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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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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为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合作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期限:自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二)参股子公司范围

1、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

3、公司作为参股方,与舟基(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广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全景医学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方为合作项目而共同投资的公司。

在上述参股子公司中,若公司委派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参股子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参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该等参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授权内容

1、参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足以支付项目运营所需资金,需由参股子公司各股东提供股东借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鉴于上述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50,000万元。具体财务资助金额在各参股子公司中分配如下:

2、参股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时,通常需要参股子公司股东提供担保,鉴于上述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7,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在各参股子公司中分配如下:

3、公司将按照股权比例与合作方同比例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轶磊先生、胡巍华女士针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7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7-034号)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开发。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项目公司将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和项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为提高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72,000万元。具体财务资助金额在项目公司的合作方股东中分配如下: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7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7-035号)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员工跟投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员工跟投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对公司员工跟投计划方案进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同意公司继续推行员工(仅限于正式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跟投计划,员工自筹资金参与,为更好地实现计划目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海投资”) 可为跟投员工按其实际已出资额提供等额的配资选择权;员工跟投将以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投入。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员工跟投计划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在下列授权时间和授权事项范围内审议后不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期限: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中新增员工跟投的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

3、员工跟投比例合计不超过项目公司总股本的20%。

4、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实施员工跟投计划时,可能存在以下关联交易情形:

(1)跟投员工中可包含公司的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控股股东平海投资可为跟投员工按其实际已出资额度提供等额的配资选择权;

(3)员工跟投计划以有限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投入时,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做GP服务员工跟投计划的情况。

(4)员工跟投的合伙企业,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在保证项目公司留足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公司对其股东进行财务资助的权利。

5、具体跟投方案将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予以制定。授权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跟投项目、跟投对象、金额、时间期限、跟投实施方式、步骤等的选择和决定;法律文件制作及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的全部事宜。

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员工跟投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有表决权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轶磊、江利雄、邵少敏、胡巍华、华欣、徐晓针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7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跟投授权事项的公告》(2017-036号)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即任一时点保本理财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授权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7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2017-037号)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

与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权事项概述

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近年来,公司通过合作方式投资的项目数量增多。在合作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公司将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合作项目的运营主体。若公司为项目参股方,且公司委派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参股子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参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为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合作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期限:自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二)参股子公司范围

1、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

3、公司作为参股方,与舟基(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广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全景医学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方为合作项目而共同投资的公司。

(三)授权内容

1、参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足以支付项目运营所需资金,需由参股子公司各股东提供股东借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鉴于上述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50,000万元。

2、参股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时,通常需要参股子公司股东提供担保,鉴于上述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7,000万元。

3、公司对参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和担保金额在各参股公司中分配如下:

4、公司将按照股权比例与合作方同比例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提请授权事项时,关联董事王轶磊先生、胡巍华女士回避表决。本次提请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请授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参股子公司为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具体包括:

1、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范嵘。注册资本:30,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机场路377号2幢112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担任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2、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

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9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杨政。注册资本13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上海全景医学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注册地址:服务: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内科。

3、公司作为参股方,与舟基(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广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全景医学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方为合作项目而共同投资的公司。

三、授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合作项目正常经营开发过程中,公司将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在财务资助及为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上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促进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合作项目日常经营开发所面临的问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促进合作项目顺利开展,使公司的发展战略更顺利地实施。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五、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的累计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52.10万元,无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880万元,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其他事项

(一)在以下期间,公司不得对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子公司

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合作开发。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项目公司将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和项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为提高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7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授权董事会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包括以下情形: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3)合作方股东中可能有员工跟投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涉及关联交易;

(4)公司章程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公司将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各项目公司向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预计如下: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

4、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将对如下事项进行约定:

1)如项目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银行贷款,而项目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合作方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

2)如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

5、财务资助的风险控制措施: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公司与合作方将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

6、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和相关项目的合作方,公司与相关项目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项目合作方情况如下:

1、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杭州武林外滩项目的合作方,其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60万元;住所:西湖区学院路159号;法定代表人:叶晓龙;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商品房销售,城市土地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开发;服务:室内外装璜,水电安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肇庆百花园有限公司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肇庆百花园有限公司为肇庆星湖名郡项目合作方,其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肇庆百花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肇庆市风华路20号阳光华庭商业中心;法定代表人:谢跃辉;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解困房出售及租赁,物业管理服务,水电安装,消防系统安装,室内装饰,门面装修;销售: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房屋预制构件、家俱、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五金建材与设备、汽车配件、电话清洁机器、手工用具和器械、电子化工产品、钟表、纺织品、地毯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化妆品、消毒剂、照明用品、冷藏设备、干燥设备、通风设备。

