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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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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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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

至2017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阮伟祥、阮兴祥、罗斌、姚建芳、阮小云。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李霞萍,联系电话:0575-82048616,传真:0575-82041589。

(四)登记时间:2017年5月6日至5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7-01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

接待日活动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10:00—12: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现场交流方式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10:00—12: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罗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以及总经理助理陈国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拟参加我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17年5月9日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约,同时将所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霞萍

联系电话:0575-82048616

联系传真:0575-82041589

联系邮箱:stock@lons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未以网络形式向投资者实时公开,公司将于说明会召开后,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7-01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通知定于2017年4月15日在上海静安区福建北路22号“新泰1920”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小云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合理,内容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在制订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监事津贴自2017年起作如下调整:监事津贴由每年0.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2万元人民币(税前)。监事出席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