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17-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7-04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传媒”)于2017年4月15日收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海开源发起设立的“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前海开源聚和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前海开源鲲鹏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前海开源鲲鹏”)和“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渤海国际信托-渤海信托·煦沁聚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前海开源煦沁”)合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00,924,92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028%。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简介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3 年1 月23 日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14447214

注册资本:人民币2 亿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22 楼

股权结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北京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深圳市和合投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管理计划实施,前海开源系资产管理人,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相关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的劣后级/普通级委托人,优先级委托人为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截至2017年4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煦沁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98,230,25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8692%。

2017年4月13日,前海开源煦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94,67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1336%,买入均价为11.2654元/股。

截至2017年4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煦沁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00,924,92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028%。其中,前海开源聚和持有30,515,33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126%;前海开源鲲鹏持有9,288,03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4604%;前海开源煦沁持有61,121,55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298%。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00,924,92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028%,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重要安排

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所规定的合作投资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重要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做出本提示性公告,具体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六日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闻传媒

股票代码:000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22 楼

联系电话:0755-88601888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7年4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作为资产管理人代表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凯悦三只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控制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传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闻传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3 年1 月23 日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14447214

注册资本:人民币2 亿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22 楼

电话:0755-88601888

股权结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北京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深圳市和合投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或间接通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前海开源鲲鹏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聚和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凯悦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凯悦”)等三只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华闻传媒(代码:000793)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的5%。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凯悦三只资产管理计划的直接或间接劣后方。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通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权益变动的目的

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可并看好华闻传媒潜在的发展机会,希望通过此次增持,获取华闻传媒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二、 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除本次股份增持外,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直接或间接增持华闻传媒股份的可能性。若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的方式

截至2017年4月12日,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凯悦合计持有华闻传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98,230,250股,占华闻传媒总股本的4.8692%。其中:

1、2016年5月30日至2017年4月12日,前海开源聚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华闻传媒30,965,332股,占华闻传媒无限售流通A股1.5349%,价格区间为9.45-10.00元/股;累计卖出450,000股,占华闻传媒无限售流通A股0.0223%,价格区间为9.97-10.17元/股。

2、2016年6月14日至2017年4月12日,前海开源鲲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华闻传媒9,388,038股,占华闻传媒无限售流通A股0.4654%,价格期间为9.21-9.74元/股;累计卖出100,000股,占华闻传媒无限售流通A股0.0050%,价格期间为9.79元/股。

3、2016年8月10日到2017年4月12日,前海开源凯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华闻传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7,110,211股,价格期间为10.07-11.79元/股,累计卖出华闻传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683,331股,价格期间为10.93-11.49元/股。

2017年4月13日,前海开源凯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华闻传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94,675股,占华闻传媒总股本的0.1336%,买入均价为11.27元/股。

截至2017年4月13日,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凯悦合计持有华闻传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00,924,925股,占华闻传媒总股本的5.0028%。其中,前海开源聚和持有30,515,332股,占华闻传媒总股本的1.5126%;前海开源鲲鹏持有9,288,038股,占华闻传媒总股本的0.4604%;前海开源凯悦持有61,121,555股,占华闻传媒总股本的3.02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或间接通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凯悦等三只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分别如下:

1、前海开源聚和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前海开源聚和成立于2016年5月27日,初始规模30000万元,期限为两年,满6个月后经普通级委托人、优先级委托人及资产管理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资产管理计划。前海开源聚和为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其中普通级委托人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优先级委托人为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普通级委托人出资10000万元,通过优先级委托人配资20000万元。

《前海开源聚和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混合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 资产管理方式:在投资建议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法律法规规定及资产管理人内部规章制度等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资产管理人应当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

(4) 表决权归属:普通级资产委托人有权行使资管计划持有股票的股东权利。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资产管理人应按照普通级资产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指令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包括:所持股票的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的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及其他股东权利事项。

(5) 合同期限:2年。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经普通级委托人、优先级委托人和管理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提前终止,优先级份额的预期收益按照优先级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6) 合同终止的情形: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少于2人;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经普通级委托人、优先级委托人和管理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提前终止;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资产清算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30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8) 对于普通级委托人的风险揭示:本计划的收益分配将优先满足优先级计划份额的基准收益分配,在本计划终止时,普通级计划份额还可能需要用其本金和收益弥补优先级计划份额的投资本金亏损,因此,普通级委托人享有较高的预期收益,但也需要承担更大的投资风险。

(9) 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0.90元(含)、0.85元(含)分别设置为预警线、平仓线。

