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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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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99 公司简称:新华龙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亏损,2016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恢复发展阶段,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钼炉料、钼化工、钼金属等钼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业务,具有焙烧、冶炼、钼化工、钼金属深加工一体化的生产能力。产品主要包括焙烧钼精矿、钼铁、钼酸铵、高纯氧化钼、钼粉、钼板、钼棒、钼顶头等。产品主要用途如下:

1、钼炉料

钼炉料产品主要有焙烧钼精矿、钼铁。主要应用于不锈钢、合金钢以及特种钢的生产。此外,作为合金铸铁的添加剂,钼可以改善和提高合金铸铁的耐高温性和耐磨性。

2、钼化工

钼化工产品主要有四钼酸铵、高纯三氧化钼等。四钼酸铵主要用于钼冶金(如生产钼粉)、化肥添加剂、颜料染料等。高纯三氧化钼可直接用于制取钼基催化剂,钼基催化剂广泛用于石油、塑料和纺织工业,同时高纯三氧化钼可用于钼冶金。

3、钼金属

钼金属产品主要包括钼粉、钼条块、钼板、钼棒、钼顶头等。钼粉主要用于制作钼及钼合金制品、电热元件及粉末冶金材料;钼条块主要用于精密钢冶炼;钼板主要用于制作钼圆片、钼板材、钼箔、钼极靶等;钼棒主要用于拉制线切割丝、电光源丝、绕芯线及引线支架以及制作电子真空元件、钼电极等;钼顶头主要用于穿制不锈钢、合金钢和高温合金等无缝管。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同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展国内外贸易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为钼精矿,采取“统一计划、集中采购”的采购模式,采购工作的内部流程如下:企管部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结合库存实际情况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要求,与供货单位签订钼精矿供货合同。

2、生产模式

产品生产的内部组织活动如下:根据销售部门签订的订单,由企管部下达具体生产任务,各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生产。质量管理部负责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生产厂—最终用户”的直销模式和“生产厂—经销商/代理商—最终用户”的经销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以直销模式为主。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钢铁企业。销售定价采取市场定价方式。根据市场价格信息和公司生产成本等信息最终确定产品的销售定价,由销售中心负责客户投标或价格谈判。

4、贸易业务

公司贸易业务划分为国内贸易业务、转口贸易业务和出口贸易业务。

(1)国内贸易业务

“以销定产”为主的经营模式使得公司并无过多额外原材料及产成品存货库存,当客户出现短期较为急迫的采购需求时,公司正常的生产能力难以及时满足。为维持客户关系,完成短期大额订单,巩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从市场上采购部分产品履行合同。

(2)转口贸易业务

转口贸易是公司与国外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将进口货物先储存在保税区仓库内,然后再转销至其他国家的业务,该业务不涉及实际进出口。当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公司则选择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如果国内价格低于国际价格,则公司会选择向国外出口钼产品,如果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相当,则公司将进行转口贸易。上述价格比较时要考虑税收、运费等各种交易成本。

(3)出口贸易业务

出口贸易是公司将在国内采购或国外进口的产品对外销售至其他国家的业务。当国内价格低于国际价格或在产品进口后国际价格大幅上升时,公司会选择出口贸易。当将国内采购的产品出口至其他国家,只涉及出口;当将国外进口的产品复出口时,涉及进口和出口。与转口贸易类似,上述价格比较时要考虑税收、运费等各种交易成本。

(三)行业情况

1、行业的周期性及发展趋势

钼的主要消费需求来自钢铁行业,钢铁行业的周期性波动直接影响到钼的需求,其他下游行业包括石油化工行业和其他金属合金行业等。下游行业对钼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其需求变化直接决定了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

2、行业的地域性和季节性

国内钼产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拥有丰富钼资源储备的河南、陕西、吉林等省份。钼产品的消费主要集中在河北、辽宁、吉林、湖北、江苏等钢铁产业较发达的省份。由于钢铁行业决定了钼的主要需求,而钢铁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因此钼行业也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调整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五大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同时,随着中国“稳增长”政策的全面加码,去产能与去库存不断持续。2016年,钼市在全球经济整体低迷、国内钢铁行业去产能的大背景下逐步由弱转强。对于钼原料市场而言,国内外经济环境好转,下游需求向好是行情走强的主要因素。作为不锈钢生产原料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不锈钢行情节节攀升为钼铁行情上涨奠定了由弱转强的基础。供需关系趋于平衡导致局部时间因供需短缺致使价格快速上涨,转而需求制约导致市场回落。

2016年公司主动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把主要精力放到创效增收、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上来,把注意力集中到经营水平提升、资本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上来,谨慎应对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挑战。公司以节能降耗、降本增效为要求,以加强成本控制、稳定提高质量、不断开发新品为目标,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坚持以钼业为基础,巩固公司钼产品在钢铁、石油化工领域的市场优势地位,同时专注难熔金属领域发展,加强资源储备和开发,积极探索钼深加工领域。通过制定并实施适合公司的管理措施,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制度管理、设备管理、人力管理等管理工作,使企业运行更加规范。努力依托资本市场,积极提升公司价值,加快转型升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20,580,759.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76,218,836.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373,422,991.9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9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374,326.86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吉林新华龙钼业有限公司(简称“吉林新华龙”)

辽宁天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桥新材”)

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延边矿业”)

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沙德盖”)

霍尔果斯吉翔影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吉翔影坊”)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60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总经理就2016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就2016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草拟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1350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的报告进行了鉴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亏损,2016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恢复发展阶段,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16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了2017年度预算。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5500万元人民币及2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在期限内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辽宁新华龙法定代表人代表辽宁新华龙在相应授信文件和其他附属法律文件资料上签字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5500万元人民币及2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在期限内循环使用。以辽宁新华龙的不动产(房产及土地)、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同时由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天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光华和秦丽婧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6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监事会就2016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草拟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定期报告并认为:

(1)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6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亏损,2016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恢复发展阶段,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1350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的报告进行了鉴证。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16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了2017年度预算。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62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第二节第一百〇九条:

二、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63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3、法定代表人:秦丽婧

4、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银除外)、钼冶炼;炉料、金属化合物、金属合金制品、五金矿产品的购销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品)。工业矿渣制砖及销售业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 55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1,021,543.00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7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64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

至2017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7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上述登记资料,于2017年5月9日17:00前到达公司投资证券部。来信请寄: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121007(信封请注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9日,每日9:00—12:00、13:00—17:00。登记地点: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

邮政编码:121007

电话:0416-3198622

传真:0416-3168802

联系人:张韬、王磊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