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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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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4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自1996年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其延伸业务的经营,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的开发和建设是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2016年公司销售额达366.8亿元,为历史之最,较上年增长57.42%。报告期内武林壹号 1、4 号楼、金色黎明三期、金色江南、千岛湖东方海岸一期、衢州月亮湾、平湖万家花城 H 地块以及万家星城等部分房产销售结转, 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94.52亿元,比上年上涨54.1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99亿元,比上年上涨39.4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联合评级预计于2017年6月出具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报告及结果将通过联合信用网站预计公告,公司已将通过深交所网站(www.szse.com.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概述

(一)政策与市场分析

2016年我国房地销售规模创历史新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达13.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4%,销售金额达9.9万亿元,同比增长36.2%。2016年城市之间的分化、企业之间的分化越发明显,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16年,面对一线及部分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投资需求爆发的局面,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区域是杭州,未来将重点拓展上海、深圳市场,杭州、上海和深圳房地产发展情况良好。市场情况如下:

1、房地产投资与新开工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

2、商品房市场情况

备注:商品房包括住宅、写字楼、商业性营业用房。

数据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

3、截止2016年末,杭州库存去化周期为5.2个月,上海的库存去化周期为6.32个月,深圳的库存去化周期为13.05个月。(数据来源:中指院)

展望2017年,房地产市场城市之间、企业之间分化将加剧,兼并收购速度加快,行业集中加速。去年国家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对注重品质、品牌的滨江集团是一个重大的机会。2017年根据行业要求变化,公司将装修、环境、服务三张“金名片”调整为:产品的金名片:把装修和环境归属于产品;配套的金名片:包括小区内部配套,小区外部的生活配套;服务的金名片,不仅包括物业服务,还有窗口服务及其他服务工作。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2016年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52,245,423.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17%;实现利润总额2,815,772,957.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98,807,038.77元,比上年增长39.48%。

2016年销售金额达到366.8亿元(含协议金额),是历史之最,第一次冲破了300亿大关,较上年增长57.42%。2016公司位列杭州市场销售金额第二名,占据杭州市场主要市场份额,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对此,我们总结了2016年公司的六大优势:公司团队优势、管理优势、品牌优势、服务优势、合作优势和资本优势,具体如下:

一、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专业、务实、激情、高效的管理团队。团队年富力强,中高管平均年龄40岁,员工平均年龄34岁。团队人员稳定,2016年房产系统离职率不到3%,主要依靠:吸纳优秀管理人员,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型特点,实行标准化管理,一个人做两个人的事情,发1.2倍的工资,保持待遇相对优厚;任人唯贤,打破条框,不论资排辈,员工有多大才能就提供多大的展示舞台;尊重员工,公司上下形成了工作认真努力,尊重自己,相互尊重,对事不对人的优秀文化。

二、管理优势

1、团队精干,同时个人素质、业务能力强,公司目前房地产开发系统人员358人,相比同规模企业人员都在我们三倍以上,差距明显。

2、标准化设置,一个10-20万方的项目,标准配置15人。标准化的人员结构管理、人数的管理是滨江比较强的竞争优势,也是一个可长期运作、复制的管理模式。

3、管理成本控制。把成本控制作为一个系列而不是单项进行控制,坚持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基础之上进行工程成本控制,首先从设计入手,从设计出品质,从设计抓效益,把设计前期作为降低成本的突破口,其次是材料采购,公司材料采购的成本优势已经成为全行业中最具代表性和突显的,最后还有我们职业经理人的道德约束,公司成立25年以来,一贯要求所有滨江管理人员开正门,堵后门,自律严谨,在给团队成员提供坚实基础保障的同时,也给合作单位创造最良好的工作环境。

4、2016年提出滨江速度,在时间上达到全国领先,加快周转速度,降低运营风险,所有项目实行标准化管理,不断强化工程管理能力和优势。

三、品牌优势

1、区域品牌领跑者,行业品质引领者。2016年交付近一万套住宅,基本接近零投诉,业主的满意度是最好的检验。

2、产品的标准化。公司通过多年开发积累,形成了标准化住宅产品和公建类产品体系,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

3、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也是我们品牌重要的组成部分。2016年公司打造的第四代精装修在前三代精装住宅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涵盖“地源热泵毛细血管空调系统”等8大科技系统,辅以智能化系统模拟检测,全面提升住宅舒适性。17年更要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寻求本行业及非本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在点上不断做突破,保持领先地位。

四、服务优势

1、窗口服务有很大提高,2016通过我们销售团队的努力,高档楼盘窗口服务已经形成了区域行业的标杆,已处于领先地位。

2、楼盘小区配套服务在同业中已经处于比较完善的阶段,例如目前每个楼盘标准配置的室内和室外泳池和健身会所儿童游乐设施等,将会继续保持并且延伸。

3、滨江物业服务居于行业领先,秉承“业主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企业宗旨,连续五年被中国指数研究院评为浙江省服务品质第一。

