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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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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4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257,814,6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内容

2016年是传化智联完成资产重组后的第一年,这一年公司把握机遇,加快推进全面的战略布局。一方面加快传化网智能物流的全国化布局,以打造传化网供应链服务平台为核心,依托十六年公路港经营的先发优势,继续加快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发展与布局,将线上的陆鲸平台、易货嘀平台,与整体传化网战略相协同,由此形成传化网智能物流生态,生态内不断衍生出大量围绕制造业、物流企业、卡车司机的服务场景、业务场景以及金融场景。另一方面资产重组后,公司推进组织重组,首先将“传化股份”更名为“传化智联”,公司以打造传化网智能物流作为传化智联的首要发展目标,与此同时传化化工业务作为传化智联持续发展的业务板块,持续聚焦“成为功能化学品领域的全球顶尖专家”的战略目标,由此,形成传化网智能物流与化工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配合以上战略行动与业务举措,公司形成了新的组织架构:■

报告期内,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以下简称“传化网”)和化工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传化智联-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

传化网致力于打造供应链服务平台,服务“长尾”市场,提升供应链效率。区别于服务消费端短链的电商平台,传化网是服务于生产端、贯穿整个供应链长链的基础服务平台。2016年是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重组上市后的第一年,基于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大交通、大物流的发展要求,从过去公路港模式中全面超越和升级,进行全国化的系统布局和谋划,快速推进战略升级,全面部署和推进传化网智能物流战略行动。

传化网内涵:以智能信息系统与支付系统为核心,依托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融合互联网物流业务与金融业务,为城市、城市群以及行业提供供应链平台服务,打通供应链各环节,实现供应链端到端一单到底的业务场景,形成供应链闭环生态圈。传化网基于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和大数据计算的能力,通过物联网、车联网以及各类智能硬件载体,围绕物流应用场景,为供应链上的各主体、为城市、为行业提供智能物流服务。同时在传化网生态内,将不断衍生出大量围绕制造业、物流企业、卡车司机的服务场景、业务场景以及金融场景,势必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包括:金融要素、资源要素、科技信息要素、人才要素等汇聚到生产端,这些要素资源在传化网内形成了系统的生产服务体系。由此,传化网的智能物流服务以及生态内形成的系统性生产服务体系,将共同服务于企业的智能制造,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进而助力中国制造2025战略。

在“传化网”战略下,依托公司十六年的经营积累及优势,对现有业务策略进行全面调整。一是全面布局以智能信息系统和支付系统为依托的传化网智能系统,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二是升级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业务,全面转向流量运营;三是在传化网大战略下,进一步将陆鲸、易货嘀两大互联网业务与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业务融合,其中重新定位陆鲸业务,从原先单一的车货匹配平台调整为服务于传化网城际干线运力的线上调度指挥平台,易货嘀业务发挥自身的优势,借助公路港平台,快速扩张城市配送业务。由此,公司从“323”业务架构下的单一产品发展策略,升级为传化网战略下的多产品融合发展策略,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与互联网物流,以及智能信息系统之间形成了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关系。报告期内,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智能信息系统与支付系统,这是传化网的核心。通过建设基于互联网SaaS架构的智能信息系统,并利用互联网开放平台,连接供应链上下游,形成社会供应链端到端一单到底的业务协同平台。同时与支付系统打通,形成交易闭环,实现行业供应链、区域供应链数据的沉淀。

互联网物流业务,陆鲸平台调整后成为服务于传化网城际快运的线上调度平台,通过对城际干线卡车的调度形成港与港、城与城的全国互联互通的城际快线,通过陆鲸系统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指挥。易货嘀是依托于传化公路港,服务全城市的同城货运线上调度平台。在传化网智能信息系统的整体构架连接下,城际干线O2O平台陆鲸与城配O2O平台易货嘀,实现与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串联衔接,共同打造传化网下一单到底供应链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端口引流与聚合。