2、前海开源鲲鹏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前海开源鲲鹏成立于2016年6月8日,初始规模9000万元,期限为两年,满6个月后经普通级委托人、优先级委托人及资产管理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资产管理计划。前海开源鲲鹏为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其中普通级委托人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优先级委托人为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普通级委托人出资3000万元,通过优先级委托人配资6000万元。

《前海开源鲲鹏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混合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 资产管理方式:在投资建议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法律法规规定及资产管理人内部规章制度等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资产管理人应当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

(4) 表决权归属:普通级资产委托人有权行使资管计划持有股票的股东权利。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资产管理人应按照普通级资产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指令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包括:所持股票的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的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及其他股东权利事项。

(5) 合同期限:2年。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经普通级委托人、优先级委托人和管理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提前终止,优先级份额的预期收益按照优先级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6) 合同终止的情形: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少于2人;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经普通级委托人、优先级委托人和管理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提前终止;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资产清算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30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8) 对于普通级委托人的风险揭示:本计划的收益分配将优先满足优先级计划份额的基准收益分配,在本计划终止时,普通级计划份额还可能需要用其本金和收益弥补优先级计划份额的投资本金亏损,因此,普通级委托人享有较高的预期收益,但也需要承担更大的投资风险。

(9) 其他重要条款:本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0.90元(含)、0.85元(含)分别设置为预警线、平仓线。

3、前海开源凯悦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前海开源凯悦成立于2016年8月1日,初始及追加资金总规模为180000万元,期限为两年。前海开源凯悦为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计划委托人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渤海信托·煦沁聚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渤海信托·煦沁聚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委托人为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优先级委托人为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前海开源凯悦资金来源于煦沁信托计划,煦沁信托计划为结构化信托计划,其中劣后级委托人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优先级委托人为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普通级委托人出资60000万元,通过优先级委托人配资120000万元。

《前海开源凯悦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委托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 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 资产管理方式:资产管理人代表本资产管理计划,作为通道服务主体,以接收委托人【投资指令】的方式将本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投资于标的资产。资产管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将委托资产投资于委托人自行选择的投资标的,由资产委托人以书面指令向资产管理人通知投资对象和投资方式,资产管理人按照资产委托人指定的投资对象和投资方式进行投资,由资产委托人代表的信托计划承担投资风险。

(5) 表决权归属:资产委托人自行行使委托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资产委托人选择授权资产管理人或资产托管人代为行使上述权利的,资产管理人或资产托管人应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

(6) 合同期限:2 年,若到期后资管计划持有的股票尚未变现,本计划自动延期至委托财产全部变现完毕之日。

(7) 合同终止的情形: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8) 资产清算安排:资产管理人应在委托财产运作终止日前将全部委托财产转换为现金资产。委托财产运作终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资产管理人向资产委托人提交经资产托管人审核确认的《委托财产投资管理清算报告》,并在该清算报告中列明应付托管费、管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金额、划款日期、收款账户等划款信息。资产委托人在收到清算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进行确认。资产托管人在收到资产委托人对清算报告的书面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清算报告向相应各方支付应付的托管费、管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将归属于资产委托人的资产划拨至资产委托人指定账户。

(9) 对于资产委托人的风险揭示:资产管理人代表本资产管理计划,作为通道服务主体,以接收委托人【投资指令】的方式将本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投资于标的资产;但当委托人的投资指令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监管规定、交易所规则,或者标的资产未进入管理人的投资备选库,则存在委托人的投资指令无法执行的风险。

根据《渤海信托·煦沁聚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作为通道主体,接受劣后级委托人的书面指示向资产管理人发送相关交易指令,当劣后级委托人的投资指令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的监管规定、交易所规则,或者标的资产未进入《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或违反投资限制,则存在受益人代表的投资指令无法执行的风险。

根据上述情况,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凯悦三只资产管理计划的直接或间接劣后方。

三、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截止2017年4月15日,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凯悦持有华闻传媒股份合计100,924,925股,该等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前海开源聚和、前海开源鲲鹏、前海开源凯悦持有华闻传媒5.0028%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68,962,834.90元,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管理计划实施,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相关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的劣后级/普通级委托人,优先级委托人为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相关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委托人的预期收益率,符合市场常规水平。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管计划具体资金来源及期限如下:

第六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前海开源凯悦于2017年2月、3月、4月买卖了华闻传媒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华闻传媒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所规定的合作投资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重要安排。

第八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2017年4月15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