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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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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7 年5月 2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 号)

(四)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朱国强、闵峥

电话:0572-2756170

传真:0572-2756309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证券部

邮编:313000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6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持有本公司44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9%。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持有本公司297.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80%。深创投及浙江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56.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如通过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深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446.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69%。浙江红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297.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0%。深创投和浙江红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合计持有公司7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49%。以上股份已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深创投与浙江红土自取得本公司股份以来,未发生过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56.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内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二)深创投、浙江红土与本次拟减持事项有关的、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指德宏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指深创投或浙江红土)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公司(指深创投或浙江红土)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指德宏股份)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持有股份的100%。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

财务投资退出。

(四)其他事项

在本次减持过程中如因权益变动达到有关信息披露标准的,深创投和浙江红土将按规定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深圳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 月 14日

●报备文件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上接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