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
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期间暂停
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并终止
办理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04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为2017年4月14日。本基金将于2017年4月21日正式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转型,本基金将自2017年4月20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并自2017年4月20日起终止办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7701)、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三类份额间的配对转换业务。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将于2017年4月24日开始办理。

(2)、本基金管理人将以2017年4月20日为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对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进行份额的转换。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将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A类基金份额,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外、场内份额将分别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场内A类基金份额。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在基金转型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业务及终止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有关本基金就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而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决议生效情况以及转型前后的业务安排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法律文件,妥善作出投资安排。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4月8日起至2017年4月13日17:00点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会议计票日为2017年4月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4月7日,即在2017年4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如下:

1、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7701,场内简称“德邦德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共计41,691,032.95份,占权益登记日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总份额75,969,805.29份的54.88%;

2、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德信A份额”,基金代码:150133,场内简称“德信A”):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德信A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德信A份额共计5,122,81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德信A份额总份额9,708,443.00份的52.77%;

3、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德信B份额”,基金代码:150134,场内简称“德信B”):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德信B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德信B份额共计2,195,49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德信B份额总份额4,160,762.00份的52.77%。

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分别占权益登记日各自份额类别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刊登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1、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41,691,032.95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41,691,032.95份,反对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2、德信A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5,122,810.00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5,122,810.0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德信A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德信A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3、德信B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2,195,490.00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2,195,490.0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德信B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德信B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该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德信A份额持有人、德信B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在各自份额类别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4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德信A、德信B将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17年4月17日上午10:30复牌。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将以2017年4月20日为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2017年4月21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根据《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审议本基金转型方案及基金合同修改等相关事宜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变更注册。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更新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98号(《关于准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2017年4月21日生效,本基金即自该日起正式实施转型。自2017年4月21日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并正式变更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7年4月21日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生效,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2、关于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与基金份额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将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之日后第四个工作日(即2017年4月20日)为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对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进行份额的转换。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将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A类基金份额,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外、场内份额将分别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场内A类基金份额。本次转型涉及到基金份额的转换,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1)在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即2017年4月20日)日终,以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将按照当日各自相应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成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德信A份额(或德信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整数位后的小数份额的处理方式以登记机构的处理规则为准,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转换的最终结果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德信A份额和德信B份额的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德信A份额(或德信B份额)的转换比率=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德信A份额(或德信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德信A份额(或德信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德信A份额(或德信B份额)的份额数×德信A份额(或德信B份额)的转换比率

(2)将德邦德信基金份额转换成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在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转换为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后,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和基金份额净值不变的前提下,将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统一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相应地转换成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A类基金份额和场外A类基金份额。

转换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少的风险。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本基金转型前为指数分级基金,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德信A份额持有人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20%,表现出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德信B份额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点。本基金转型后,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跟踪指数的债券型基金,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同时,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为指数型基金,要采取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转型后,德信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的预期风险水平相对增加,德信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的预期风险水平相对降低,提示投资者注意转型前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

德信A份额和德信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申请合并为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后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敬请留意下文转型前后申购、赎回、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等各项业务安排)。对于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的基金份额将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

在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前,由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转换而来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A类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敬请投资者详阅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法律文件,妥善做出投资安排。

4、关于分级份额终止上市与德邦德信基金份额转型前后申购、赎回、转托管、份额配对转换及上市交易等各项业务安排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自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起(即2017年4月20日)将终止本基金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的上市交易。自2017年4月20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并终止办理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三类份额间的配对转换业务。

本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7701”,场内简称为“德邦德信”。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将于2017年4月24日起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下,可申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上市交易公告书,敬请投资者留意。

5、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在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基础之上,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4月21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于2017年4月24日起开始办理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为转换后的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四、备查文件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6、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7)沪东证经字第5669号

申请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委托代理人:邹瑶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七年三月十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三月十五日在有关报刊上分别刊登了召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于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十时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汪晓华的监督下,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监督员曹敏、李世桂进行计票。截至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十七时:

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德信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5,122,810.00份,占二○一七年四月七日权益登记日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德信A总份额9,708,443份的52.7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5,122,81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德信A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德信A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德信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2,195,490.00份,占二○一七年四月七日权益登记日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德信B总份额4,160,762份的52.7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2,195,49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德信B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德信B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41,691,032.95份,占二○一七年四月七日权益登记日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信基金总份额75,969,805.29份的54.8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41,691,032.9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召集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相应程序,本公证书后所附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

上 海 市 东 方 公 证 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4月7日,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13日17:00点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票人、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德信A份额”,基金代码:150133,场内简称“德信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122,81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德信A基金总份额的52.7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122,81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德信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德信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德信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德信B份额”,基金代码:150134,场内简称“德信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95,49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德信B基金总份额的52.7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95,49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德信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德信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德信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7701,场内简称“德邦德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1,691,032.95份,占权益登记日德邦德信基金总份额的54.88%,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1,691,032.95份,占出席会议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计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曹敏、李世桂

监票人(基金托管人代表): 汪晓华

公证员:林奇、印嘉琪

见证律师:丁媛

2017年4月14日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

份额、德信B份额终止上市

及后续事项公告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生效,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场内简称:德信A,交易代码:150133)、德信B份额(场内简称:德信B,交易代码:150134)于2013年6月3日开始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4月14日计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98号)、《决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和德信B份额的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235号)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德信A份额:场内简称“德信A”

交易代码:150133

德信B份额:场内简称“德信B”

交易代码:150134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2017年4月20日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

1、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2017年4月20日

2、自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起,暂停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德邦德信,基金代码:167701)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并终止办理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三类份额间的配对转换业务。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将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A类基金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将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A类基金份额。转换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A类基金份额仍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本次份额转换的具体方式和计算公式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2017年4月17日发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的次日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同一日起失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及基金名称的变更

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本基金将实施份额转换并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自2017年4月21日起,基金名称将由“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7701”,场内简称为“德邦德信”,场外简称为“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A”。

(四)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申购与赎回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于2017年4月24日起开始办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具体办理日期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注意事项

(1)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上市交易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场内买卖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请投资人注意。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三、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或者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垂询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