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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7-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35)《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37),并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036),经事后审核,部分内容需更正如下:

在《2016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更正情况:

更正前: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

更正后: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

在《2016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更正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在《2016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更正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在《2016年度报告摘要》中 “二、公司基本情况”之“4、股东及股东情况”之“(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更正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在《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之“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更正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定期报告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更正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还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