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业务,一方面依托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结合所在城市的经济结构特点及产业布局情况,打造基于供应链服务,集“物流、信息、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行业与区域供应链服务体系,为工商制造企业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为互联网物流及传化网智能信息系统提供在每个城市的线下端口和互联网业务融合的载体。另一方面在全国,尤其是沿海以及重要经济发展区域,采取“自建、合作、加盟”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传化网基础设施底座建设,并通过供应链服务实现业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金融及创新增值服务,一方面作为平台粘合剂,为供应链中各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增强传化网黏性;另一方面基于传化网实现的一单到底业务场景与大数据,挖掘、衍生出更多的金融及增值服务场景,进而带来更多的业务创新,丰富生态圈,提升传化网的综合价值。

传化智联-化工业务:

公司化工业务旗下主要有纺织印染助剂、化纤油剂、聚酯树脂、涂料、合成橡胶等产品系列,上述产品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纺织印染助剂属精细化学工业,产品主要用于纺织印染厂,作为纺织印染的专用助剂,可改善纺织印染品质,提高纺织品附加值,有纺织工业的味精之称。目前,公司纺织印染助剂产品将近几百种覆盖下游企业前处理、染色、后整理三大工序。

化纤油剂用于化纤生产加工中调节纤维的摩擦特性,防止或消除静电积累,赋予纤维平滑、柔软等特性,提高纤维抱合力、保护纤维强度、减少断头率使化纤顺利通过纺丝、拉伸、纺纱、织造等工序。公司目前所生产的化纤油剂为DTY后纺油剂、FDY前纺油剂及短纤油剂。

公司聚酯树脂业务旗下主要有聚酯环氧系列、纯聚酯系列、特殊型聚酯品种、卷材系列树脂,聚酯树脂作为粉末涂料用的主要关键原材料,随着涂装技术的进步,粉末涂料在家电、建材、户外设施、管道工业方面的应用日益成熟、同时,汽车、热敏材料、金属家具、仪器仪表等行业的发展,也增加了粉末聚酯树脂的需求。

公司旗下的涂料产品用于涂装物体,使物体表面而能形成涂膜,从而起到保护、装饰、标志及其他特殊作用(如电绝缘、防污、减阻、隔热、耐辐射、导电、导磁等)。目前公司形成建筑外墙漆、内墙乳胶漆、木器漆、工业防腐漆、卷材涂料等系列产品。

公司目前生产合成橡胶中的顺丁橡胶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轮胎行业,用以制造胎面、胎侧,还可以制造其它耐磨制品,如力车胎、浇灌、胶板、运输带、鞋类。

目前,公司化工业务采取以销定产,产品直销的经营模式,通过与客户的零距离接触能够更好的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减少中间交易环节,增强客户粘合度,提高公司毛利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化工产品的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2013年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同时公司按期支付发行的公司债利息,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传化智联-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模式内涵,从战略、业务、组织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全局性工作,深化推进传化网战略,并以效率与结果为导向,推动各类业务高速发展,全年经营业绩、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截止报告期,传化各类业务已经覆盖超过 27个省市自治区,200 多个城市,累计为 273万个司机及车辆、14.5万物流商提供了服务。

(1)夯实传化网前中后台信息系统建设,支撑业务发展,沉淀业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信息系统研发投入,依托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区域供应链服务,传化网智能信息系统形成了一单到底业务场景,并实现物流大数据的沉淀。迭代开发了TMS、WMS、PMS等业务系统,并从数据平台、会员系统、支付系统、风控系统等系统入手打通后台系统,实现了会员的统一、风控的统一以及数据的统一。其中,TMS系统是公司基于物流行业的集、分、运、配实际业务场景研发的一站式协同物流平台;WMS云仓系统是一款基于云端部署的专业SaaS平台,以“订单+数据”驱动的方式,实现了仓内精细管理和多区域的仓储协同;PMS智慧园区系统是生态园区020运营管理平台,为物流园区提供面向企业/个人全方位服务,包括停车管理、租赁管理、资产管理、商户管理等。

