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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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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1)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住所为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617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辣椒酱和辣椒制品等调味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生物科技的总资产为15,177万元,净资产为8,68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2,861万元,净利润为7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住所为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7,221万元,主营业务为对下属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生产、销售食品机械及器材;货物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得利斯集团的总资产为222,864万元,净资产为123,37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52,978万元,净利润为8,8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诸城市昌城镇;法定代表人:郑和平;主要办公地点:诸城市昌城镇西老庄;经营范围为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食用植物油加工、豆制品制造与销售;粮食收购;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主营业务为大豆制品加工与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业科技的总资产为154,318万元,净资产为62,24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44,685万元,净利润为7,0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16年的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向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相关生产材料,亦能支付相关货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调味品;食用油;服装;保健品;肉制品;包装物;蒸汽、电力及其他服务等;

(2)合同期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及定价政策: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确定;

(4)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交易;

(5)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账;

(6)合同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签署并生效;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郑思敏女士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7-02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思敏女士、董事兼总经理于瑞波先生、独立董事李光强先生、财务负责人柴瑞芳女士、董事会秘书王松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7-02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 13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3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18元。截至2009年12月2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3,03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1.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9,932.22万元。

截止2009年12月2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以“京永验字[2009]第21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1,079.45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3,012.18万元;于2009年12月28日起至2015 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920.5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8.95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6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8年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1月12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010年4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民生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