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4722,场内简称:基金久嘉)将于2017 年7月4 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本基金转型的相关事宜。本次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17:00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邮政编码:100044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对上述议案的说明详见《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4月21日,即在2017年4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在前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以下地址的联系人,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邮政编码:100044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2017年5月23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或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以上;
2、《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层
联系电话: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邮政编码:518026
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召开期间涉及两次停牌:第一次停牌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4月19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止,10:30后复牌。第二次停牌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17年5月23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10:30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五:《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4722,场内简称:基金久嘉)将于2017年7月4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具体方案见附件四《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为顺利实施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和转型后开放式基金的特征,对《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二: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7年5月22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若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委托人认购或在证券交易所买卖久嘉证券投资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下的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一)鉴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久嘉”)基金合同将于2017年7月4日到期,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基金久嘉转型方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久嘉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久嘉转型方案要点
基金管理人拟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的转型、调整,将基金久嘉从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或“本基金”)。
(一)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概要
1、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3、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型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具有创新成长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3)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依据市场情况灵活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自上而下地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流动性指标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决定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走向的关键因素,如对股票市场影响较大的市场流动性水平和市场波动水平等;对债券市场走势具有重大影响的未来利率变动趋势和债券的需求等。自下而上地根据可投资股票的基本面和构成情况,对自上而下大类资产配置进行进一步修正。在资本市场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参考基金流动性要求,以使基金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在股票、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中实现最佳匹配。
2)股票投资策略
①创新成长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创新成长主题相关行业指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及产业升级的进程中,通过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手段实现成长的行业。其中,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或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活动;服务及产品创新是指通过提供全新的产品或服务、开创新的产业领域,或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提供已有的产品或服务,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创新是指企业通过商业模式、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生产流程等多方面的创新, 通过这些创新实现了企业成本的降低、盈利的增加和竞争实力的提高。
本基金定义的创新成长主题主要包括以下相关行业:
新兴产业: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新兴产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存在广阔的机遇,同时也将是经济继续发展的主要动力,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消费服务领域: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消费服务领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投资机会,例如,医疗、金融保险、娱乐等产业的需求会大增;食品、衣着、日用品消费将呈现品牌化、集中化的趋势;服务业也将进入大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
传统行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总需求放缓导致传统行业竞争趋于激烈,这对传统企业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向智能、环保和高效的方向转型。目前影响传统企业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国企改革、户籍改革、土地改革、金融改革、养老改革和创新等。一批有竞争的传统产业的企业将脱颖而出,进入又一个高成长的阶段,龙头公司、优势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将持续受益。
创新成长是一个长期动态的概念,本基金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加强跟踪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等研发应用,寻找受益于我国经济转型、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动态调整创新成长投资主题的范畴界定。
②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创新成长投资主题的定义确定备选股票池,并依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筛选,构建本基金的各级股票池。
ⅰ.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传统的定性分析手段,关注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管理能力三个方面:
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上市公司在细分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产品定价能力,是否具有相对成本优势、从事主营业务的历史,以及主营业务在市场不同经济周期中的发展状况。
竞争优势:主要考察上市公司在商业模式、科技创新能力、品牌、经营效率等方面是否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相对优势。
管理能力: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管理层对股东的责任感、管理层长效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建立、管理层长远眼光和战略能力,以及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迅速作出反应。
通过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的分析,判断其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创新程度、成长潜力和成长的可持续性,从中挑选出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ⅱ.定量分析
在定量分析中,本基金将结合PE、PB、PS、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自由现金流贴现等绝对估值方法来考察企业的估值水平,以判断当前股价高估或低估。创新成长投资主题的股票因其高成长性一般估值较高,因此,本基金在关注估值指标的同时,还会关注营业收入增长率、盈利增长率、现金流量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评估企业的成长性。在考察其科技创新能力可持续性方面,将重点关注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及获得财政补贴的情况。而在业务结构分布上,通过其收入的地区占比及业务占比,并结合对于不同地区不同业务的发展空间研判,来综合评估。
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估值指标的横向、纵向分析,并结合成长性的行业比较,并结合其他量化指标,综合选择估值与成长位于合理区间的转型成长投资主题的企业进行投资,动态构建资产组合。
同时,本基金在进行股票资产配置时,将考察企业的流动性和换手率指标,参考基金的流动性需求,以降低股票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债券市场券种供求关系及资金供求关系,主动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确定和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平均久期及债券资产配置。本基金具体债券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债券回购杠杆策略等。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变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质量及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4)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产品。
5、基金的申购、赎回
(1)基金的集中申购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将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集中申购期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集中申购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价格为1.00元。
本基金集中申购费率如下:
1)普通客户集中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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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集中申购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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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
在集中申购结束后,在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将开放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将在日常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日常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费率如下:
