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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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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编号: 2017-020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其中,李风春副董事长授权夏令和董事长、李宝江独立董事授权顾玉荣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令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1)固定资产减值:拟计提102,805,946.64元;

(2)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按公司会计政策拟计提坏账准备22,727,498.01元。

(3)存货跌价准备:对下属分子公司产品库存出现销售成本与销售价格倒挂现象及包装物、辅助材料等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709,052.82元。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吉尔吉斯疆德斯果蔬公司2016年末报表净资产值为308万元,针对我公司的投资款600万元计提了300万元减值准备。

(5)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中粮屯河塔城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征收土地与获得补偿差额部分长期待摊费用计提减值准备1,456,247.90元。

以上固定资产、坏账、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五项

共需计提140,698,745.37元的减值准备。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2016年涉及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均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新规定而进行的政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2017-022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Tully糖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Tully糖业有限公司在澳洲建行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2017-023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Tully糖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2017-024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1,876,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66,743,900.15元。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2017-025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关于追加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肖建平董事、陈前政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2017-026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挂牌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2017-027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三、七、八、九、十、十五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编号: 2017-021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4人,委托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侯文荣监事授权李虹钢监事代为出席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1,876,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66,743,900.15元。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的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编号:临时2017-022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公司2016年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文件精神,公司可以选择执行此规定,也可以继续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为了更加合理的体现公司的期货糖业务及风险管理,公司选择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

2、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 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已于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7 年 4 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将影响公司期货糖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根据文件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政策对公司今后的资产和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适用《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的影响

公司使用远期商品期货合约来对部分预期交易因价格变动导致的未来食糖采购或销售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套期,公司将此交易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

公司在套期关系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并注明了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及其认定;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

1、变更前, 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比率在80%至125%的范围内,认定为套期高度有效,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直接确认为股东权益,不在此范围的认定为无效套期,计入当期损益。

(1)资产负债表日

将高度有效“套期工具”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列示,贷方余额合计数在“其他流动负债”中列示;将无效“套期工具”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列示,贷方余额合计数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列示。

(2)后续处理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将原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非金融负债或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当预期原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则会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中不超过被套期项目累计预计现金流量现值变动的部分作为有效套期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超过部分作为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1)资产负债表日

将“套期工具”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在“衍生金融资产”中列示,贷方余额合计数在“衍生金融负债”中列示,上期可比数已调整列报。

(2)后续处理: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商品采购的,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其套期储备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商品销售的,在该销售实现时,将其套期储备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预期交易预期不再发生时,将其套期储备重分类至当期损益。

如果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累计金额是一项损失且预计在未来一个或多个会计期间将无法弥补全部或部分损失,则立即将预计无法弥补的损失金额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影响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导致本公司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增加31,120,514.83元,管理费用本期金额减少31,120,514.83元;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增加10,200,791.10元,管理费用本期金额减少10,200,791.10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及净资产,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的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17-023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Tully糖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Tully糖业有限公司(Tully Sugar Limited)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本截至 2016 年 12月 31 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3,000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8%。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11474.06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Tully Sugar Limited(以下简称“Tully糖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澳大利亚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2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银行要求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Tully糖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Tully糖业提供担保。公司5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Tully糖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25年,于2011年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收购, 2013年Tully糖业并入公司。Tully糖业工厂位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Tully镇,主营原糖生产销售,年生产能力30万吨。

自公司收购以来,通过不断的资本投入以及产能和管理提升,Tully糖业盈利水平不断提高, 截止2016年12月31日,Tully糖业总资产人民币102,738.4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7,660.15万元; 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93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065.2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担保的程序合法、合规,并能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为全资子中粮唐山物流有限公司期货交割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存储国家储备糖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3、公司逾期担保:(1)信用担保有1474.06万元;(2)质押担保有以公司持有的新疆金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4.93%股权为新疆三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逾期担保均是2004年度前发生,属于公司原大股东遗留事项。公司已于2005年对上述担保中除了为新疆昌吉州法院提供的700万元的信用担保外的其他担保全额计提坏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编号:临时2017-024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2016年度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6年的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顺利完成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16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临时2017-025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及增加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和以下关联方企业发生交易,主要是向以下关联方购买原糖及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

1、公司向中粮可口可乐饮料(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中

粮可口可乐” )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因中粮可口可乐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 )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公司” )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因蒙牛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粮集团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向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食品” )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 因中粮食品控股股东和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粮集团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公司向 Cofco Resources Pte Ltd 及子公司(简称“中粮农业” )购买及销售原糖, 因中粮农业控股股东和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粮集团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公司向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子公司(简称“华商储备)购买原糖及

销售白糖, 因华商储备控股股东和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粮集团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6、公司向内蒙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内蒙中粮”)购买番茄酱,因内蒙中粮和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粮集团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因与控股股东存在同业竞争,自内蒙中粮2008年成立以来,一直有公司托管经营。

