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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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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名,独董董事卫秀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磊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536,349.9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6,769,680.33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成长需求,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末总股本6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元(含税)。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客户信用额度的议案》

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拟增加不超过3500万元的客户信用额度,总的信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由公司营销中心及财务管理部按信用管理内控制度落实。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筹借总额为1.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偿还杨凌金海的商业贷款。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技改产品工艺,保持技术领先水平,拟对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中的一条转瓶工艺生产线改为悬浮培养工艺生产线,因此对原先的设计方案重新进行了设计招标,故拟将工程竣工时间由原来的2017年12月延至2018年9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增加以下经营范围:

养殖设备、兽用器械、饲料添加剂、兽药的销售。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6、8、9、12、15、16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认可,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4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有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谨慎、合理做出的,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5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0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6.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756,15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943,843.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1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4SHA1035-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6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541,073.99元, 2016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9,563,204.0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186,853.99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15,536,358.89元。

2016年2月3日,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经2016年2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可以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签订《金雪球-优选2016年第16期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式理财产品Ⅰ款 》,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12月15日,产品到期日 2017年2月15日。

本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TGG160550》,以闲置募集资金16,1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12月23日,产品到期日 2017年3月23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04,293,347.9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213,293,347.90元,银行理财产品191,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兴业银行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3月3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5年12月2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利生物”)变更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除实施主体变更外,与“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利生物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海利生物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6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6年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6年年审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7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拟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筹借总额为1.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偿还杨凌金海的商业贷款。

一、借款情况概述

1、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拟与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签署借款协议,向其筹借总额为1.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偿还杨凌金海的商业贷款。

2、借款协议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甲方(债权人):上海豪园,乙方(债务人):杨凌金海;

借款金额: 1.7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乙方可以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并根据借款实际占用日期确定;

支付方式:借款协议生效后10日内支付;

特殊约定:本议案通过后乙方确有实际情况需借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确有实际情况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确有实际情况不能按时还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后,可适当顺延还款期限。

二、杨凌金海基本情况

杨凌金海成立于2013年2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东环北路31号,法定代表人张海明,主营业务为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杨凌金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杨凌金海资产总额42,894.81万元,负债总额37,622.38万元,净资产5,272.43万元,资产负债率87.71%。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442.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上海豪园基本情况

上海豪园成立于1999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5885号4160室,法定代表人张海明,主营业务为计算机领域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上海豪园持有公司50.9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豪园资产总额25,288.09万元,负债总额1.51万元,净资产25,286.58万元,资产负债率0.0060%。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9.62万元,净利润1,104.8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审议程序

本次借款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需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借款事项。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借款系控股股东上海豪园为杨凌金海提供的资金支持,用于偿还相关商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保证杨凌金海后续生产经营的健康开展;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借款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杨凌金海营业执照;

3、上海豪园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

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现阶段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1元,募集资金总额47,67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875.61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94.384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出具了XYZH/2014SHA1035-9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资金总投资的差额,相应调整补充的运营资金。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18.69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技改产品工艺,保持技术领先水平,拟对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中的一条转瓶工艺生产线改为悬浮培养工艺生产线,因此对原先的设计方案重新进行了设计招标,故拟将工程竣工时间由原来的2017年12月延至2018年9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延期,是结合当前项目建设进展的客观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实际发展需求,谨慎、合理作出的,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谨慎、合理做出的,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认为:海利生物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海通证券对海利生物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9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4月18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兽用活疫苗及灭活疫苗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相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相关原辅材料的进出口、批发;

农副产品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

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兽用活疫苗及灭活疫苗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相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相关原辅材料的进出口、批发;养殖设备、兽用器械、饲料添加剂、兽药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8证券简称:海利生物公告编号:2017-04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1日

至2017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第1-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经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7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0890800)。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9:30-15: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403

传真:021-60890800

电话:021-60890892(直线)

联系人:梁霞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