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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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使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7-014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 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也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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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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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从北京市大兴区新华网产业园区搬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二是之前公司办公场所地处北京市南五环外,离市区较远,不利于吸引人才,故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选址北京市海淀区主要为吸引人才考虑,目前公司已搬至市中心,不存在上述因素。故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对更好的发挥募投资金在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中的作用有重要帮助,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上述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7-01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在线教育项目
●新项目名称: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以及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拟定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在线教育项目投入由9,320.64万元变更为1,520.64万元,设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600万元,设立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600万元,设立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600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建设投入当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 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也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在线教育项目”)承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320.64万元(占全部募集资金净额的6.75%),截至2017年4月16日,在线教育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鉴于在线教育项目已完成初步建设,在不影响在线教育项目进一步投资的情况下,为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在线教育项目的9,320.64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1,520.64万元。现拟将在线教育项目尚未投入的7,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设立新华网全资子公司,即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以及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子公司”、“四川子公司”、“江苏子公司”)。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线教育项目于2014年5月26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项目总投资10,11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320.64万元,预计在线教育项目投资回收期为2.8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9.93%。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趋势,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移动化、社交化、碎片化知识传播的变化趋势,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充分利用自身独家的新闻获取资源、优秀的编辑团队和产品研发技术力量,建设融合个性化学习方案、多媒体集成交互课件库、专家智库、知识库、大数据采集分析展示系统的在线学习平台。
面对在线教育需求的强大增长动力,以及职业教育、党政干部、国家公务员等在线教育市场的广阔前景,新华网充分发挥自身的内容优势和技术优势,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在线教育项目的投资,公司于2016年5月注册成立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在线教育科技分公司,打造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线学习平台(edu.news.cn)并上线,形成了MOOC及企业内训两种业务模式,2016年度,公司在线教育业务取得约3,444万元收入,业务主要针对国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延伸覆盖的个人用户,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科普教育、行业应用知识培训等为重点板块,平台基于最新教育理念和IT技术设计,涵盖了用户管理系统、付费系统、远程教育视频通信系统、移动客户端、内容管理发布系统以及大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等模块。与此同时,新华网在进一步发挥“网上新闻信息总汇”优势的前提下,不断推进内容精品化建设,初步打造了多媒体集成交互课件库,建立了包括舆论分析、IT互联网、市场营销、公务员培训等在内课程资源体系。
因此,在线教育项目已完成初期建设,同时不影响项目进一步投资的情况下,为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在线教育项目的9,320.64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1,520.64万元。
下一阶段,新华网将对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开发升级及课程资源库建设,形成一个以学习为主题的社交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在线学习平台开发升级计划投资560万元,重点是新增子系统,智能建站、统计分析系统;提供第三方接口,便于在客户有系统的情况下,直接调用,进行系统整合,为业务的推广提供支持;对目前的系统做优化升级,主要是对于学员学习体验方面,以保持和目前客户使用习惯同步,与时俱进;此外,课程资源库建设计划投资960.64万元,在满足目前互联网用户日益丰富的信息服务需求上,进一步完善党政学习、思政教育、新闻传播培训及职业提升等方面课程资源。资金投入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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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项目概述
1、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
(2)设立地点:广州市
(3)注册资本:2,6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金生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拟定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无线增值的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开发与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计算机、集成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 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子课件编辑制作;软件类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关策划;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育赛事策划;室内外装潢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建筑模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研发、设计、销售无人机系统、无人机系统配件、软件;销售食品;飞机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
(2)设立地点:成都市
(3)注册资本:2,6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侯大伟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拟定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无线增值的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开发与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计算机、集成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 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子课件编辑制作;软件类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关策划;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育赛事策划;室内外装潢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建筑模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研发、设计、销售无人机系统、无人机系统配件、软件;销售食品;飞机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
(2)设立地点:南京市
(3)注册资本:2,6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徐寿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拟定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无线增值的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开发与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计算机、集成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 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子课件编辑制作;软件类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关策划;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育赛事策划;室内外装潢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建筑模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研发、设计、销售无人机系统、无人机系统配件、软件;销售食品;飞机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教育、医疗保健,含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背景介绍
为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落实公司的战略布局,加快上市后发展速度,综合考虑运营状况、区域辐射等因素,公司拟设立三家区域子公司,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通过设立三家子公司独立法人运作,能够有效地提升经营活力;另一方面,三家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和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良好的口碑,有助于提升新华网的整体形象。
(二)项目实施方案
计划整体动用募集资金7,800万元,具体投向如下:
1、广东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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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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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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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效益分析
广东、四川、江苏公司作为分公司已运营了二至三年,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及稳定收益,本次设立三家子公司在原有业务继续发展基础上,开展创新型业务,预计三家子公司投资回收期为3年。
(四)项目风险分析
1、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风险
根据公司规划,三家子公司除传统的新闻策划、传播服务外,开展创新型业务,这些服务在积累客户上需要一定沉淀,从而导致有可能未能顺利实现预计业务规模及收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拟寻找业务合作伙伴进入新的行业和领域;引入合适的行业内认可的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由于在以上领域内竞争现在还比较分散,公司利用现有在信息技术、传播核心竞争力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成果,加强产学研,坚持不断创新、持续创新地发展,形成更合理和管理技术更成熟的方案。
2、专业人才紧缺风险
新成立的三家子公司主要涉及智库建设、无人机应用、产业园区建设、体育传播、健康产业等领域,需要对行业熟悉的解决方案策划、实施的专业性人员,与现有人才结构相比,存在专业人才短缺的风险。
应对措施:充分利用成都、南京、广州为大学和科研机构集中地的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招聘专业人才;抽调部分现有人才,加快现有各类解决方案在新行业和新业务领域的导入;加快与相关院校产学研计划的推进,培养公司需要的各类人员;加强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同时以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接受专业资质教育与晋升挂钩等方式,鼓励各类人员参加资质和资格考试、接受专业资质培训等。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目前这类风险控制较好,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经济态势的转变,以及经营项目模式的扩展,客户信用风险增加,存在应收账款会发生坏账的风险的概率会越来越高。
应对措施:在合同签订前,对目标客户信用进行评估,严控客户信用风险;加强合作方案的导入、策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客户沟通,控制风险;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把母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好的经验移植到子公司;实行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4、管理风险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市场环境变化、网络技术更新换代以及公司实施、管理过程中的潜在的疏漏,导致上述项目推迟、无法实施或项目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子公司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经验,使得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将对子公司的各类人员进行系统的、常规性的各项培训,使其尽快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不断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
五、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增强经营自主性,进一步集聚经营资源做大规模,提升新华网区域竞争能力,加快发展。
