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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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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1版)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结合现行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一)》及《公司章程》(2017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879万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5.88万股,合计944.88万股。

2016年4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瑞华深圳验字[2017]48210002号),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由1,315,496,000元减少为1,306,047,200元,股本由1,315,496,000股减少为1,306,047,200股。

该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享有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权利。

《公司章程修正案(二)》及《公司章程》(2017年4月)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忠年先生、职慧女士、于秀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63,163,690.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316,369.03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36,847,321.2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1,519,435,526.39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195,368,692.50元,因此,本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560,914,155.12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1,306,04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分配股利326,511,800.0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234,402,355.12元。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由于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的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前未发生异常变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已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联营企业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以及资金实际使用及需求情况,各自需向当地银行提出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以解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具体如下:

(一)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融资总额在公司最后一期经审计总资产金额30%的额度内,提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贷款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五)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六)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七)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八)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九)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低风险授信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在5,000万元的低风险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相关业务。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一)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63,163,690.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316,369.03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36,847,321.2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1,519,435,526.39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195,368,692.50元,因此,本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560,914,155.12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1,306,04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分配股利326,511,800.0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234,402,355.12元。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由于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监事会认为: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关于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关联交易概述

(1)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17年,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包括烟标、包装产品、纸张、镭射膜等)及采购包装产品,预计2017年销售产品及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2,000万元以内,采购包装产品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

(2) 根据山东市场烟标业务情况,2017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泽”)销售产品(包括烟标等),预计销售金额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

(3) 青岛嘉泽是公司生产用平张纸的供应商之一,2017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嘉泽采购平张纸,预计采购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4) 2017年,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颐泽”)将向青岛嘉泽出租厂房、销售水电燃气及管理服务,厂房租金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销售水电燃气不超过1,500万元。

2、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年发生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嘉泽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青岛嘉颐泽与青岛嘉泽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1) 重庆宏声

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9.277万元。

②. 法定代表人:李德华。

③.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户外广告设计、制作。

④.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重庆宏声总资产(合并报表数据,下同)为89,179.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5,952.9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8,517.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15.60万元。

⑤.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重庆宏声66%的股权,根据公司收购重庆宏声时的协议安排,公司通过股权托管协议将持有的重庆宏声19%的表决权委托给重庆宏声公司另一股东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声集团”)托管,委托时间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因此,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宏声集团为重庆宏声的实际控股股东,在此期间重庆宏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表决权委托到期后,即2016年重庆宏声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了重庆宏声的财务报表。2016年12月19日,公司与宏声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所持有重庆宏声20%表决权委托给宏声集团行使,并经2017年1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自2017年1月1日起,宏声集团为重庆宏声的实际控股股东,在此期间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则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

(2) 青岛嘉泽

①.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②. 法定代表人:冷兆春。

③.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制造:水松纸、铝箔纸、金拉线、BOPP烟膜、卡纸及其它包装材料、胶粘剂(不含危险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④.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岛嘉泽总资产为52,317.20万元、净资产为15,018.2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9,095.33万元、净利润1,681.85万元。

⑤. 与公司的关系:2012年8月公司收购佳信香港100%股权,佳信香港成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而佳信香港持有青岛嘉泽30%的股权,因此青岛嘉泽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青岛嘉泽的投资收益。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同时兼任重庆宏声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2) 青岛嘉泽

佳信香港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佳信香港持有青岛嘉泽30%的股权,因此青岛嘉泽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青岛嘉泽为公司的关联方, 青岛嘉泽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1)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 青岛嘉泽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青岛嘉泽采购平张纸及销售产品,青岛嘉颐泽向青岛嘉泽出租厂房、销售水电燃气及管理服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单位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青岛嘉泽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 02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

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丰田”)及控股子公司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彩印”)共计人民币1,882,567.27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过长,皆属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形成坏账损失。公司通过发催款函等多次催收方式催讨逾期应收账款,但目前该部分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前述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公司对前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除昆明彩瑞印务公司的应收账款在当年度直接核销,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238,722.43元外,其余的应收账款均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