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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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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7-01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汪明先生、马元驹先生、郭晓川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2016年度报告全文》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568.6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1%;实现营业利润20,920.58 万元,同比增长7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12.92万元,同比增长56.83%。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7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67,580.4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8,336.06 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41,347,074.5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34,707.4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4,548,919.70 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50,823,172.40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0,938,114.40 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5,289,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05,644,666.15元结转下年。公司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的独立意见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和王志军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和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和王志军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和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东晓先生、张兴明先生、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王志军先生、汪明先生、马元驹先生和郭晓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汪明先生、马元驹先生和郭晓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一投票选举。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二十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东晓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牧种牛繁育有限公司董事、金河牧星生物技术研究(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金润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托克托县五申乡建筑维修队经理,内蒙古托克托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金河饲料添加剂厂厂长,华蒙金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东晓先生因持有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41,758,6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0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李福忠先生的姐夫,拟聘任董事王志军先生的父亲。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东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兴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历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兴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兴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福忠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先后供职于土左旗建安公司土建队、托克托县五申乡建筑维修队。

李福忠先生持有公司5,164,4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为公司拟聘任董事王东晓先生的妹夫,拟聘任董事王志军先生的姨夫。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与其他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福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昌贤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加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福建闽清味精厂车间主任,福建闽清生化总厂科长、金霉素分厂厂长,福建闽清双安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正大七星抗生素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谢昌贤先生持有公司3,3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2%。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昌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运添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历任福建闽清双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北京正大七星抗生素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经理,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刘运添先生持有公司1,77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运添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

王志军先生持有公司4,108,9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拟聘任董事王东晓先生之子,拟聘任董事李福忠先生的外甥。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志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明先生:1956年出生,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农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预防兽医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物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农业部第二届全国执业兽医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兽医协会副会长、《中国兽医杂志》主编。

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汪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元驹先生:1957年3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韩建河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桑德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夏银行外部监事。

马元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马元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晓川先生:196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北方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晓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郭晓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1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41,347,074.5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34,707.4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4,548,919.70 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50,823,172.40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0,938,114.40 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5,289,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05,644,666.15元结转下年。公司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公司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千岁先生、姚建雄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郑留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新一届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若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三、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千岁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详见2017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协议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没有发现该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详见2017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十七、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千岁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张千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千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建雄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历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关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姚建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姚建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1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点至17点在全景网举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广大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副董事长张兴明先生,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财务总监牛有山先生,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和保荐机构代表人韩杨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1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4日

7、出席对象:

(1)2017年5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

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4、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使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6.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1.1选举王东晓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2选举张兴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3选举李福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4选举谢昌贤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5选举刘运添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6选举王志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使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6.2.1选举汪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16.2.2选举马元驹先生为独立董事;

16.2.3选举郭晓川先生为独立董事。

17、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使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7.1 选举张千岁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17.2 选举姚建雄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6、8、9、10、11、12、13、16、17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16、议案17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5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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