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7-006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7年4月8日以电邮或传真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至各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 4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9,690,433.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758,128.11元,减去本年计提盈余公积969,043.40元,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1,479,518.66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制定了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 元(含税),合计总金额6,900,000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15,0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0,000,000股变更为345,000,000股。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田轩、薛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并参考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市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5000元/月(税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田轩、薛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刊登的《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7-008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月11日 9:30 ~ 11:30,13:00 ~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10日 15:00 ~ 5 月11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当日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 2017 年4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①个人股东,亲自参加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法人股东,法人代表亲自参加会议的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按时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125)
联 系 人:田宏莉
联系电话: 010-59539802 传 真: 010-5953988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96 投票简称:中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 ~ 11:30,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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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