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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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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89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问题答复及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一次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于本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一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证监会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及最终获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