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2017-015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捷资本”)的股份减持相关资料,连捷资本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于2017年4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5%。本次减持后,连捷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999,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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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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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行承诺情况
连捷资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 %。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投资管理安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
(5)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若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连捷资本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连捷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连捷资本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上述权益变动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里石
股票代码:002785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金钟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第一座26楼2601室
通讯地址:香港金钟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第一座26楼26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04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体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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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数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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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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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自身资金安排的需要。
二、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不再为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万里石股份的可能性,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万里石股份11,069,988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5.53%。
2017年04月14日,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万里石股份1,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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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999,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万里石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7年04月14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周文森、王劭雯
联系电话:0592—5065075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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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7年 04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