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67 公司简称:振华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亿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98万元(含税),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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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介绍:公司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它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公司主要产品有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公司是少数已掌握无钙焙烧工艺,并具有铬渣干法解毒、含铬废水回收处理、工艺副产品及固废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能力的企业之一。同时,公司还具备生产系统数字化集成控制技术能力,并已应用于“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项目之中。
(二)主要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四种主要产品的经营情况如下:
1、重铬酸钠重铬酸钠是铬盐最基础的产品,通过深加工可生产出铬酸酐、碱式硫酸铬等多种含铬的无机、有机产品。公司所生产的重铬酸钠一部分作为商品直接出售,一部分作为公司生产铬酸酐和碱式硫酸铬的原料。根据重铬酸钠客户相对较少但用量大的特点,其销售方式主要为直销,少量以经销的方式销售。报告期内,作为商品直接出售的重铬酸钠2.49万吨。报告期内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颜料等行业发展需求相对稳定,销售价格稳中有升。
2、铬酸酐公司生产的铬酸酐一部分销售给下游客户加工成氧化铬绿,其余客户主要集中在表面处理行业。但由于铬酸酐并非为表面处理行业单一原材料,因此公司在该行业的销售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为此,公司配备专职的技术咨询人员采取“产品+服务”的模式进行销售,通过了解客户使用产品的情况,收集客户的建议,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稳固供求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在表面处理行业销售铬酸酐约为1.44万吨,同比增加4.94%。同时,2016年下半年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也推升了铬酸酐价格的上升。
3、氧化铬绿氧化铬绿主要用于油漆、涂料、陶瓷颜料、耐火材料及冶炼金属铬等领域。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和直销两种模式销售。2016年公司氧化铬绿的销量约为1.27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63.16%。大幅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加强了氧化铬绿在耐火及冶金方面的销售。报告期内,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推升了氧化铬绿价格的上升。
4、碱式硫酸铬碱式硫酸铬主要用于各种皮革和毛皮的鞣制,为高吸收性铬鞣剂。碱式硫酸铬通过经销和直销两种模式进行销售。公司2016年碱式硫酸铬销量约为0.66万吨。报告期内由于下游皮革行业受环保要求的影响,市场需求量减少,销售价格下降。
(三)行业情况说明近三十年来,由于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铬盐需求越来越大,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铬盐生产和消费国家。无论是行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还是国家宏观政策的外部要求,铬盐行业生产实现清洁化、大型化、规模化、合理布局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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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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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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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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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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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债券情况
无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5亿元,同比增长12.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0亿元,同比增长27.48%;基本每股收益0.45元。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1.48亿元,同比增长19.1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45亿元,同比增长57.43%;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3%,同比增加0.33%。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7.48%,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保持产品销量增加,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公司成本管控得当,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增长;三是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了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铬盐产品主要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染料、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军工等行业,作为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与宏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2016年,中国经济依然处于周期性和结构性的调整期,在经济转型的宏观背景下,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增长乏力,公司业务面临挑战,但公司在核心竞争力的建设,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成本管控能力的增强,环保工艺的提升,新客户的开发,管理效率的提升,内控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提升生产工艺水平
公司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能够完善公司清洁生产工艺环节,解决中间品产能不足问题,实现了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等各工序能力均衡。
另外,公司技术中心已建成,有利于公司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从而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并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地位,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抢占更多的技术制高点,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充足的技术储备,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6年9月13日,公司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也有利于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还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品牌,提升企业形象,开拓市场,降低融资与交易成本。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
(三)提升环保生产水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三废”的排放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2016年,公司继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向“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战略目标继续迈进。2016年,公司对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渣处理设施的环保投入分别为:172.50万元、364.07万元、231.25万元。
(四)加强原材料采购成本管控
企业的管理水平对企业的成本有着直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成本控制能力体现在原材料采购领域:公司利用科学的决策分析方法,合理决定经济订货量或经济批量、决定采购项目、选择供应单位、决定采购时间;合理安排原材料的海外采购比例;建立采购责任制,强化采购人员、审价人员的责任意识。
(五)提高设备使用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流程
企业的设备在综合利用下,充分发挥其效能,不断提高利用效率。公司合理组织安排生产,避免设备忙闲不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有效降低了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此外公司不断研究改良现有生产工艺与原料选用,以降低单位产品的矿耗和能耗,有效控制了产品的可变成本。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家, 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 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春莲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亿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98万元(含税),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0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2016年度报酬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2017年度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春莲女士的2016年度总薪酬29.99万元人民币(含税);2017年度固定薪酬16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2至2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监事会监事段祥云先生的2016年度总薪酬29.70万元人民币(含税);2017年度固定薪酬16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0至18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监事会监事柯敏先生的2016年度总薪酬21.56万元人民币(含税);2017年度固定薪酬12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0至17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方红斌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方红斌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方红斌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88年7月至1994年7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科员;1994年7月至2003年7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安环科副科长;2003年7月至2009年4月,任振华化工生产装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振化化工综合部部长兼项目办副主任,2011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综合部长。截至目前,方红斌先生持有公司1,3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1%,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方红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 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蔡再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亿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98万元(含税),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0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石大学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石大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阮国斌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柯愈胜先生提名,拟聘任阮国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柯尊友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柯愈胜先生提名,拟聘任柯尊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聘任陈前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拟聘任朱士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2016年度报酬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专职董事薪酬的议案》;
