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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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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聘任朱瑶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朱瑶瑶女士个人简历:

朱瑶瑶,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律师职业资格证,已获得深交所核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16年6月,任职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朱瑶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朱瑶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白芒关外茂硕科技园董秘办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传真号码:0755-27659888

电子邮箱:yaoyao.zhu@mosopower.com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青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27,373.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6,173.7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295.818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772.747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8124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并能有效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896,148.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8,124.0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 10%计提法定公积金1,389,614.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932,079.31元,扣除本年内已向投资者分配利润4,432,489.8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3,006,123.47元。

鉴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8,124.06元,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拟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方正达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的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达”)2016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707.3850万元,未完成 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方正达任一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数额,方笑求、蓝顺明应向上市公司补偿。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本议案中的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顾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郭新梅女士,财务总监秦利红女士,保荐代表人彭德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实际需要,2016年度与参股公司深圳茂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投资”)累积发生交易金额为2,248,016.82元人民币(经审计)。

根据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017年拟与关联方茂硕投资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方吉槟先生担任茂硕投资董事,茂硕电源持有茂硕投资股权比例为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茂硕投资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7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茂硕投资累计发生交易金额为473,395.50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茂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号:914403000882834707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24日

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传君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茂硕投资是茂硕电源的参股公司,茂硕电源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5%,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方吉槟先生担任茂硕投资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茂硕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茂硕投资依法注册成立,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茂硕投资为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对待。公司与茂硕投资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协议中约定由茂硕投资负责为茂硕电源寻找和挖掘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投前调研、考察了解和尽职调查等投前业务服务以及接受茂硕电源的委托对投资项目进行投后管理等服务。

投后管理服务费每年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1.5%支付;茂硕投资同时享有投资项目收益分成:A、PE/VC等参股型项目:如已投资参股型项目IPO或重组等方式退出,项目投资收益率达到8%时,茂硕投资享有实现项目净收益的20%的分成;B、控股型投资项目:当控股项目年度投资收益率达到8%时,茂硕投资按年度分享实现收益(归属上市公司的利润)的20%,如前期控股项目处于亏损阶段,则按累计归属于茂硕电源的净利润进行计算,只有累计归属茂硕电源的净利润为正值时,方可提取;如控股型项目独立IPO或转让退出,茂硕投资享有实现项目退出净收益的20%。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茂硕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在为公司寻找和挖掘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投前调研、考察了解和尽职调查等投前业务服务以及接受茂硕电源的委托对投资项目进行投后管理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同时,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少,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2、公司与茂硕投资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茂硕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7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方正达”)2016年度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下同)3,707.39万元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根据公司与方笑求、蓝顺明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本次将向方笑求、蓝顺明回购共计225.0158万股,上述两笔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703.0616万股减少至27,478.0458万股。该事项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方正达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

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茂硕电源”)于2015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3号《关于核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方笑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茂硕电源向方笑求、蓝顺明分别发行935万股股份,合计1,870万股股份,并分别支付1,504.8万元,合计支付3,009.6万元现金收购方笑求、蓝顺明合计持有的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方正达”)的55%股权(各27.5%股权),此外,公司向宗佩民、曹国熊分别发行311.665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5,385.5712万元,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向方笑求、蓝顺明支付3,009.60万元现金对价及支付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费用,剩余部分将用于湖南方正达增资。上述获发的股份已于2015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方正达 2016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7年 4 月x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2017】xx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方正达 2016年度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下同)为 3,707.39万元,未完成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2014年11月17日和2015年1月13日,上市公司与方笑求、蓝顺明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依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方笑求、蓝顺明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方正达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356.0万元、5,227.2万元和5,400.0万元。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方正达任一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数额,方笑求、蓝顺明应向上市公司补偿。方笑求、蓝顺明各自应承担的补偿金额按其各自转让标的资产的股权比例确定。

本次涉及的具体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实际净利润与标的资产减值的确定 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湖南方正达专项审计报告(与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日出具),对湖南方正达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进行审计确认。在2017年度湖南方正达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45日内,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二)业绩及减值补偿方式

1、当期应补偿金额按以下公式确定: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补偿期限内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方笑求、蓝顺明应先以股份补偿方式补偿公司,股份补偿按逐年计算、逐年回购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原则执行,股份补偿方式不足以补偿公司的,方笑求、蓝顺明应以现金补偿方式补足。

具体补偿安排如下:(1)股份补偿公司应在湖南方正达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45日内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当年回购方笑求、蓝顺明的股份方案,确定当年应回购方笑求、蓝顺明的股份数量,由公司以1元的总对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该被锁定的股份并在10日内注销所回购的股份。