7、公司向营口北方糖业有限公司(简称“营口北方”)购买原糖,同时公司向营口北方提供劳务,营口北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辽宁)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糖业”)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营口北方属于关联法人。

(一)以下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单位:亿元

2、以下关联交易需本次公司董事会确认:

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华商储备购买糖预计金额是1亿元,本次董事会会议对超过部分确认追加确认。

2、内蒙中粮以前年度停机,公司与其未发生交易所,2016年市场转好开机生产,因公司一直托管内蒙中粮,统一管理番茄销售业务,故有上述交易发生。

3、截止2016年末,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糖业总资产19.58亿元,占公司总资产189.81亿元的10.32%,辽宁糖业为公司重要子公司,营口北方被持有辽宁糖业49%股权,公司与营口北方之间交易被确认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A座1501室

法定代表人:周鑫平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1月21日

经营期限:1998年01月2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工具、家用电器、日用杂品、棉、麻、纸张、木材、塑料制品、饲料、包装材料、食品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的销售;家禽、牲畜饲养;货物仓储;进出口业务;食品机械、制冷设备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

华商储备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2、内蒙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余天池

注册资金:6666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5日

经营期限:2006年8月15日至2036年8月14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番茄酱、番茄制品。

中粮集团持有内蒙中粮100%股权,内蒙中粮自2008年8月28日至今由公司委托管理。

3、营口北方糖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28日

住所:熊岳镇大铁村

法定代表人:万卫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的生产、销售及仓储,糖进出口贸易等。

营口北方糖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辽宁)糖业有限公司的另一个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营口北方被列入关联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履约能力较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2017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

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建平、陈前政回避表决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双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编号:临时2017-026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挂牌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公司根据经营规划,拟转让持有的中粮屯河拜城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五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廊坊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惠农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阿克苏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朔州中粮糖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98.85%股权、中粮屯河张掖番茄制品有限公司91.84%股权、内蒙古河套沃得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60%股权、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番茄制品分公司土地、房屋等资产,合计11家子公司股权及1家分公司资产(以下简称12家分子公司),12家公司因原料及市场供求因素关系,处于停产阶段。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寻找合适买家,等明确买家和交易价格后,公司将再次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粮屯河拜城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1、单位名称:中粮屯河拜城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拜城番茄”)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米吉克乡附近

4、法定代表人:余天池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5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拜城番茄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番茄加工及番茄制品的制造销售以及其他农副产品(除粮、棉)的加工、销售;农药销售。

8、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拜城番茄总资产5,604.15万元,负债合计10,013.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4,409.5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6.99万元。

(二)中粮屯河五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1、单位名称:中粮屯河五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五原番茄”)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复兴镇

4、法定代表人:冯新民

5、成立日期:2006年4月21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五原番茄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自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药、番茄种子的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地膜、化肥、钢桶、吨箱、托盘、衬袋和无菌袋销售,番茄皮籽、皮渣的销售。

8、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原番茄总资产3,528.03万元,负债合计13,047.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519.7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0.59万元。

(三)中粮屯河廊坊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1、单位名称:中粮屯河廊坊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廊坊番茄”)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住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10号

4、法定代表人:雷小科

5、成立日期:2006年1月24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廊坊番茄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罐头(果蔬罐头)、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固体饮料)、调味品(半固态调味料)、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的生产;水果制品(蜜饯、水果干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农产品的分装;销售本公司自产及分装的产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包装材料的销售;设备、房屋及场地出租;仓储服务;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廊坊番茄总资产8,991.82万元,负债合计34,419.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427.3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5,23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45.64万元。

(四)中粮屯河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1、单位名称:中粮屯河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惠农番茄”)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住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石礼路三站1号

4、法定代表人:冯新民

5、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0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惠农番茄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番茄的加工、销售;废渣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8、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惠农番茄总资产14,306.16万元,负债合计30,048.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742.5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9.24万元。

(五)中粮屯河惠农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1、单位名称:中粮屯河惠农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惠农农业”)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住所:惠农区石礼路惠农三站1号

4、法定代表人:冯新民

5、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0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惠农农业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农产品开发、种植、销售;房屋租赁;土地租赁;农机设备租赁;不再分装的种子、农药、化肥、地膜的销售。

8、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惠农农业总资产1,057.6万元,负债合计17,610.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552.7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794.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3万元。

(六)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1、单位名称: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简称“喀什果业”)

2、注册资本:2800万元

3、住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乌和路

4、法定代表人:余天池

5、成立日期:2003年1月2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喀什果业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果蔬加工、销售及相关信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生产、出口,科研所需原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其配件的进口。农副产品收购;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材料销售; 种子、肥料、农膜的销售。

8、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喀什果业总资产2,210.05万元,负债合计584.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25.2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19.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44万元。

(七)中粮屯河阿克苏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1、单位名称:中粮屯河阿克苏果业有限公司(简称“阿克苏果业”)

2、注册资本:2500万元

(下转1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