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编号:2017-00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065,533.85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006553.39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9,123,379.98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2,182,360.44元。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26,919,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共计派发人民币72,691,908.5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6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顾萃、刘宏彪、蒋雄伟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十)《关于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时支付其 2016 年度审计费用63.6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十三)《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7年5月8日下午召开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编号:2017-008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秀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既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因此,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书面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由银行为经销商购买公司产品提供融资,支持对象均为公司的优质经销商,贷款额度以及贷款的用途有严格限制,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在担保期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0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照规定已作回避,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有确切必要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鸣江,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为锡山区东港镇港下红豆工业城内,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鞋帽、电子产品、玩具、针纺织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电力业务;管道蒸汽运输;热力生产及供应;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由红豆集团和周鸣江等 19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红豆集团占注册资本的 37.00%,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87,844.54万元,净资产99,508.52万元, 营业收入207,892.79万元,净利润7,007.8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191,188.85万元,净资产105,641.42万元, 营业收入140,316.22万元,净利润5,023.56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二)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鸣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湖塘桥村,经营范围为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热电联供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光伏系统工程的施工、维护;光伏设备的安装、销售、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7460.2万元, 净资产4880.32 万元,营业收入87.35万元,净利润-100.58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6885.67万元, 净资产4870.57万元,营业收入304.1万元,净利润-9.75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为南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南国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三)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鸣江,注册资本150万元,住所为锡山区东港镇港下红豆工业园,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3682.67万元,净资产1628.98万元, 营业收入3823.29万元,净利润46.18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3706.62万元,净资产1172.2万元, 营业收入3409.05万元,净利润 152.12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为南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南国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四)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红,注册资本164,497.2021万元,住所为锡山区东港镇,经营范围为服装、饰物装饰设计服务;服装、针纺品、纺织品、机械、化学纤维、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鞋帽、皮具、箱包、眼镜的销售;污水处理,工业用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600400),红豆集团有点公司占股51.5%,为控股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678,518.440164 元,净资产218,966.216132万元, 营业收入 266,983.026599 万元,净利润 8,153.71983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984,319.341727万元,净资产409,844.500965万元, 营业收入304,146.718023万元,净利润15,941.768658万元。(已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五)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宏江,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148.58元,净资产-232.52万元, 营业收入506.2万元,净利润-125.47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1,393.2万元,净资产-238.17万元, 营业收入437.28 万元,净利润-5.65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六) 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刷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闵杰,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陈市村,经营范围为包装服务;包装箱的制造、加工;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办公用品的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45,165.98元,净资产18,884.17万元, 营业收入28,069.39万元,净利润1,452.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63,541.64万元,净资产13,164.74万元, 营业收入16,040.73万元,净利润650.66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刷有限公司为红豆集团公司远东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红豆集团公司远东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电、蒸汽、用水需求、原辅材料等;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关联方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废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二)协议签署
1、公司与南国公司签订《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约定由南国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电,蒸汽费用根据南国公司物价主管部门当期公布的核定价格计算;电费包括根据南国公司物价主管部门当期公布的核定价格计算的费用,以及南国公司因向本公司供电而产生的各种合理损耗费用,该等损耗费用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方式进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为公司2017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为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数量为 87,400万元。红豆集团累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87,400万元,并由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提供担保。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额度为 87,400万元,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在 2017 年 4 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109,5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公司简介
红豆集团是由周耀庭等 44 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耀庭占红豆集团 33.15%股份,为第一大股东。红豆集团成立于 1992 年 6 月,经营范围包括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红豆集团总资产 2,997,764.32 万元,净资产991,503.41 万元,营业收入 1,684,170.96 万元,净利润 47,978.61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红豆集团总资产 3,346,145.85 万元,净资产1,328,086.36 万元,营业收入 1,166,725.76 万元,净利润 24,946.10 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取得授信额度,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1,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公告编号: 2017-01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时支付其 2016 年度审计报酬63.6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为保持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12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销商在该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用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经销商资信情况等通过分析提取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并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经销商推荐给银行。如经销商违规违纪,公司可考虑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目前公司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为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有利于应收账款回笼,增加公司资产流动性,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
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由银行为经销商购买公司产品提供融资,支持对象均为公司的优质经销商,贷款额度以及贷款的用途有严格限制,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在担保期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够加强与经销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此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实际提供担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8%。
包括本次董事会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编号:2017-013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7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4,919,08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60,601,898.2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40,22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3,612,600.00(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806,769,298.2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9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16]B150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4,532,589.09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的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5,859.91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84,532,589.0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5,859.91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7,945,169.02元(其中包括尚待支付的权益性证券发行费用8,009,6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3类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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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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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下转13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