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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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5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及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的通知,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3,491,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82%,占公司总股本的2.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国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0,585,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8.38%,占公司总股本的2.24%。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5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正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下午14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公司董事徐烨烽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2017年3月31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方案已于2017年4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18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万股。将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由37.79元/股调整为18.80元/股。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 2017年4月14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5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8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4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05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3月3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18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万股。将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由37.79元/股调整为18.80元/股。公司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式

(一)调整事由

2017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2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4,898.15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总股本7,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00.00万股变更为15,200.00万股。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4月13日实施完毕。实施完毕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及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式

根据《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若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分别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派息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1、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

Q=Q0×(1+n)=500万股×(1+1)=1000万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18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P=(P0-V)÷(1+n)=(37.79元/股-0.2元/股)÷(1+1)=18.80元/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为18.80元/股。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