(2)陆鲸依托公路港资源深耕市场,线下流量转化效果明显。报告期内,在传化网大系统下,陆鲸调整业务定位,通过对接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实现港与港、城与城的城际干线互通网络。从原先单一的车货匹配平台,调整为传化网城际干线运力的线上调度指挥平台,并聚焦“智能调度”、“车后服务”、“车队管理”三大业务。尽管战略调整对陆鲸业务有所影响,但陆鲸依托公路港资源,实施鲸港联动,有效实现了线上线下资源的深度融合。截至报告期,陆鲸平台上司机用户111万,货代用户10万,日活司机4.5万,日发货5.1万条。尽管陆鲸全年基于传化网进行战略调整,深度融合公路港,但依然实现较快的发展速度。在市场拓展方面,通过江西、中原、京津冀等一系列会战,快速覆盖市场空白区域,目前已覆盖全国26个省份和直辖市,累计覆盖227座城市;在模式深化方面,通过推进“VIP配货”、“线路运营”、“车后”及“担保支付”等产品,深度服务用户,以车后业务为例,走通B2B2C模式。2016年11月,陆鲸亮相于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获评“2016中国物流创新奖”和“2016年最具无车承运人气质企业奖”。

(3)易货嘀通过开拓企业级客户市场和打造城配整体解决方案等业务创新,实现平台规模化增长。报告期内,易货嘀业务发挥自身的优势,借助公路港平台,快速扩张城市配送业务。通过“KA-SDS 企业级客户定制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小豹货栈仓配一体服务”、“31131标准化整车服务”三大业务,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城市配送一站式解决方案,打造全国化的城市末端配送网络,并对接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与陆鲸打造的城际干线网络。易货嘀业务已覆盖杭州、济南、成都、天津、重庆、郑州、上海、合肥、北京、青岛、武汉等 20 个国内枢纽级主要城市。服务十余万小微客户(小型物流企业、零担专线等)和300多家大型企业级客户,包括德邦、百世等 3PL企业,美的、壳牌等制造企业,苏宁、京东等电商企业。平台上城配司机用户规模达到5.5万余名,其中金牌司机2.5万余名,日均成交量峰值近万笔。2016年易货嘀也得到了社会各界、政府、企业的高度认可,6月,易货嘀获得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授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成为行业内首家获得合法身份的城市网约货车平台;8月,易货嘀成为G20杭州峰会指定城市配送服务商,为G20杭州峰会提供会议用品和会议礼品的仓配一体服务; 11月,成为中国首批无车承运物流试点企业(浙江省第一名);同年,易货嘀还获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机构颁发的“2016年中国物流十佳成长型企业”、“2016年全国本地生活物流服务创新的企业”、“2016年城市物流APP最佳解决方案平台”等殊荣。

(4)以公路港为依托,推进城市供应链服务,加速公路港基础网络建设,实现主营收入大幅度增长。在公路港经营方面,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招商经营前置等策略,加快公路港资源集聚与经营隆市,实现运营公路港整体出租率77.42%,港内物流企业3,376家,日均吞吐量61.53万吨,日均货物价值123亿元。在以公路港为依托,推进城市供应链服务方面,各公路港根据城市产业特征,在大宗商品、车后等领域试点城市供应链服务,并于第三、四季度实现大幅增长。在增值业务探索方面,通过开展分拨中心业务、金融大车队、车后团购等增值业务,推动公路港业务升级。

截至报告期,传化物流已(试)运营公路港26个,较2015年增长超300%。累计全国化布局94个项目,覆盖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在建公路港及已运营公路港土地面积14,435,433平方,建筑面积达3,108,791平方。签订协议项目土地面积5,127,000平方。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及轻资产合作的方式,在上海、宁波、武汉、天津、沈阳、淄博、宝鸡、临沂等地布局卡位,极大的缩短了公路港项目前期经营隆市的周期。同时在天津,公司与天津港集团联手成立天津港传化公路港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公海联运项目。

