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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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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国家医保目录
价格谈判的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国家医保目录

价格谈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4月14日发布了《关于确定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的通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商品名:新活素)被纳入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公司将参加价格谈判工作。

一、 相关产品情况介绍

新活素作为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能快速改善心衰患者的心衰症状和体征,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我公司生产的新活素系在国内独家生产,填补了国内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的空白。详细情况如下:

(一)药品名称: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商品名:新活素)。

(二)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于患有休息或轻微活动时呼吸困难的急性失代偿心力衰竭患者的静脉治疗。

(三)发明专利起止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2031年12月29日

(四)所属药品注册分类:国家生物制品一类新药

(五)是否属于处方药:是

(六)生产量、销售量: 新活素为我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2016年该药品生产量为 40.21万支,销售量为37.01万支,销售金额为36,967.33万元(含税),占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含税)的39.76%。

二、风险提示

公司药品新活素进入上述目录,仅表示公司获得与有关单位进行谈判的资格,不代表以上药品已经被列入医保支付范围。经过谈判,如后期被列入医保支付范围,将有利于公司药品的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短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