五、合作优势

1、合作单位。与滨江建立合作关系的单位有中央企业、首部级企业、地产企业和非地产企业,不仅提升了公司全面合作的业务能力,而且拓展了行业知名度。

2、项目合作。2016年公司合作项目达到了14个,为历史之最。2016年合作开发中的管理输出和品牌输出,为公司获得累计超过12亿元的项目管理服务费。

2、合作团队稳定。与我们合作的供应商,总包方等都是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以团队的形式开发每一个项目。合作模式非常稳定,材料供应单位也相对固定,环境单位包括设施设备单位相当稳定,这是我们做好品质的关键。

六、资本优势

1、企业的信誉等级高。2016年公司主体信用及债项信用等级均为 AA+,在房产民营企业中占领先地位。

2、融资成本低,融资渠道多元。2016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7.21亿元,并以3.46%的较低利率发行公司债21亿元。目前还有9亿元的公司债额度。公司申请中票30亿元,启动一期9亿元,发行利率5.1%。此外,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了中期票据和公司债额度各30亿元。

公司信贷、不动产贷款成本都很低。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和结算项目情况如下:

截止2016年末,公司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竣工项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代建项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自持商办房地产出租情况如下: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融资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续上表)

[注]根据公司与滨通公司合作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拥有滨通公司股东会50%的表决权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的投票权,对上述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故自2016年9月底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根据公司与滨旭公司合作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拥有滨旭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的投票权,对上述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故自2016年12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增加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戚金兴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全岁先生、贾生华先生、于永生先生、王曙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杨全岁先生于2016年5月16日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52,245,423.65元,比上年同期上涨54.17%;实现利润总额2,815,772,957.68元,比上年同期上涨35.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98,807,038.77元,比上年上涨39.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8,301,472.00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830,147.20 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4,467,488,728.04 元,扣除2015年度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102,620,202.08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69,339,850.76 元。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97,799,351.1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69,339,850.76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剩余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

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若公司子公司通过银行或其它方式融资,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将按与合作方的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7-025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项目公司将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和项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为提高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6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7-026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合作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限: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授权内容:

1)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2)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4亿元。

关联董事朱慧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7-027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金融投资业务的运作效率,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7-028号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债权投资业务的运作效率,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实施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的额度不超过6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7-029号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7-030号公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和品牌优势,实现合作开发项目的利益最大化,公司的合作开发项目通常由公司提供开发管理服务并向公司支付管理服务费。公司部分合作开发项目的开发主体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该等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公司向此类合作开发项目提供开发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服务费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向此类合作开发项目提供开发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服务费,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董事朱慧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7-031号公告《关于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滨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5425.00万元。

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朱慧明先生和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7-032号公告《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7-033号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若公司子公司通过银行或其它方式融资,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将按与合作方的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子公司:

1、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法定代表人:朱慧明;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受托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2、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10号101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经营)。

3、杭州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双菱路2号288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4、杭州友好饭店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53号;法定代表人:朱立东;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住宿,中餐制售(含凉菜,含点心制售,含生食海产品,含裱花蛋糕,固体饮料),理发,生活类美容,足浴,小型车停车;零售:卷烟、雪茄烟。(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服务:承办会议,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百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系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

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合作开发。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项目公司将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和项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为提高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6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授权董事会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以下情形: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3)公司章程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公司将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各项目公司向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预计如下: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

4、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将对如下事项进行约定:

1)如项目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银行贷款,而项目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合作方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

2)如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

5、财务资助的风险控制措施: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公司与合作方将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

6、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和相关项目的合作方,公司与相关项目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项目合作方情况如下:

1、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武林壹号项目的合作方,上述合作方合计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0号,法定代表人:寿柏年,注册资本:4980 万美元,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网络技术开发。

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0号,法定代表人:寿柏年,注册资本:380,000,000.00 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华家池项目的合作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江商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注册资本:5,443,214,176元;法定代表人:朱旻;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开发,投资管理,市场开发经营,市场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的销售,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和服务,网上交易市场开发经营,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3、河北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融投置业有限公司

河北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北融投置业有限公司是锦绣之城项目的合作方,上述合作方合计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锦绣天成置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河北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 32 号天成商港 ;法定代表人:赵勇强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装饰材料批发、零售。

河北融投置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163 号 ;法定代表人:程耿;注册资本:壹亿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及物业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销售策划代理;对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采矿业、科技、能源、房地产、农业的投资及管理;企业管理,资产并购、重组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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