(5)成立传化支付公司,获取保理、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保险经纪业务资质,多管齐下培育生态圈。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成立了传化支付公司,并获取了商业保理资质、融资租赁资质、互联网金融业务资质和保险经纪牌照,为平台内客户全面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增强平台黏性,并围绕业务场景,开发税易保、货嘀保、招商保等7款保理产品,汽车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租赁等融资租赁产品,以及车辆险、货物险等10余个保险产品。截至报告期,金融业务覆盖18个省市自治区,服务用户81万个,年交易笔数481.5万笔,年交易流量27.59亿元。

(6)公司的战略行动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公司的行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得到了国家各部委、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2016年6月公路港网络工程列入“国务院”(国办43号)文件;10月,公路港项目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一批重点项目,同时列入国家发改委物流业转型升级重大专项;一系列重点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规划;成功入选国家商务部全国第一批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杭州传化公路港成为国家发改委“全国首批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易货嘀、济南公路港、泉州公路港、哈尔滨公路港、重庆公路港、成都公路港、沈阳公路港7家传化企业成功入选国家交通运输部全国首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 金华公路港、泉州公路港入选国家流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富阳公路港荣获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的“2016年度全国优秀物流园区”。

(7)2017年一季度业绩

2016年的战略布局,为2017年业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2017年业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7年第一季度,虽然受到春节因素的影响,但各业务仍然实现了加速发展。

其中,传化网织网业务,以智能信息系统为核心,以公路港为依托的区域织网业务,实现16个分拨中心,承运商506家,网点719个;互联网物流业务,陆鲸和易货嘀经过2016年的调整,2017年第一季度也实现了快速的发展。

在以上经营举措的支撑下,预计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物流业务实现营收12.21亿,同比增长511%,利润总额1.62亿,同比增长174%,归母净利润0.49亿,同比增长57%。

传化智联-化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化工业务单元在战略深化、国际拓展、技术研发、信息化管理和供应链等方面继续升级、优化,推动各业务单元业绩高速增长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全年经营业绩、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战略持续深化与落地。在公司战略的指导下,各SBU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和行业趋势的发展战略。规划以数据和事实为准绳,设计数据采集与分析模型,并与多位行业专家研讨、论证。规划过程中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组织各类研讨会、头脑风暴会20余场,累计参加超过100人次。

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公司在2016年成功收购拓纳化学,借助拓纳实现国际化布局,业务版图扩张迅速,目前国际市场覆盖超过70个国家和地区,公司面向国际的产品研发、应用服务、生产制造以及供应链管理等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技术与工艺不断突破。公司坚持“绿色环保”、“性能卓越”和“差异化”的研发导向,对内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研发硬件配置,对外与多家机构进行研发合作与交流。在持续做实基础研究的同时,在技术开发和工程工艺层面取得多项成绩。多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取得突破,产品性能和生产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

IT与供应链管理水平持续提高。SAP项目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并一次上线成功。业务流程、业务数据得到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以此为基础供应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产供销协同流程更为清晰、明确,销售预测准确率不断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情况详见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3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4日通过传真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 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周家海、徐虎祥、朱江英、费忠新。独立董事李易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费忠新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周春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费忠新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冠巨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66,726,777.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93%;实现利润总额909,118,885.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985,445.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57,814,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周家海进行了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通过沟通已事先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周春生、李易的认可。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74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推荐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周家海、李绍波、朱江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费忠新、周春生、李易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2016年度资金占用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站“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进行了回避表决。

传化集团承诺:2015年至2021年,传化物流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为50亿元,累计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含非经常性损益)为56.88亿元。此次业绩承诺期限为七年,若传化物流七年累计的经营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金额,传化集团将进行业绩补偿。