1)普通客户申购费率:
■
2)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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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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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天(含)但少于92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2天(含)但少于185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5天(含)的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原久嘉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6、由原基金久嘉转型所得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份额的折算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由原基金久嘉转型所得的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的净值将调整为1.0000元。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基金资产净值保持不变,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份额折算结果进行公告。
7、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久嘉正式转型前,将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久嘉终止上市,并在获得核准后发布相关公告。
自基金久嘉终止上市之日起,原《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久嘉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等予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终止上市的具体日期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基金管理人就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久嘉的历史沿革
基金久嘉经2002年4月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1号文批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设立,于2002年7月5日成立,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份额。基金久嘉存续期为15年(2002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4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2]53号文审核同意,基金久嘉于2002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基金久嘉由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经2002年8月1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56号文批准,发起人变更为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转型有利于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17年7月4日到期。如果任其到期清算,基金份额持有人不仅要承担股票资产变现的冲击成本,还要承担清算费用以及清算期间的机会成本。实施基金转型不但避免了到期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亦消除了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有利于更好的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三)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17年7月4日为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可不定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四)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的基金转型运作经验,基金管理人已成功操作过基金久富转型为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封闭式基金封转开的工作,在封闭式基金转型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2、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据《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法》的规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应当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因此,基金久嘉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不存在法律障碍。
3、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基金久嘉转型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终止上市后,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登记机构已就变更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因此,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4、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久嘉转型之后,必须对原有基金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使其在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其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投资策略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份额确权登记规则
根据《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久嘉将在履行相应程序、终止上市后转型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基金久嘉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的登记机构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久嘉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与重新登记后,才能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为“确权”。
基金久嘉转型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后,基金份额确权登记规则如下:
1、已在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的销售机构开立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持有人的确权登记规则
已在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的销售机构开立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本公司自动将基金久嘉转型而成的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份额按照如下规则确权登记到其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中:
(1)有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的,优先将基金份额确权登记到持有人拥有长城基金其他基金份额的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中。如在直销机构开立的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中有数个账户拥有长城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或者全部账户均没有长城基金其他基金份额,优先将基金份额确权登记到持有人最近有过交易或最近开立的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中。
(2)没有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的,基金份额将确权登记到持有人拥有长城基金其他基金份额的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代销账户中。如有数个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代销账户中拥有长城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或者全部账户均没有长城基金其他基金份额,优先将基金份额确权登记到持有人最近有过交易或最近开立的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代销账户中。
2、未在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的销售机构开立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持有人的确权登记规则
(1)未在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的销售机构开立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持有人须到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的销售机构开立长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所需材料以销售机构的要求为准。
(2)销售机构在接受开户申请时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表面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并将持有人的开户申请数据发送至登记机构。
(3)在收到开户申请的电子数据后,登记机构会对持有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确认登记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基金基金份额。
3、其他情形
以下情形需要办理手工确权,持有人需将确权资料邮寄至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确权业务:
(1)由于持有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与基金久嘉退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移交的持有人名册中信息不相符的。
(2)因继承、捐赠或其他司法原因需进行非交易过户的。
4、具体确权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规则制定相应的细则并公告。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制订转型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交流,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的转型方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诉求和市场环境。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积极与持有人就转型事宜进行沟通。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1、实施集中申购
为降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在转型成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开放基金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3个月。集中申购期募集新资金,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转型后的赎回压力和预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进行实施集中申购的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基金转型方案公告后,若出现基金折价率持续放大或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转型进程,更早开放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3、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与原基金久嘉持有人沟通的结果,适当调整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降低原基金久嘉份额持有人赎回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五、基金合同修改内容汇总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请参见附件五《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五: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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