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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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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交易的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4月21日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正元智慧”,证券代码为“300645”。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6,666,667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16,666,667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4月19日

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交易的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4月21日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透景生命”,证券代码为“300642”。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0,00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15,000,0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4月19日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4月21日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三超新材”,证券代码为“300554”。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52,00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13,000,0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4月19日

关于对罗平县锌电公司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罗平县锌电公司,住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九龙南段电力大楼六楼。

经查明,罗平县锌电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罗平县锌电公司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的控股股东,2010年2月24日至2016年11月17日期间,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罗平锌电股份19,100,000股,占罗平锌电总股本的8.80%。罗平县锌电公司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罗平锌电股票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未停止交易罗平锌电股票。

本所认为,罗平县锌电公司的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第11.8.1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第11.8.1条,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2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9.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罗平县锌电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罗平县锌电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4月20日

关于2017年辽宁省政府专项

债券(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4月2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03”,证券简称“辽宁1708”,票面利率3.8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7年4月1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2017年辽宁省政府专项

债券(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4月2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02”,证券简称“辽宁1707”,票面利率3.8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4年4月1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2017年辽宁省政府专项

债券(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4月2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01”,证券简称“辽宁1706”,票面利率3.7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4月1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2017年辽宁省政府专项

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4月2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00”,证券简称“辽宁1705”,票面利率3.5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4月1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2017年甘肃省政府一般

债券(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4月2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599”,证券简称“甘肃1702”,票面利率3.7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4年4月1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2017年甘肃省政府一般

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4月2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598”,证券简称“甘肃1701”,票面利率3.5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4月1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支付2016年浙江省政府

一般债券(十六期)等六只债券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6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2015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将于2017年5月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417”,证券简称为“浙江1616”,是2016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65元。

二、2016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421”,证券简称为“浙江1617”,是2016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65元。

三、2015年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33”,证券简称为“山西15Z2”,是2015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9元。

四、2015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637”,证券简称为“山西1508”,是2015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15元。

五、2015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41”,证券简称为“河南1512”,是2015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65元。

六、2015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645”,证券简称为“河南15Z8”,是2015年11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65元。

七、本所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3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八、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5月4日除息交易。

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为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定于2017年4月21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7074”,证券简称“17富煌E1”,发行总额3.2亿元,票面利率1%,债券期限3年,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发行人赎回条款和投资者回售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为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等五只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定于2017年4月21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108”,证券简称“17商丘01”,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5.2%,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120”,证券简称“17新密01”,发行总额5.1亿元,票面利率5.9%,债券期限5年,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30%、30%的比例偿还本金,在第5个计息年度末兑付剩余40%本金。

3、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4126”,证券简称“17商丘02”,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5.5%,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129”,证券简称“17广厦01”,发行总额3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3年,附第1年末、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证券代码“118844”,证券简称“16福星04”,发行总额7.6亿元,票面利率7%,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