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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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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27版)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1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旗下子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化学药、生化药、中成药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目前拥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类)、注射乳剂、硬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气雾剂、酊剂、口服乳、中药饮片、原料药等通过国家GMP认证的二十条生产线。除此之外,尚有四条原料药生产线分别通过美国FDA认证,欧盟EDQM认证,日本PMDA认证。

公司主要产品线聚焦于心脑血管系统疾病,核心产品由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心脑宁胶囊(全国独家)、乐脉丸(全国独家)组成;骨、伤科疾病,有玻璃酸钠注射液、镇痛活络酊(全国独家);抗肿瘤领域产品线主打品种由榄香烯注射液及口服乳(全国独家)、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等组成;妇儿系列包括妇平胶囊(全国独家)、金鸡丸、小儿回春颗粒;另外还包括抗感染类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等30余个上市品种。

主打产品参芎葡萄糖注射液是由丹参提取物丹参素和盐酸川芎嗪化药单体组成的复方制剂。生产中数项专利技术的应用,充分保证了产品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主要用于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的治疗,具有多通路保护血管内皮,改善血液循环,抑制缺血/再灌注损伤的作用,在临床治疗其它缺血性疾病中也起到良好的临床效果和治疗作用,因而得到广泛应用,为心脑血管领域的知名产品。玻璃酸钠注射液属于骨科关节炎治疗领域用药,有缓解疼痛、促进软骨修复、改善关节功能的功效,市场培育多年,临床应用逐年增加。榄香烯注射液及口服乳属于抗肿瘤植物药,适应症广泛,被多个治疗指南收录。SCI证实能逆转多药耐药、防治肿瘤多途径转移,能直接作用于细胞膜,使肿瘤细胞破裂,可以改变和增强肿瘤细胞的免疫原性。该产品目前销售基数小,成长空间大。心脑宁胶囊是心脑血管病经典用药与特殊苗药的强强联合,活血行气,通络止痛。改善胸闷气短,头晕头痛的症状,全面防治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核心产品所在疾病治疗领域仍然具备较大的市场空间。

(2)行业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过去的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的新医改背景下,行业新格局逐渐分化;这一年国家政策频繁出台,从深化医改,到研发、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医改进入深水区;这一年招标降价、一致性评价、医保支付、两票制等政策在短期内将对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但是从中长期来看,消费需求提升、老龄化加剧、城镇化加速、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等因素仍将驱动行业稳步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6年我国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063亿元,同比增长9.7%,与上年相比提升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工业增速(4.9%)4.8个百分点;医药工业利润总额突破3,000亿元,同比增长13.9%,与上年相比提升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工业增速(8.5%)5.4个百分点。中国医药工业近年来在降价、招标、控费等多重政策的影响下,也进入整体增速放缓的新常态。

(3)公司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公司首次跻身榜单,排名第94位。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发布的“2015年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公司位列第68位。公司主要产品参芎葡萄糖注射液、玻璃酸钠注射液、榄香烯注射液及口服乳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根据米内网数据统计,参芎葡萄糖注射液产品在 2015 年样本医院心脑血管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为1.34%;玻璃酸钠注射液在2015年样本医院的骨科市场占有率为17.5%;根据智研中心数据统计,公司独家剂型的榄香烯注射液在抗肿瘤领域占有逐渐提升,占全国肿瘤药物销售总额的0.31%。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由中国董事局网与中国数据研究中心共同发布的“2016中国最具影响力医药企业百强榜”,公司排名第37位;此外,公司在第二届(2016)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创造价值100强发布会暨先进制造业创新论坛中荣获“2016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创造价值100强”荣誉称号等,上述成就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以及在医药行业中的市场号召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6景峰债: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景峰医药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16年度,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未对本期债券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16景峰01: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景峰医药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16年度,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未对本期债券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6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面临新医改向纵深推进、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和医药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面临的变革加剧,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继续秉承坚持做专业的医药制造商的理念,深入挖掘心脑血管复方制剂、骨科关节腔注射用凝胶市场容量;积极开发抗肿瘤领域的终端覆盖;创新研究普药市场,口服药品市场的营销通路,公司整体业绩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64,050.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38%;实现营业利润44,091.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02.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2.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6.66%。每股收益0.39元,每股净资产2.72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保持传统主业稳健运营态势

