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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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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2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委托1人,董事汤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已授权委托董事长胡锦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沈文文先生、谢欣女士、杨红帆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颜文标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121,539.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9,613,352.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9,613,352.75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61,335.28 元后,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009,220.72元。

公司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6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7.29%,余额结转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上述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文浩先生、翁国民先生、周夏飞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2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陶芳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方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颜文标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121,539.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9,613,352.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9,613,352.75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61,335.28 元后,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009,220.72元。

公司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6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7.29%,余额结转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上述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2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600万元(含税)。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121,539.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9,613,352.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9,613,352.75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61,335.28 元后,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009,220.72元。

公司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6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7.29%,余额结转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股东分享公司收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各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2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国家关于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工作开展的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2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业务的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其中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6亿元;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和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各不超过4亿元)。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2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管理层绩效奖金,具体指标如下:

1、各项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完成值,绩效奖金总额以上一年度净利润完成值为基准,超过部分按不高于8%提取奖金。

2、、当年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绩效奖励全部取消:

(1) 高管层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当年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 5%);

(2)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或涉及违法违纪或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3)其他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受到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绩效奖金发放范围不限于公司管理层,具体方案由母公司总经理拟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2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对外投资、收购审批权,具体权限为对外投资及收购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0%。

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审批权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审批权限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3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5元,共计募集资金36,45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8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26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21.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94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775.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775.34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50.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3,025.34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3.4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3.4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0,299.24万元,实有余额3,299.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7,000万元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

2016年3月4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10月25日,因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注销账户号为354570247075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余额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司太立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临2016-03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年产2035吨X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目(二期),截至2016年3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598.08万元。经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598.08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相关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3,000万元。

1、2016年4月1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止日期为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10月13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如期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收益共计人民币30,448,767.12元。

2、2016年4月1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止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10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2.95%,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如期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收益共计人民币30,441,287.67元。

3、2016年10月2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期限182天,预期年化收益率2.65%。

4、2016年10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CNYQQZX2016409】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限92天,预期年化收益率2.8%。

5、2016年10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CNYQQZX2016410】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限92天,预期年化收益率2.8%。

6、2016年11月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止日期为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限91天,预期年化收益率2.5%。

(四)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299.24 万元,加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000万元,合计结余10,299.24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司太立公司2016年度《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司太立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司太立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重大损害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名家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

至2017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本公司2017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 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 登记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司太立大道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颜文标、吴超群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传真:0576-8771868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