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5版)
(上接125版)
2014年12月,公司实际向汤于等58名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553,99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57元。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998,600,000.00元,扣除丽鹏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229,836,300.00元,其余部分768,763,700.00元用于认购股份。汤于等58名交易对方已于2014年12月4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办妥将其所持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丽鹏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实际已向孙世尧等发行股份3,669.4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7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77,743,300.00元,扣除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承销和财务顾问等费用8,000,000.00元后的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为269,743,3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378010100100215333的人民币账户内269,743,30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及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14,924.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428,375.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4)3-84号验资报告。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 298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 2016年1月21日,公司向兰坤、王寿纯、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德-香山3号证券投资基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2,1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5元,共募集资金24,496.55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51,9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713,5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012号《验资报告》。
4、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 20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年10月25日,公司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晓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103,856,382股,每股发行价格7.52元,共募集资金780,999,992.64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764,999,992.64元汇入公司账户,其中33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8110601012700438973);29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8010100100441652);6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6001156018010051525);84,999,992.64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050166726000000209),同时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73,856.38元(含支付的进项税)。扣除上述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26,136.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1、201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11月分别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000万元以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分别与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3、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3、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37801010010044165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8110601012700438973)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以增资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余额为银行按季度结息滋生的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37050166726000000209)余额为银行按季度结息滋生的利息收入及公司未支付的发行费。
三、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2年11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5,162,227.73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2日出具(2012)汇所综字第7-071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432.65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2.35万元,累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23.3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6.35万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5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432.65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2.87万元,累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57.69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2.50万元。
单位: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一)。
2、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730.51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6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39万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0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730.51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7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单位: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二)。
3、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878.5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78.53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33元。
单位: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三)。
4、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1,481.5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6,174.5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41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532.53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41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752.94万元。
单位:元
■
注: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有余额的差异系为尚未支付发行费60,000.00元,由专户转定存2.6亿。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一(一)
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一(二)
2014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一(三)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一(四)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