传化物流集团经审计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董事会关于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周家海进行了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已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周春生、李易的认可。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至第十一项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徐冠巨:中国国籍,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杭州万向节厂工作,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63,565,126股,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5,256.0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公司股东徐观宝为兄弟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观宝:中国国籍,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萧山宁围初中任教,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36,630,754股,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4,380.0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公司股东徐冠巨为兄弟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建华: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高分子化学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建德二轻工业总公司、万向集团公司。1997年进入传化集团工作,历任传化集团员工、办公室主任、技术中心主任、发展部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副总裁兼发展总监,现任传化集团总裁、新安化工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3,153.6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家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助理经济师,1996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传化集团、新安化工,担任传化集团董事长助理、新安化工副总裁兼无机硅事业部总经理,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新安化工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1,138.8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绍波: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抚顺醇醚化学厂、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新国际实业集团。2008年加入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传化物流高级副总裁,本公司副总经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876.0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江英: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浙江卧龙集团公司财务部,2004年7月至2008年5月任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200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 657.8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春生:中国国籍,1966年5月出生, 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高层管理者培训与发展中心主任、金融教授、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并兼任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中国留美金融学会理事,美国经济学会、美国金融研究会会员,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编委。著名经济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香港大学荣誉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届和第二届上市委员会委员。现任长江商学院常驻教授,EMBA学术主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北亚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南大傲拓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易:中国国籍,1976年,大学本科。曾任上海蕃薯藤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电子工业出版社《互联网+》丛书主编;兼任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上海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中国电信集团创新孵化项目评审专家、东航集团创新孵化评审委员会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客座教授、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客座教授、西南财大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客座教授、北京邮电大学MBA特聘导师。2010年度曾获“中国信息产业十大新锐人物”殊荣。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费忠新:中国国籍,1954年生,硕士,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广厦集团副总裁,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同时担任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3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推荐陈捷、郭军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3、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2、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3、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西南师范大学和四川大学,1999年进入传化集团工作,历任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传化集团副总裁、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2,934.6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军: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商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曾就职萧山瓜沥供销社棉纺厂和萧山隆丰涤纶短纤厂。1999年进入传化集团工作,历任传化集团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传化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华安资管计划)350.40万元,华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703,554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4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周家海属关联董事,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洋化工”):

注册资本:6,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企业住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经营范围:荧光增白剂、中间体、造纸助剂、塑料助剂的生产、销售等。

2016年度总资产422,421,031.48元,净资产182,785,471.83元,主营业务收入591,673,371.96元,净利润24,286,487.0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传化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传化能源”)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益明

企业住所: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钢材、橡胶、有色金属、日用化工产品,塑料等。

2016年度总资产90,226,853.31元,净资产46,723,564.73元,主营业务收入450,195,672.70元,净利润380,939.9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化工”)

注册资本:67,918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企业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化工、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低压成套配电柜制造;设备及机组的维修、保养,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

2016年度总资产7,994,482,985.70元,净资产4,436,315,290.53元,主营业务收入6,647,305,928.05元,净利润87,243,658.82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4)杭州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传化日用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日用化学品制造、销售。

2016年度总资产122,050,990.98元,净资产69,149,072.02元,主营业务收入214,556,596.23元,净利润18,024,269.7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传化集团”)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企业住所:杭州萧山宁围街道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企业咨询服务*

2016年度总资产34,548,529,844.34元,净资产19,338,341,040.2元,营业收入16,756,199,942.37元,净利润1,132,032,813.1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传化国际”)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香港中环友邦金融中心28楼

经营范围:销售精细化工产品

该公司2016年12月20日成立。

(7)浙江传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传化石油”):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企业住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红十五路7777号A5003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 其他危险化学品:甲苯、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1,2-二甲苯、苯乙烯[稳定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粗苯、苯酚、甲醇、乙醇[无水]、2-丙醇、正丁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丙烯酸[稳定的]、正戊烷、异辛烷、液化石油气(工业生产原料用)、丙烯、环己烷、壬烷及其异构体、丙酮、环己酮、二氯甲烷、1-丁烯、2-丁烯、石脑油、甲基叔丁基醚、1,3-丁二烯[稳定的]** 煤炭批发无仓储;批发、零售:燃料油、润滑油、导热油、石油制品(除化学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纺织原料及制品、仪器仪表及配件;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2016年度总资产49,764,072.54元,净资产49,769,897.55元,主营业务收入6,930,901.66元,净利润-230,102.4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洋化工、传化能源、新安化工、传化日用品、传化国际、传化石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下属孙公司)与传化集团、华洋化工、传化能源、新安化工、传化日用品、传化国际、传化石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与华洋化工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华洋公司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华洋公司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原材料供应商之日。

