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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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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21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17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萍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作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拟以公司发行上市后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6,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上市后新老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共享累积未分配利润的约定。本次分配金额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本次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相互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有效期一年,审计费用54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聘任2017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的损益类项目之间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了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以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制定的。该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以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制定的。该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材料。

三、上网公告附件

1、《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16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2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17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车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6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拟以公司发行上市后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6,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制定的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2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上市后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6,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176,876,385.92元,加上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56,938,704.97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331,839.97元,扣除2015年度现金分红15,000,000元,2016年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3,483,250.92元。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发行上市后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6,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关于新老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共享累积未分配利润的约定。本次分配金额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2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国际合作的拓展,公司的营业收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逐步增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2017年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售汇及相关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实际发生的进出口业务及美元融资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与实时汇率差异较大时,将给公司带来相应的汇兑损益。

2、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业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25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威起重”)、控股子公司苏州一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一桥”)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相互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法兰泰克、诺威起重、苏州一桥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该额度有效期一年,可以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金额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为实际发生的授信提供相互担保,其中法兰泰克为诺威起重担保最高不超过2亿元;法兰泰克为苏州一桥担保最高不超过0.5亿元。

该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具体的授信、担保业务,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庞金路

法定代表人:钱红伟

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除外)、钢结构件的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服务;起重机械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信息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关系:法兰泰克持有诺威起重100%的股权

2、苏州一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288号

法定代表人:金红萍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传动设备及其金属配套设备,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信息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关系:法兰泰克持有苏州一桥60%的股权,其他股东为自然人费忠才(持有20%股权)、费城(持有20%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相关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司是法兰泰克及全资子公司诺威起重、控股子公司苏州一桥。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足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本次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相互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6年实际担保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一桥担保额度6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苏州一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了1,222,767元,占公司2016年度期末净资产的0.24%。法兰泰克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第三方公司进行担保,没有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26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聘任的2016年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有效期一年,审计费用5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审计工作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2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的损益类项目之间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具体变更情况详见下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了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