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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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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6年4月13日上午9:30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946,645.10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240,134,843.67元,减去2015年度利润分配8,040,733.96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147,464.61元。

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9,474,437.53元,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为-84,842,384.45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作为我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配合完成了我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全年财务报告费用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为保证地产开发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对应的项目公司投资额度。

(1)在累计金额不超过80亿元的情况下,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行使决策权。

(2)对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权期限为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运作、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适时实施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3号)等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4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对合营企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预计新增对合营企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 2017年4月13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就《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 年)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对合营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3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16年作为我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配合完成了我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鉴于天健事务所自公司2011年重组以来一直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并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全年财务报告费用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并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运作、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适时实施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概述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二、实施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为主体进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金融机构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以及相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同时,在理财期间将密切与金融机构间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运作、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一年期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并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拟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宋都控股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通过银行委托借款等形式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信用借款(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利率10%向其支付资金占用费。

●过去12个月与控股股东进行的交易: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11号、临2016-015号公告、临2016-016号公告及201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26号公告。过去12个月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累计额发生额10,300万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119,958.58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快速发展,更好的在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获取价格较低的优质开发项目,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拟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宋都控股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通过银行委托借款等形式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信用借款(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利率10%向其支付资金占用费。宋都控股持有公司44.7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委托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委托借款情况概述:

1、借款对象: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委托借款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以每笔借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上述期限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期限。

4、资金占用费: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利率10%向宋都控股支付资金占用费。根据双方约定,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借款事项前宋都控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免收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5、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过去12个月与控股股东进行的交易: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11号、临2016-015号公告、临2016-016号公告及201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26号公告。过去12个月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累计额发生额10,300万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119,958.58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市杭海路227号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 :330000000005972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建材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340,122,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5%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宋都控股一直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经双方协商,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利率10%向宋都控股支付资金占用费。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提供借款能够有效地补充公司现金流,加快公司各个项目的开发进度、增强公司获取优质项目的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委托借款事项依法经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宋都控股本次借款旨在支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鉴于上述情况,同意本次委托借款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016年12月,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签订《关于收购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参照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物业”)的评估结果,宋都集团以26,708,323.86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宋都物业10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宋都集团已收到股权转让款,交易双方已办妥股权转让交割手续。

鉴于宋都物业主要经营住宅物业管理,部分管理楼盘和车位等为本公司开发楼盘,业务关系较为密切。公司根据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公平、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17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宋都物业等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瑾;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127号;成立时间:1995年1月8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除专控),小五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157,89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5元,共计募集资金1,183,499,996.5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67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5,829,996.50元,已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预付保荐费2,000,000.00元及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80,2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49,796.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7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5,096.36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5.28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5,271.6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6.66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平安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平安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项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宋都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实施主体南京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为27,195.83万元、杭州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为-10,473.44万元。

注2:由于相关项目尚在销售,故无法计算整体效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新增对合营企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桐庐大奇山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酒店”)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合营企业进行担保余额为9,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合营企业融资需要,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对合营企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合营企业桐庐大奇山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酒店”)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按照持有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持股比例,针对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和审批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桐庐大奇山郡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桐庐县城金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成立日期:2009年7月9日

营业范围:服务:住宿、足浴、特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桐庐酒店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大奇山郡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杭州大奇山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桐庐酒店100%股权。

本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为杭州大奇山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的规定,桐庐酒店公司的关联法人。

桐庐酒店股权结构: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合营企业桐庐大奇山郡酒店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桐庐酒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为关联法人提供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3、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4、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桐庐酒店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为关联法人提供的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营企业桐庐酒店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融资需要,按照持有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根据公司对桐庐酒店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进行的了解,该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桐庐酒店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合营公司进行担保余额为9,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