3、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舟基(集团)有限公司为舟山锦澜府邸项目合作方,其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的股权。

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住所:岱山县高亭镇竹屿新区渔家傲山庄3号楼;法定代表人:王海燕;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与控股,企业管理及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船舶修造,水利围垦。

4、嘉兴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嘉兴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盈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杭州公园里项目合作方,三者合计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9%的股权。

嘉兴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嘉兴市中山西路1811号丽晶广场1803室;法定代表人:祁洪飞;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非等级甲类建筑装潢施工;建材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

杭州盈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场所:杭州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7号八层82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众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杭州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场所:上城区白云路24号22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该有限合伙企业系公司员工跟投企业,是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意见

项目公司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及项目公司营运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双方的合作,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

另外,项目公司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对如下事项做出约定:如项目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银行贷款,而项目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合作方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如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且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项目公司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及项目公司营运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项目公司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对如下事项做出约定:如项目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银行贷款,而项目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合作方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如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且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鉴于上述情况,此类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因公司推行员工跟投计划,在项目公司合作方中可能存在员工跟投的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涉及关联交易。因项目公司对其合作方的财务资助是按股权比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按股权比例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4,826.52万元,无逾期金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452.10万元,无逾期金额。

上述情况业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确认,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确认。

六、其它事项

(一)在以下期间,公司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跟投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年4月14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关联董事王轶磊、江利雄、邵少敏、胡巍华、华欣、徐晓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跟投授权事项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实现共创事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目标与愿景,公司从2016年开始推行员工跟投计划,通过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绑定,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现根据员工跟投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对公司员工跟投计划方案进行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批员工跟投计划的授权事项

公司将继续推行员工(仅限于正式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跟投计划,员工自筹资金参与。为更好地实现计划目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海投资”) 可为跟投员工按其实际已出资额提供等额的配资选择权;员工跟投将以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投入。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员工跟投计划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在下列授权时间和授权事项范围内审议后不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期限: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中新增员工跟投的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

3、员工跟投比例合计不超过项目公司总股本的20%。

4、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实施员工跟投计划时,可能存在以下关联交易情形:

(1)跟投员工中可包含公司的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控股股东平海投资可为跟投员工按其实际已出资额度提供等额的配资选择权;

(3)员工跟投计划以有限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投入时,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做GP服务员工跟投计划的情况。

(4)员工跟投的合伙企业,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在保证项目公司留足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公司对其股东进行财务资助的权利。

5、具体跟投方案将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予以制定。授权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跟投项目、跟投对象、金额、时间期限、跟投实施方式、步骤等的选择和决定;法律文件制作及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的全部事宜。

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员工跟投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有表决权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二、独立董事关于员工跟投授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推行员工跟投计划,目的是为了有效激励团队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建立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团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项目管控水平,并最终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2、因员工跟投资金所占的股权比例较低,上市公司仍占多数股份。以小比例的股权让渡,实现团队成员的有效激励,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此外,由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为跟投员工按其实际已出资额提供等额的配资选择权,有利于达到更好的激励效果,未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次员工跟投计划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员工跟投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员工跟投计划的年度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其中所涉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次员工跟投计划。

三、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授权期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现公司根据生产运营情况及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情况,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授权金额提高至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即任一时点保本理财余额不超过20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其余内容保持不变。该调整内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保本理财事项的披露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即任一时点保本理财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以一个月以内短期为主,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公司将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正规金融机构,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授权期限

本投资事项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

拟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品种和授权期限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均为一年以内的投资品种,具体以一个月以内的短期投资品种为主,投资风险极小,因此,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理财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收益风险。尽管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存在本金损失风险,但其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参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具体投资产品的选购由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公司总裁确定具体购买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指令,具体负责资金的汇划,保证资金安全、及时入账。

(3)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投资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的审计与监督,在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作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使用存量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66,000万元,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23.40%。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海投资”,现持有公司股份134,7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1%)提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在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中新增如下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4月1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3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7-034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7-035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跟投授权事项的公告》(2017-036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2017-037号)。

更新后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附件: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5∶00至2017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9.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13. 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议案;

1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情请见2017年3月31日和4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4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5日、4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方珍慧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