(2)现金补偿若方笑求、蓝顺明补偿期限内股份补偿总数不足以补偿公司,则方笑求、蓝顺明应以现金补偿方式补足。方笑求、蓝顺明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补偿期限内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方笑求、蓝顺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当期计算的现金补偿金额小于0,按0取值,即已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2、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金额〉方笑求、蓝顺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方笑求、蓝顺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现金金额,则方笑求、蓝顺明同时应向公司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现金金额之间的差额,方笑求、蓝顺明应先以股份补偿方式补偿公司,股份补偿方式不足以补偿公司的,方笑求、蓝顺明应以现金补偿方式补足。

3、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则方笑求、蓝顺明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4、在任何情况下,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实际净利润数额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额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三、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实施方案

(一)方正达业绩实现情况

方正达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707.39万元,较盈利预测数5,227.20万元少1,518.81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二)交易对方股权补偿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2016年度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如下:

①2016年度应补偿金额测算

2016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2016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2016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补偿期限内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股权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其中:截至2016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 9,583.20万元

截至2016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 7,853.54万元

补偿期限内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总额(2015年、2016年度和2017年度)= 4,356.0万元+5,227.2万元+5,400.0万元=14,983.20万元

标的股权交易对价= 19,166.4万元

累计已补偿金额=268.43万元

2016年度应补偿金额=(9,583.20万元-7,853.54万元)÷14,983.20万元×19,166.4万元-268.43万元= 1,944.14万元

②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

2016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2016年度应补偿金额÷股份发行价格=1,944.14万元÷8.64元/股=225.0158万股

(三)交易对方现金补偿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交易对方应当先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优先补偿,不足部分再以现金补偿。根据上司公司查询结果,交易对方用于补偿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金额的股份数量充足,本次不涉及现金补偿。

(四)交易对方现金股利返还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由此,本次不涉及现金股利返还情况。

上述股份补偿方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硕电源”)经研究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子”)、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茂硕”)共同使用,并由三方进行互保,期限1年。

(2)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集团授信成员企业包括:茂硕电源、茂硕电子、惠州茂硕、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方正达”),茂硕电源授信额度由子公司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子公司授信额度由茂硕电源提供相应的担保,期限1年。

茂硕电源的其他控股关联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纳入集团授信统一管理,由茂硕电源和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授信方案、子公司授信额度以及担保事宜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松白路106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7138869K

法定代表人:顾永德

经营范围:开关电源、变压器、电感的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茂硕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茂硕电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比例。

2、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694795935P

成立日期:2009 年10 月4 日

地址: 博罗县罗阳镇鸿达(国际)工业制造城

法定代表人:顾永徳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大功率LED 路灯电源、隧道灯电源、汽车充电器、光伏并网逆变器、开关电源、变压器、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限制的项目除外)。

惠州茂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惠州茂硕是茂硕电源的控股子公司,茂硕电源拥有其89.64%的股权,茂硕电源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研究院”)拥有其0.36%的股权,茂硕电源直接和间接持有其90%股权比例。

3、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30626000010328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2日

地址:湖南平江工业园区伍市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方笑求

注册资本:3,085.188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电子产品及线路板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湖南方正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湖南方正达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56.24%股权比例。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为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流转效率。以上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38亿元,上述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5.6%,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截至披露日,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项下的流贷额度3,300万,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为6,072.99万元,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9,372.99万元,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04%。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6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5:00至2017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为交易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审议〈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17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特别决议提示:

议案9-1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年5月9日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至5月9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7659888

4、会议联系人:朱瑶瑶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yaoyao.zhu@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邮政编码:518108

5、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0。投票简称:“茂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年5月1日之后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加人民币2,262,185.69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人民币2,262,185.69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2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硕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2年3月完成。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保荐及主承销协议书》,持续督导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专户资金尚未使用完结,因此,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至募集专户资金使用完结为止。

2015年5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终止与民生证券的保荐协议,由西南证券继续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西南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彭德强先生和蒋茂卓女士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将尽快与西南证券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民生证券未完成的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将由西南证券承继。

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证券、西南证券签订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三方协议》;

附件:西南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西南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1、彭德强先生:保荐代表人。2006年7月至2012年4月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重庆一部执行董事、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内核委员。

彭德强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先后保荐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还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等项目。

2、蒋茂卓女士: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保荐代表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会计与金融学硕士。曾参与博彦科技IPO、康恩贝2012年非公开、博彦科技2013年非公开、康恩贝2014年非公开、康恩贝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8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4,918.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99.4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18.5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2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2]005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驱动生产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7,317.00 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4,101.55万元。

(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湖南方正达)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号文件《关于核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方笑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方笑求发行935万股股份、向蓝顺明发行935万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3.33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23.33万股,由自然人宗佩民、曹国熊各认购311.66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价格人民币8.64元,总价值人民币5,385.5712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438万元,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47.5712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3月18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 4806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44,975,712.00元(扣除支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费4,500,000.00元)已于2015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华夏银行深圳高新支行的账户10860000000309257内。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商业银行开立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会审批;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三)本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于2012年4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北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红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18.55万元。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驱动生产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7,317.00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4,10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由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湖南方正达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