报告期内,伴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变化,医药行业的收入增速呈现明显放缓趋势,面对风云变幻的行业环境,公司通过加强内控、技术改造和降低成本,坚持主业不动摇,保持了稳健运营的态势。主要产品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全国大部分市场实现稳步增长,但受局部市场未中标影响,整体销售收入较2015年下降10%,玻璃酸钠注射液受招标降价影响,销售收入较2015年下滑16%;榄香烯注射液、榄香烯口服乳、心脑宁胶囊销售业绩较去年同期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景诚中药破壁饮片生产线已建成,现已具备天麻、人参、黄芪等11个品种的生产批件;锦瑞制药的普药产品系列增加中标省份,增速明显。金沙医院经过团队两年的整合运营,效益初现。整体而言,公司传统主业保持稳健运营态势。

(2)调整管理架构,聚焦医药制造以及医疗服务两大业务集群

公司在2016年底重新做了战略聚焦,明确了景峰的战略方针是“夯实主业,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稳健发展医疗健康事业”。与此相对应的,在公司层面调整为医药制造以及医疗服务两大业务集群。在医药制造业务集群,将原有营销体系进行整合,按照产品特性和病种划分为中药业务线和生化药业务线,商务、学术、运营、结算等营销支持体系也向营销支持平台的方向整合。

同时,为选配合适的干部挑起公司发展的重任,确保整合的效果能够最大化的呈现,公司进行了干部选拔。公司采取提名推荐、组织考察和公开竞聘相结合的方式,任命了集团总工程师等核心岗位干部。同时也任命了五位子公司总经理,六位副总经理。另外,公司启动营销体系改革,组织了整个医药制造体系六家子公司营销体系部长及大区经理近百人集体再竞聘。通过严格激烈的竞聘,重新任命了销售部长、大区经理等关键管理干部。

公司优化了医疗服务业务集群,整体负责金沙医院的运营管理;增资华俞医疗投资云南联顿骨科医院的项目建设;该集群同时肩负未来兼并或新设的医疗服务项目的重任,稳步推进医疗健康服务产业。

(3)加大研发投入,布局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16年度公司投入研发资金14,969.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67%,比上年同期增长71.03%。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了600万美元在美国新泽西州建立实验室(Sungen Pharma, LLC)及产品开发,完成了6个品种的配方及工艺,并开始技术转移至生产加工商进行申报生产工作,该公司2016年与美国制剂销售公司Athenex合作成立药品销售公司Peterson Athenex,LLC。另外,Sungen Pharma,LLC 与 Elite Pharmaceuticals,Inc.达成四个产品的战略合作;生物制剂方面,获得一个融合蛋白临床批件。经过综合评定引进了一个用于治疗结直肠癌有临床批件的单抗产品(JZB28),同时IND(临床研究申请)申报了一个用于急性心衰的多肽产品(JZB01);此外完成了发酵法生产玻璃酸钠原料的发补工作,并取得SFDA发送的现场核查通知书;加快国内脂质体项目的进程,开始高端注射剂的整体项目立项;启动锦瑞制药所获临床批件其中4个产品的BE试验;金港药业继续开展榄香烯注射液临床再评价工作;慧聚药业申报的马波沙星新兽药申请获得国家农业部新兽药注册(二类新兽药)的批准。

中成药方面,景诚制药中药配方颗粒研究中心进行改造,建成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并投入使用;完成包括贵州三宝(天麻、杜仲、灵芝)在内的11个品种的申报工作;完成骨筋丸胶囊、抗栓胶囊、复方胆通胶囊集团内技术转让品种的工艺研究及申报;完成镇痛活络酊技术转让申报,且已获得药监局的受理;完成冰栀伤痛气雾剂临床试验资料编写及省级申报,及Ⅰ期、Ⅱ期临床自查,并协助省临床评审专家完成Ⅰ期临床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项目注册申报有序推进,公司共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17个制剂21个品规及4个原料药共计31个临床批件;2个制剂3个品规、1个原料药共计4个生产批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见下表:

