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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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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8版)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股东也可以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信函到达日不晚于2017年5月9日)。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1-67606881

2、传 真:0531-67606881

3、联 系 人:李 丽

4、邮 编:250101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 2017-02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二、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情况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