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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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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6家全资子公司拟于2017年向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专用车”)拟购买400辆中置轴轿运车。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吉林长久”)、唐山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唐山长久”)、芜湖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芜湖长久”)、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柳州长久”)、青岛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长久”)、济南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济南长久”)拟与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简称“长久专用车”)签署《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时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长久专用车采购400辆中置轴轿运车,预计该合同可能发生的交易总额为21,200万元。

因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亦是长久专用车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泉州路以东、清流路以南、新安江路以北、柳州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薄世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汽车、车辆运输车、特种车辆、新能源汽车、罐式车辆、商旅汽车及装备、汽车零配件、半挂车系列、危化品运输车、储罐、罐式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产品服务及维修,并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生产、销售普通机械、金属材料(除国家专营)、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长久专用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797.05万元,净资产4,573.8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6.01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400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以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充分考量投标方的各项指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交易总额为21,200万元,该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及下属6家全资子公司拟购买长久专用车400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长久专用车依据合同约定的交车日期将车辆停放在约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款总价值为人民币21,200万元,优先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合同生效后7日内预付30%保证金,余款在提车前全部结清。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6年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或“方案”),《治理方案》明确规定了对不合规运输车辆的治理措施,公司为保证运力充足,提前购置合规中置轴车辆储备。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并通过严格的招标工作后,长久专用车由于其完善的专利技术及有保障的生产能力,中标本次采购计划。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根据规定,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洪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合同约定的关联交易总额在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同意长久物流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中置轴轿车的关联交易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7-【01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成立远东航空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12月5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远东航空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远东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航空”),投资金额为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

有关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由于公司日前收到台湾远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寄来的函件,提示我公司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远东航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与台湾远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相似度极高,建议更名后重新注册。同时,基于航空运输业前期投入金额较大,行业市场空间有限,且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不高,公司决定终止设立远东航空全资子公司。

三、 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成立远东航空子公司的议案》,同意终止设立远东航空。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9证券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7-【01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陶然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剑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陶然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所担任各分公司及子公司职务。王剑锋先生因受邀出任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一职,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陶然先生及王剑锋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陶然先生及王剑锋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0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同时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丁红伟女士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董事会决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解聘陶然先生和王剑锋先生。经审阅丁红伟女士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丁红伟女士兼任财务总监。

附1:丁红伟女士简历

丁红伟女士,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丁红伟女士历任长春冶炼厂财务科长、长春华远集团副总经理、长春和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长春华正农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1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7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7年5月4日和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58299739

传真:010-57355800

联系人:代鑫、张烨茜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7-【018】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发生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原参股子公司哈欧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欧国际”)成立于2015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薄世久,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为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90号,经营范围为国际货物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设备租赁,物流信息咨询,包装服务,装卸搬运,利用计算机网络与运作物流业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

长久物流原持有哈欧国际31%的股份,因优特埃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埃”)被DSV集团收购,公司与优特埃签订《哈欧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哈欧国际23%的股权,并于2016年9月26日支付2,300万股权转让款,持股比例增至54%,对其构成控制,哈欧国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2016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19】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

暨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长久物流2016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暨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17年4月25日(周二)9:00-11:00

●会议方式:网络方式

一、 会议主题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7-008号《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001,600.00元(含税)。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16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暨业绩说明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 公司出席会议的人员

公司总经理李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红伟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代鑫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如参加本次会议,请在会议召开时间登陆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五、 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代鑫

联系电话:010-57355999

传真:010-57355800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