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7-2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5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5:00至2017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7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7年4月27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1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拟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7.1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1审议《关于提名陈奕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2审议《关于提名王少侬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3审议《关于提名刘壮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4审议《关于提名邱海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2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2.1审议《关于提名夏成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2.2审议《关于提名谭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2.3审议《关于提名郭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8.1、审议《关于提名李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8.2、审议《关于提名林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7、18需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30-16: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邱海涛 刘晓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有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有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有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7-3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于 2017 年 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26 号),现对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关联人相关财务情况进行了补充,补充后的公告全文披露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四)2017年初至3月31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75.1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注册资本:1,482,870,004.00元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31日

经营范围:从事本企业生产所需自用原木的收购及生产、经营不涉及国家进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管理的装饰木制品及木构件等木材深加工产品;软体家具、一体化橱柜衣柜、智能家具及家具用品的研发和经营;家纺产品、工艺美术品、建材用品、家电电器的销售;装饰材料新产品、木材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活空间的研究和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家私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宜华生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567,995.48万元,净资产729,909.49万元,净利润61,004.27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宜华生活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2、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金砂路52号

法定代表人:陈少雄

注册资本:3,884.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旅馆业(酒店);公共场所(浴室、桑拿、SPA休闲中心、茶座、游泳馆、健身室、美容、美发、商场);娱乐场所(卡拉OK);棋牌室(围棋、象棋、桥牌);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的零售;洗熨服务,停车服务,自有房产租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59,393.65万元,净资产-6,356.31万元,净利润-1,437.22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3、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房产租赁代理,楼宇维修,市政道路建设;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过户至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79,155.97万元,净资产46,056.55万元,净利润-14.24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4、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岛澄莱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姚锦忠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餐饮管理、公共场所(酒店)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341.31万元,净资产-1,006.50万元,净利润-239.92万元(未经审计)。

5、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新城社区观澜大道格兰云天国际酒店裙楼第1-3楼、塔楼1楼、2楼202、3-11楼

法定代表人:韦弦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月6日

经营范围:会务策划、自有物业租赁、旅游用品的销售。^旅业;中、西餐制售;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53759.40万元,净资产11740.28万元,净利润987.35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7年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与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二是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家具及相关配套物品采购费用,主要系公司属下养老项目、医院改造项目、医疗工程项目等的装修需要向宜华生活采购家具及相关配套物品;三是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现有办公场所租赁费用;四是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五是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

1、上述关联交易的产生均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要发生的交易,是确保上市公司能够正常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必要条件。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商品均是在地区及行业内的优质产品,价格合理且具有一定的便利性。

2.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商品定价以及相关的付款条件均保持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中,与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现有办公场所租赁费用、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存在一定的持续性,但在市场上均可以找到其他的替代产品,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造成任何影响,同时公司的医疗健康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购买产品、接收劳务、租赁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7年度拟与宜华生活、汕头市宜华国际大酒店、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订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租赁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公司目前所在办公楼为广东宜华房产,广东宜华原为公司子公司,后出售给公司股东宜华集团,因此租赁办公楼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租赁办公楼参照市场价格,定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7-3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已2017年4月14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17-29)。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有累积投票议案,为了方便网络投票,公司对议案的顺序及投票编号进行了调整及更正,现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关于网络投票事项更正如下:

(一)公告原文中第二大点:“二、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1、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1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4.1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1.1审议《关于提名陈奕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1.2审议《关于提名王少侬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1.3审议《关于提名刘壮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1.4审议《关于提名邱海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2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2.1审议《关于提名夏成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2.2审议《关于提名谭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2.3审议《关于提名郭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5.1、审议《关于提名李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2、审议《关于提名林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拟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更正后:

1、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1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拟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7.1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1审议《关于提名陈奕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2审议《关于提名王少侬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3审议《关于提名刘壮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4审议《关于提名邱海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2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2.1审议《关于提名夏成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2.2审议《关于提名谭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2.3审议《关于提名郭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8.1、审议《关于提名李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8.2、审议《关于提名林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7、18需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告原文中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中的议案设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更正前: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5.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5.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议案16,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更正后: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有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有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有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三)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除上述事项更改外,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刊登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议案内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7-3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类型: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2017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大约为30,000万元~40,0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约为40.68%~87.57%,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范围从医疗综合后勤、医疗工程拓展至养老服务、医疗机构投资及运营、医疗器械销售,上述各版块的业绩在今年一季度均有较快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约为3,500万元~4,500万元,均来于医疗版块主营业务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主要系去年一季度转让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带来大额投资收益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