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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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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7-050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民盛金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以电话、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座38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闫伟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盛”)增资119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民盛注册资本增至12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三、备查文件

1、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7-051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盛金科”)战略转型升级及多元化业务驱动的需求,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盛”)增资119,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民盛注册资本增至1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1、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前:天津民盛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民盛金科持股比例为100%,公司本次拟自筹资金投入119,500万元对天津民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民盛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0万元,民盛金科持股比例为100%。

2、 增资公司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089万元,负债合计3,53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5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07亿元,净利润82.01万元。(经审计)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进一步满足业务拓展要求,为公司第三方支付相关上下游业务协同拓展打造平台,促进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全面展开,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风险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不构成重大的风险,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但由于本次投资金额比较大,短期内对公司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若本次增资没有达到预期,将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产生影响。且在后续实际经营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力不足、专业人才缺失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为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和良好运行,公司将不断强化和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流程,注重人才队伍的建立和培养,打造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运作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拟自筹资金增资天津民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天津民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将监督本次增资资金的使用,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7-052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5:00至2017年5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座38层E单元民盛金科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

座38层E单元民盛金科证券部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755-26002647

联系传真:0755-86062647

邮 编:51800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民盛金科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民盛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股东对同一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万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