(二)有利于全面拓展区域互联网化业务的转型升级,有利于地方经营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项目投资回收期初期对流动资金有一定的需求,但业务规模较小,不会形成资金压力。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新华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项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7-01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 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5,664.40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176.014万元、支付手续费0.182万元、公司使用72,5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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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6年12月2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购买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72,500万元,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8%,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12月23日,到期日为2017年3月23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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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项目投入第一年金额为65,539.28万元,其中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19,342.00万元,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27,429.15万元,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9,236.00万元,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4,170.13万元,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5,362.00万元。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7-017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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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第一百一十二条并相应修改后续条款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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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并相应修改后续章节及条款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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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一百七十八条之(一)之2之(3)项及该条之(四)之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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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调整后,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7-01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2016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预计送红股共计207,611,744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预计转增共计103,805,872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519,029,360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136,840.4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3,033,889.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284,319.49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5,973,419.06元,减当年已分配利润352,939,964.80元, 2016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0,783,024.66元。
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预计送红股共计207,611,744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股,预计转增共计103,805,872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519,029,36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重大投资计划、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1、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01520004号”《审计报告》,2016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0,783,024.6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1,567,183,595.33元,满足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 10 股转增5股的实施条件。经过审慎评估,公司认为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对于现金分红的指引性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2、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挂牌上市,公司上市前全体股东至2017年10月27日期间均处于限售期,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未来6个月内上市前全体股东不存在减持行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I64类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沪深两市拥有同行业上市公司合计40家(数据摘自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数量位列行业第33位,行业内平均总股本约8.84亿股,公司目前总股本及流通股数量在A股市场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均属规模偏小,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存在股本总额、流通股数量偏少等问题,鉴于以上理由,本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二级市场流通性的提高的原则,公司适时地进行一定比例的送红股及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5、公司自2011年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今,一直重视股东回报,每年均以派发现金方式分配未分配利润,未采用过送红股方式分配股利。因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2,939,964.80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投资计划(拟设立合资公司,详见2017-008号公告),本次分配未分配利润拟采用送红股方式。
公司前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间为2012年4月,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股本9,552.6876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共计30,265.13万元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3股,共计转增6,018.1932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转增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5,570.88万元。
2011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2.19亿元,收入为2.78亿元,净利润为1.31亿元;2016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23.59亿元,收入为13.61亿元,净利润为2.80亿元,较2011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977.17%、389.57%、113.74%,经过五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具备再次扩充股本条件,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6、公司已就本次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内幕知情人信息进行了登记。
基于以上情况,经过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本次高送转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三)关于 2016 年度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并且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6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详见2016-009号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9,961.59万元,公司拟以总股本207,611,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00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939,964.80元(含税)。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6-017号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2016-018号公告),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2016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2,939,964.80元,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投资计划(拟设立合资公司,详见2017-008号公告),为此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三、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本次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的增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二)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未来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限售期解禁情况,存在限售股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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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高送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7-019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田舒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杨庆兵先生、陈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聘任任劼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平先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一职。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裁及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杨庆兵先生、陈宇先生、任劼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杨庆兵先生、陈宇先生、任劼先生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庆兵先生、陈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任劼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丁平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杨庆兵先生简历
陈宇先生简历
任劼先生简历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月18日
附件:
杨庆兵先生简历
杨庆兵先生,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文和国内新闻专业双学士,高级编辑。1991年7月至2003年8月历任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公开版编辑、执行主编。2003年8月至2010年1月,历任网络中心财经部主任、新闻中心主任、总编室主任、中国政府网编辑部主任、网络中心总编助理;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任新华网络总编助理、财经中心主任;2011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总编助理、财经中心主任;201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经总监;2014年9月至今,兼任中证金牛董事。
陈宇先生简历
陈宇先生,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计算机专业,同月进入新华社技术局工作;1998年4月借调新华社信息中心负责新华网技术建设和运行工作;2000年4月至今在新华网工作,历任技术部副主任、主任、总裁助理、运营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新华网总工程师兼技术总监、运营总监。
任劼先生简历
任劼先生,男,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00年8月至2004年11月担任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财务部直属企业主管;2004年11 月 2008年3月担任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2008年3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6年11月担任国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筹)负责人。2016年11月至今担任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7-020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7-02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公司五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1日
至2017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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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审议事项:听取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至8、10、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议案1、3至6、9、11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议案1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新闻发展深圳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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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回复
拟出席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 2017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前在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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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7年 5 月 8 日)。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时间:2017年5 月 8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 及 下午
1:30-5:00。
(四)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下转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