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1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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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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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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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产品涵盖开关电源、LED室内/户外照明产品驱动、FPC、光伏逆变器、智能充电桩、新能源光伏电站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投资并购等多种领域,形成了“主业+创新+创投”的发展基调。消费电子类电源和LED驱动电源是公司的传统主业,公司在该领域经过10多年的大力发展,已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源解决方案供应商和国内电源行业的标志性企业。
2016年,公司进行业务梳理后,将现有的业务模式和对接窗口进行调整,明确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范围,清晰各职权责任人,公司未来加强对各子公司负责人的管控,以达到对各业务情况的把控,增加各单项业务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公司的消费电子类电源产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和制造,LED驱动电源业务现由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研发及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方正达的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节能照明领域,并逐渐向智能移动终端领域延伸;公司控股子公司茂硕电气主要负责光伏产业的逆变器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茂硕新能源投资建设的江西萍乡茂硕新能源安源区高坑镇15MW光伏发电项目及江西新余茂硕新能源何家边20MW林光互补项目,两个大型地面电站在2016年年底成功并网发电。投资建设的浙江台州污水处理厂4.3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钢索预应力结构,以柔性光伏支架技术为核心,成功解决污水处理厂受跨度和高度所限造成传统支架无法安装的技术难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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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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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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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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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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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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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对公司来说是营业收入平稳增长的一年,管理团队带领全员创新、务实,扎扎实实改良内部管理、大力引进高优秀人才、提升产品供应能力,明确提出四点核心价值观:永远以客户为中心、以拼搏奉献者为本、长期坚持艰苦奋斗、认识自己自我批判,全员在夯实基础的同时取得较大的营业增长。2016年虽然在销售业绩上有较大增长,但利润空间没有明显增长,期间费用较大,同时为了保障产品质量付出较大管理成本,后续我们在稳固的质量体系下持续为客户提供有品牌价值的服务,更好地留住老客户、导入新的大客户,使2017年及后期可预见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梳理模式初见成效,将主营产品下放到各个重要子公司,经营责任主体和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清晰化和合理化;制度流程的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加速推进;2016年公司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已完成购买,公司为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2015年5月,公司启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223.6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江西萍乡15MW光伏发电项目、江西新余湖陂村15MW光伏发电项目、江西新余何家边20MW光伏发电项目、江西新余罗家边20MW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有效支持公司实施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应用投资战略,促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发展。2016年6月2日,公司在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8.16/股调整为8.15/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7,748.00万股调整为7,757.5063万股。2016年4月2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但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未来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跟市场形势,围绕政府鼓励政策,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寻求新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培育新的持续增长的利润来源,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1,292,958,187.22元,同比增长40.21%;营业利润141,919.01元,同比增长101.24%;利润总额27,727,471.27元,同比下降1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8,124.06元,同比下降111.1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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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年5月1日之后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加人民币2,262,185.69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人民币2,262,185.69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度,公司新设以下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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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深圳曦港科技有限公司、滕州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深圳前海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茂硕”)成立时,茂硕新能源持股51%,后各出资人对持股比例协议变更,且一直未能实际出资,茂硕新能源未能对前海茂硕实施控制,2016年6月28日,前海茂硕进行工商变更,茂硕新能源的持股比例下降为19.95%,前海茂硕新能及其子公司日照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