1)主要药品研发情况

2)主要原料药研发情况

(4)顺利完成公司债券发行项目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2016年2月26日取得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107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于2016年3月完成发行,债券代码118538,发行规模2亿元,期限3年期,并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5.90%。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8亿元的公司债券。2016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14号)。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6年10月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票面利率为3.78%。

(5)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工作

1)2016年3月,华俞医疗与安泉先生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华俞医疗出资8800万元人民币受让安泉先生所持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以及相对应的出资缴纳义务及其股东权利,华俞医疗成为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并认缴该55%部分出资份额。本次与与安泉先生共同设立医院管理公司并组建骨科中心医院有利于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增强公司竞争力,拓展医疗服务产业,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是公司在大健康领域的延伸,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已收到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文号:云卫医准字[2016]第10号),同意设置医疗机构,目前所设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医疗机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并正式投入运营。

2)报告期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与ZHANG XINI、上海贤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关于上海方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6,013.64万元,持有上海方楠49%股权,工商登记已完成。上海方楠核心业务为高端仿制药的开发,其依托先进的医药技术平台,开发挑战专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难度原料药,进而开发具有竞争壁垒的针对欧美及中国市场的挑战专利的制剂产品和特色首仿药。上海方楠目前拥有多个成熟原料药及6个挑战专利和潜在首仿制剂的生产工艺,其在研产品主要对应欧美市场近期获批的具有市场潜力的新药,涵盖肿瘤、心血管、自身免疫和中枢神经等重点治疗领域;其拥有1项发明专利和50余项发明专利申请。本次对外投资收购上海方楠股权的目的在于搭建公司化学仿制药研发平台,为公司化学仿制药板块补充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与现有的生化药事业集群紧密配合产生协同,丰富公司未来的产品结构;同时,为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技术保障打下基础。该项目的完成将大大增加公司化学仿制药的研发技术实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在公司战略指导下,与康景基金联动挖掘产业内的并购机会,积极、稳妥的开展项目筛选、调研、论证及实施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康景基金投资了包括肿瘤创新药、二代基因测序、生物药研发、消化和血管介入治疗的微创医疗器械等领域的项目,共完成含北京安太、苏州艾达康、常州乐奥、奥源和力、景泽生物、好牙医等9个项目的投资,总投资额为4.622亿元。

4)报告期内完成的其他投资工作:

①投资6,027.69万元,收购慧聚药业33.0094%的股权,合计持有慧聚药业63.0086%股权;

②投资1,153.54万元,收购海慧医药33.0094%的股权,合计持有海慧医药 69.0094%股权;

③投资4,400万元,收购锦瑞制药20%的股权,合计持有锦瑞制药77%的股权;

④投资1,000万元,收购科新生物10%的股权,并增资350万元,现合计持有科新生物60%股权;

⑤投资400万元,占南京科维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1%的股权,现合计持有该公司3.98%的股权;

⑥投资25.01万美元,与香港Sungen Group Limited(尚进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贵州盛景美亚有限公司,持有贵州盛景美亚50.02%的股权,增资400万美元,截止报告期末合计持有贵州盛景美亚50.27%的股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变更

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7家子公司,其中2家通过设立、5家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慧聚药业、海慧医药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的参股公司,景峰制药分别持有慧聚药业、海慧医药36%、36%的股权。2015年12月11日景峰制药分别与南通巨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慧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isdom Dragon Limited签订了关于收购慧聚药业共33.0094%股权及关于收购海慧医药共33.0094%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中,慧聚药业之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914.3602万美元,海慧医药之股权转让价款为174.95万美元,合计1,089.31185万美元。2016年1月底景峰制药已完成上述股权收购,持有慧聚药业69.0094%的股权,持有海慧医药69.0094%的股权。2016年2月,慧聚药业新增股东住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和宇部兴产株式会社,双方共同认缴出资美元114.2857万元,景峰制药股权比例由69.0094%被动稀释到63.0086%,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慧聚药业2015年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443.66万元,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7.85万元。海慧医药2015年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37.99万元,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8.56万元。

