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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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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29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10时在昆山市千灯镇汶浦路366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陆威、独立董事黄桂民、独立董事杨栩三人采用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占公司董事总人数(7名)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南通天洋购买土地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在南通的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天洋”)经营发展的需要,南通天洋拟通过招拍挂取得南通洋口港的工业土地一块,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土地位置: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一期(洋口港临港工业区77号地块);

地块编号:G1704-10;

土地面积:124426.83平方米(约合186亩);

土地用途:工业;

土地价格:起始作价270元/㎡(合计约33,595,020元);

项目内容:拟建设5万吨/年热熔粘接材料项目,项目将分两期建造,首期项目10000吨/年共聚酰胺和20000吨/年共聚酯项目。在一期工程投产后,将建设5000吨/年双酚A聚酯、5000吨/年湿固化聚氨酯(PUR)、10000吨/年EVA热熔胶项目,以及网膜、胶膜、胶粉等项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操作,该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30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11时在昆山市千灯镇汶浦路366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7年4月11日以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胜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南通天洋购买土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天洋”)购买土地,其主要目的为为本公司扩张及项目建设配备充足的土地资源,不仅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完整性,还能够促进本公司战略布局及长远发展,本次购买行为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是值得鼓励的投资管理行为。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31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南通天洋

新材料有限公司

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南通天洋购买土地的议案》,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天洋”)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临港工业区77号地块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工业用地的使用权(最终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作为公司未来扩建或新建项目的储备用地。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子公司南通天洋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为: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为12.4万平方米,购买总金额预计不超过4,000万元(最终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

四、审批程序

子公司南通天洋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使用的资金为子公司南通天洋自有资金,该自有资金为公司向南通天洋出资的注册资本。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南通天洋事项已经2016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南通天洋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作为公司未来扩建或新建项目储备用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场地,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南通天洋拟购买土地,能够增强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助于公司统一协调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购买土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购买土地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南通天洋购买土地,其主要目的为为本公司扩张及项目建设配备充足的土地资源,不仅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完整性,还能够促进本公司战略布局及长远发展,本次购买行为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因此,全体监事同意本公司的上述购买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32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以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一、委托理财投资计划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1. 委托理财投资的目的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 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 委托理财投资要求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5.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

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9%),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

1. 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投资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关于2017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是值得鼓励的投资管理行为。综上,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