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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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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海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7-01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海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3日,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甲方”)签订《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海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拓海外市场。

一、合作方的主要情况

企业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804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注册资本:16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总承包;普通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器及器材、电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建筑用钢结构架及上述设备的备用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建材、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焦炭、橡胶及制品、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家具的销售;汽车批发、零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设备招标;工程机械、通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租赁;机电设备成套;成套工程工艺及设备设计;自动化系统及液压系统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进出口业务;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业务,承包与出口自产冶金成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包括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工程、设备监理;设备的售后服务和冶金技术服务。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的唯一经营性资产,具备钢铁联合企业全流程工程总承包能力,是目前冶金行业工程公司中专业领域经营范围最宽泛的企业,部分专业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该公司已将钢铁行业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成功复制到矿业、电力、煤焦化工、节能环保等相关多元化业务领域,并取得重大突破,部分示范项目已投产并通过验收,在海内外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1条 合作内容

1.1 市场宣传

1.1.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的海外市场推广计划及海外相关营销活动中尽量包含对方元素,做到相互宣传,资源共享;

1.1.2 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参与在海外地区开展的行业展会或行业会议,并探讨共同承办相关的重大会议;

1.2 客户开发

1.2.1 甲乙双方各自认定对方为海外市场的战略合作伙伴,共享海外地区资源和经验,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客户等资源,以及国外政治、金融风险分析,政策、法规分析,市场需求、竞争分析等经验;

1.2.2 甲乙双方统一协调,对海外市场共同开发,第一阶段从非洲地区输变电线路改造项目开始进行合作,并逐步向其他地区和国家市场拓展。

1.3 项目合作

1.3.1 双方进行资源整合及资质共享,以联合体形式一起承接非洲输变电改造工程EPC项目,包括前期的市场调研、客户需求分析、活动策划、方案制定与执行等一系列市场活动;

1.3.2 双方共同对招投标的技术文件、商务合同等文件进行拟定;

1.3.3 双方资源共享,保证彼此服务项目互补原则,在各类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应保证对方各自应得利益不受损害;

1.3.4 对于双方以联合体名义承接的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在经营范围内的须由双方提供;对于双方各自承接的项目,如涉及到对方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在保证质量、进度和价格竞争性的前提下,优先由合作方提供。

第2条 合作范围及产品、服务

双方合作范围及产品、服务主要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产品及服务):

2.1 合作范围:工程总承包;承包与出口自产成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包括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维护;设备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等。

2.2 合作产品:电线、电缆、加热电器、电缆桥架、电缆附件及上述设备所需的原辅材料及备用配件等。

第3条 工作模式

3.1 工作内容

3.1.1 甲乙双方应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加深对方业务情况以及产品情况的了解,以开展更进一步的合作;

3.1.2 甲乙双方应及时共享各自的客户信息、公司动态、用户需求等信息, 并保持定期互动更新;

3.1.3 任一方应积极回应对方的问询,包括客户信息、产品价格、服务形式、产品范围、客户需求等。

3.2 工作安排

3.2.1 本协议签订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建立业务层面的定期沟通机制,对合作的进展和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解决;

3.2.2 对于双方设立的海外办事处或海外公司,在不影响对方工作的前提下,双方可以使用对方海外办公设施,并提供办公便利。

第4条 技术服务

4.1 双方各自负责其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文件、技术协议、技术图纸等相关工作;

4.2 双方各自负责海外市场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第5条 其他

5.1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2017年4月13日到2022年4月13日;

5.2 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 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对新合作协议进行协商,原则上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中钢设备签订《海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整体战略,与中钢设备成立联合体,将充分发挥各自在产品、市场、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EPC总承包方式,从非洲地区输变电线路改造项目开始合作,逐步向其他地区和国家市场拓展。

本次合作是公司战略发展布局的重要进展,有利于在国家一带一路国策下进一步开拓合作机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海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