2)2016年4月公司出资8800万元人民币受让安泉先生所持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以及相对应的出资缴纳义务及其股东权利,并于2016年7月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联顿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6年5月,根据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的批复(黔贵安管函[2016]80号),同意公司及尚进集团有限公司在贵州贵安新区投资设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公司出资25.01万美元;2016年7月盛景美亚注册资本由50万美元增加到50.2514万美元,由公司缴付出资,公司所占股权比例增加至50.27%,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16年7月盛景美亚以25万美元收购Sungen Pharma LLC100%股权,2016年8月盛景美亚对Sungen Pharama LLC增加4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增资后Sungen Pharama LLC的注册资本为430.7万美元,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16年7月公司以1000万元人民币收购科新生物10%股权,收购完成后持有科新生物60%的股权。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科新生物2015年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0.37万元,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82万元。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1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9人,董事罗斌先生因工作事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欧阳艳丽女士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63,378,682.88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0,028,576.32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058,534.1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2,941,319.17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董事会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2.658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9.8616亿元。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不断增长,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的融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制订了2017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体额度申请议案,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含子公司控制的企业),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授信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9.12%,若授信资金全部到位,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53.71%,仍将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沈普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拟提名沈普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沈普清先生简历如下:

沈普清先生,汉族,196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办公室副科长、工商信贷处副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路办事处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工商信贷处科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科长、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副处级)、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副处长、资产经营六部处长、投资管理部处长、投资(投行)部(湖南长城土地经营公司)总经理、资产经营一部高级经理、资产经营二部高级经理、资产经营部高级经理、资产经营一部高级经理、业务一部高级经理、资产经营一部综合管理部(监察审计部)高级经理。自2016年4月起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普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沈普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沈普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认为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上海景峰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海景峰执行董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上海景峰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规定期限内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海景峰执行董事根据上海景峰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海景峰执行董事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海景峰执行董事在发行前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或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海景峰执行董事根据上海景峰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上海景峰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海景峰执行董事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偿债保障安排

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决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核准批复后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海景峰执行董事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部门、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制定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和实际总金额、发行本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事项、债券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在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文件)。

(四)为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决定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决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026号公告)。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2、3、4、5、8、9、10、12、13、14、15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3: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唯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2016年,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16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是基于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且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故我们同意《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上述第1、2、3、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景峰医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由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285,0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14.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9,246,699.43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006,440.59元后,余款为人民币873,240,258.84元。由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划入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户 98460154800000349 账号内。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3,140,258.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11,859,931.97元,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8,493,790.5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2015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及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项目应付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项目资金为15,242,359.14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3,462,374.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3月25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核心企业的发展,结合各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对部分企业进行增资,增资方案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俞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华俞”)是公司对医疗板块的投资管理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增资的方式将上海华俞的注册资本由0.6亿元增加到3.62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景峰制药”)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增资的方式将其全资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简称“贵州景峰”)的注册资本由5.8亿元增加到7.3亿元。

景峰制药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增资的方式将其全资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简称“贵州景诚”)的注册资本由0.51亿元增加到1.71亿元。景峰制药对贵州景诚的持股比例由70%变更为100%的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本次增资手续将在景峰制药全资控股贵州景诚后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华俞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华俞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K61052

3、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号3幢303室

4、法定代表人:李彤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8、营业期限:2015年12月25日至不约定期限

9、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医疗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上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521.5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970.82万元,负债人民币8,550.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8,550.6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29.18万元。

(二)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

2、工商注册号:91520000214406110B

3、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

4、法定代表人:郁华军

5、注册资本:58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1990年10月22日

8、营业期限:1990年10月22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丸剂(浓缩丸)(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碘海醇);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6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贵州景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6,642.2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7,012.27万元,负债人民币59,630.2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56,058.84万元,非流动负债人民币3,571.4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21,843.6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443.78万元。

(三)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2、工商注册号:91520100622202029Q

3、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医药)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