拟给予公司2017年度专职董事的薪酬如下:
1、公司董事长蔡再华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23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27至37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专职董事张浩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8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5至23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专职董事阮国斌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20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5至25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专职董事柯尊友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8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8至27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拟给予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公司总经理柯愈胜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21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24至34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副总经理陈前炎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8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5至23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副总经理石大学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8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5至23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副总经理石义朗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8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5至23万元人民币(含税)。
5、公司财务总监杨帆先生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8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5至23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人民币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可供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由公司关联法人黄石泰华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为以上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以相关资产作为抵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万元 (不含税)。关联董事蔡再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修改公司组织架构。后附调整后的公司组织结构图。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石大学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技术员、工程师、主任;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振华化工部长、副总工、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副总经理。石大学先生持有公司1,4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8%,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石大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阮国斌先生:195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76年9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工人、副主任、主任;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主任、支部书记、副厂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振华化工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新泰碱业经理。阮国斌先生持有公司5,9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9%,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阮国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柯尊友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工人、生产调度员、副科长、副主任;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副主任、主任、部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振华化工部长、主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专职董事。柯尊友先生持有公司1,4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8%,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柯尊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前炎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技术员、销售业务员、销售副部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振华化工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前炎先生持有公司1,3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1%,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陈前炎先生于2017年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82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陈前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士杰女士: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朱士杰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朱士杰女士于2014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54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朱士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组织结构图: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93号)核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1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5,273,807.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876,192.4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2-00138号《验资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9,682.34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9,682.34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石灰窑支行于2016年9月21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时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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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账户余额中包括部分发行费用未扣除。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振华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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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4月1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再华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情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2016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17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公司预计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构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整。根据实际生产情况,2016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749.73万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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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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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介绍
黄石泰华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华科技”)成立于2006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持有泰华科技95%的股份,为泰华科技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泰华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黄石泰华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阳新县韦源口镇棋盘村
法定代表人:蔡再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苯、甲苯、二甲苯、重质苯制造、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至2018年12月6日);锡线、锡条制造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矿产品购销;科技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泰华科技为依法注册成立之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泰华科技总资产138,087,923.40元,净资产:-1,431,898.52元,营业收入:159,731,675.80元 ,净利润:-6,890,029.8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标的
1、双方遵循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泰华科技向公司采购烟煤。
2、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按实际用电量向泰华科技支付由泰华科技代垫的电费。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与泰华科技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预计的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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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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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者可再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7年5月4日以前将前述材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点。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1
电话:0714-6406329
传真:0714-6406382
联系人:朱士杰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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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春莲女士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陈春莲女士因已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方红斌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前,陈春莲女士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陈春莲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