2、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与传化能源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传化能源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传化能源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原材料供应商之日。

3、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与传化日用品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日用品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传化日用品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传化日用品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日用品供应商之日。

4、公司(甲方)与新安化工(乙方)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定价依据,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乙方承诺,提供与甲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2)货款支付:一般情况下,甲方本月采购的货物所应支付的货款应在当月底付清。货款结算方式: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办理现汇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下属孙公司)与新安化工、传化能源、华洋化工、传化国际由于临时调剂而产生的销售化工原料,将根据具体调剂情况每笔签定销售合同。

6、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包括其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与公司关联方签订相关运输合同。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下属孙公司)由于日常经营办公需要,承租传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办公场地,公司将根据具体承租人与关联方签定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

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下属孙公司)与传化石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向传化石油签定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华洋化工生产的荧光增白剂、稳定剂为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华洋公司是该类原材料的供应商之一,公司综合价格、质量、供货等众多方面因素,每年会不定量向华洋公司采购部分增白剂、稳定剂原料。

2、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购买各项原辅材料,由于日常生产、销售的变化,个别化工原料会出现临时供应短缺的情况。传化能源为专营各类化工原料进出口、销售的公司,对各类化工原料均有一定数量的储备,其在日常经销化工原料时,也会出现临时短缺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下属孙公司)与传化能源、华洋化工、传化国际、传化石油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会互相进行少量原料的临时调剂,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进行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

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化学原料产品中有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化学原料,属于有机硅产品。有机硅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行业进入壁垒高,国内只有个别厂家有生产能力,行业垄断性较强。新安化工是国内有机硅生产的龙头企业,位于浙江境内,公司选择与其合作是从其产品的质量、工艺、成本等各方面考虑的结果。

4、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相关劳保生产用品,如洗衣粉、洗洁精等,而传化日用品为国内知名的日用品生产企业,通过向其采购日用品可以解决公司部分劳保用品的需求,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计算,定价公允合理。

5、鉴于传化物流及其下属公司可以调动大量物流公司及社会车辆资源,公司关联方通过与其合作可以提高相关公司货物的配送效率,运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计算,定价公允合理。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下属孙公司)与传化集团下属企业租赁办公及经营场所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客观形成的,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周春生、李易、费忠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向关联方购买部分原辅材料,同时,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公司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会发生与相关企业进行原料临时互相调剂的情况。同时,利用公司自身资源,向关联方合理的提供运输服务业务。公司通过租赁关联方相关日常办公用地,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日常办公场所。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拓展公司物流业务,具有合理性,未有损害股东权益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4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进行投资。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委托理财,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的规定。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度,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199,300.00万元,期间取得投资收益约为3,686.96万元,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充分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费用,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04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杭州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品”)、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以及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涂料”)拟向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15,000万元、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分别是三年、两年、两年。上述授信尚需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24,82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有机硅及有机氟精细化学品,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润滑油及原辅材料(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销售:变压器油、化纤原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传化化学品为公司子公司。

2、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7月06日

注册资本:40,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丁二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7日),废溶剂油(C6≥70%)、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丁二烯≤30%)的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0日)。 顺丁橡胶的生产和销售,合成橡胶的批发、零售;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化工原料(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乙二醇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传化合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公司名称: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03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生产:工业涂料(仅限聚氨脂树脂漆类,环氧树脂漆类,醇酸树脂漆类,氨基树脂漆类,涂料用辅助材料(稀释剂、固化剂))**(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生产、销售:建筑涂料,防水剂,外墙保温涂料(以上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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