲方)铁矿石暂时不能经地表外运的情况,由临淄宏达(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将铁矿石通过乙方运输大巷外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1、甲方产出的铁矿石,自甲方地下胶带运输成品料仓后,委托乙方组织进行料仓放矿并经乙方胶带运输系统输送至乙方选矿厂地表,甲方安排运输车辆及铲车到乙方选矿厂将矿石装车外运。甲方车辆、人员要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协调管理。甲方在工作时造成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费用结算:甲方矿石经乙方胶带运输系统运至乙方选矿厂的矿石,按照每吨矿石18.20元(含税价)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每月月末按照甲方确定的数量结算,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费用支付:每月1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清上月劳务费用。

4、期限:本协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如需继续由乙方胶带运输系统输送,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5、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停止为甲方提供铁矿石运输服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6年发生的以及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参考标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22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淄宏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拟为其合计提供不超过6.55亿元的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现拟为上述授信额度合计提供金额不超过6.5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东平宏达以其采矿权为临淄宏达提供金额为3.43亿元的质押担保;公司为临淄宏达提供金额为3.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

法定代表人:鲁志军

主要经营范围:铁矿地下开采;选矿,铁矿石、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废石、金银饰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等。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请见下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东平宏达对临淄宏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55亿元,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相关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审核批准,实际贷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东平宏达为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东平宏达为临淄宏达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已经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了解和审核,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东平宏达对临淄宏达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对此表示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东平宏达为临淄宏达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也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593.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0%;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公告编号:2017-023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为7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开展了审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了相关的管理建议,圆满地完成了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32证券简称:宏达矿业公告编号:2017-024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5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上海浦东四季酒店2楼万荣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5日

至2017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副总经理孙利兼任关联公司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其持有公司股票7,489,458股,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021-68813500)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