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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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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和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的控股公司)。截止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主要明确担保主体和被担保主体,以及担保的范围和金额,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事项,可有力地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被担保对象非为绝对控股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并取得公司相关制度、相关事项董事会相关决议和会议纪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中科金财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中科金财拟进行的上述担保事宜无异议。

八、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7-02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0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5月10日下午15:00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九)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16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审议2017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7. 关于审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8. 关于审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9.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0. 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津贴的议案;

14.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15. 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6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天津滨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年5月9日 16:00 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登记时间:

2017年5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5、登记地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岩 李燕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传 真:010-62309595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191

(二)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7

2.投票简称:金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股票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说明:

1、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7-02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4月27日(周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朱烨东先生、独立董事顾凌云先生、保荐代表人黄新炎先生、财务总监赵学荣女士和董事会秘书贺岩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