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04月18日起,本公司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china.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04月1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信A
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规定,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信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次丰信A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本次丰信A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4月2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丰信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丰信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丰信A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信A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丰信A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信A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丰信A基金份额净值/1.000
丰信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信A的份额数×丰信A折算比例
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第8位,丰信A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丰信A的基金份额净值、丰信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丰信A”)定于2017年4月20日开放赎回业务,在此期间接受投资的赎回业务申请;于2017年4月21日开放申购业务,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丰信A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丰信A,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丰信A,首次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暂不受此限制)。若发生比例确认,申购金额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3.2 申购费率
丰信A不收取申购费用。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丰信A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2 赎回费率
丰信A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期限递减,即持有期限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丰信A持有期限为丰信A的一个开放周期的,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超过丰信A的1个开放周期的,赎回费率为0。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资产。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5.2 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上海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邮储银行、华润银行、广东顺德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江苏江南农商行、徽商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莞农商行。
(2)券商销售机构:天风证券、华鑫证券、西部证券、中信建投期货、中金公司、西南证券、开源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华融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
(3)第三方销售机构:众禄基金、诺亚正行、数米基金、天相投资顾问、长量基金、好买基金、浙江同花顺、天天基金、浙江金观诚、和讯、新兰德、宜信普泽、泛华普益、中期时代、上海陆金所、上海汇付金融、北京乐融多源、众升财富、苏宁基金、北京增财基金、恒天明泽、汇成基金、盈米财富、蛋卷基金。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首次办理丰信A的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丰信A和丰信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丰信A、丰信B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丰信A、丰信B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丰信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基金管理人将于丰信A的申购开放日对丰信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信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信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申购开放日当日,丰信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申购。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因此,丰信A申购开放日当日通过本公司网站以及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不是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办理丰信A的申购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办理丰信A的赎回的开放日为丰信A的申购开放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
2、在丰信A的赎回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信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3、在丰信A的申购开放日,本基金以丰信B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丰信A和丰信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丰信A的申购进行确认。对于丰信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丰信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信A与丰信B的份额配比小于或等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信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丰信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信A与丰信B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丰信A与丰信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4、本公告仅对丰信A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