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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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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年度定期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彭杰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全体股东权益。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1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并严格管理该资金的使用,2016年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3)。

6、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专门管理制度,2016年度的各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没有发生违规行为和侵占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2)。

8、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人员、价格、数量确定过程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可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9、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的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可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年度定期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卫祥云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何进日先生出席会议并投票),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王彦武、姜小娟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拟将母公司2016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465,175,155.20元,以公司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2,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分配46,08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等情况提议。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6、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3)。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专门管理制度,2016年度的各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没有发生违规行为和侵占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审计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8、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文本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地对2016年度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2)。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9、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依协议约定支付审计费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0、全体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刘永交、彭杰、段维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可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编号:2017-010号)。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律师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行权价格、数量暨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11、全体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刘永交、彭杰、段维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可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编号:2017-010号)。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律师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行权价格、数量暨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1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适应发展需要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1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等事项,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15、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7)。

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先生、王远明先生、何进日先生、白燕女士、刘定华先生、姚禄仕先生分别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审计部按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加加食品)审字【2017】第1号《审计通知书》,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审计,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特出具本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数额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2月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30.00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8,490.1558万元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1,509.8442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11年12月29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1年12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3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1年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制定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2年10月24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效率,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支付审批流程,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5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8月14日,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于2012年1月29日,由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长沙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乡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东兴证券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全部募集资金纳入了联合监管机制。

公司因经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的超额募集资金本息共计310,715,563.79元全部取出,作如下安排:将96,230,000.00元按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用于归还公司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而先行垫付的流动资金;将200,000,000.00元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开设的专户(账号:368100100100512130);将14,485,563.79元存入公司原已开设在中国银行宁乡支行的专户(账号:585958290715),各专户均由公司与上述相关金融机构及东兴证券相应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净额111,509.8442万元,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62,790.54万元,其中用于“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项目”投资额47,874.42万元、用于“年产1万吨优质茶籽油项目”投资额14,916.12万元,其余48,719.30万元为超额募集资金。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专户中,其中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定了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有利于募集资金分段增值。另外将闲置未用的超募资金以半年期、一年期、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增加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南粤银行深圳分行超募资金专户(账号:910001201900008965)、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910000205900000295)已于2013年3月18日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579739)已于2013年9月2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579610)已于2014年4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七天通知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742342)已于2014年6月26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7550)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6755)已于2014年11月2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7672)于2014年12月1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6512)已于2014年12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911271)已于2015年01月12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173465)已于2015年03月11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532074)已于2015年04月24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173883)已于2015年06月10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532339)已于2015年09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附属一个定期存款账户),二个超募资金专户;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长沙支行(账号:3105014210000945)。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使用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专户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到期停止

2012年5月18日公司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5014210000937)、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5014210000945)分别签定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2012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19日到期。流动利C账户于2014年1月21日到期结算,余款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累计产生流动利C利息1,409.09万元,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累计产生流动利C利息487.56万元,共计1,896.65万元。

(2)暂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转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

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由南粤银行深圳分行(账号:910001201900008965)转出20,000万元,转入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账号:368100100100512130)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分别将10,000万元、10,000万元转为两个定期存单账户存放,期限分别为半年、一年。2013年9月27日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半年期存单到期10,000万元转入活期存款,结息1,541,069.44元。2014年4月17日兴业银行长沙分行一年期存单到期10,000万元转入活期存款,结息3,323,527.78元。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将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账号:368100100100512130)10,116万元转为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单账户存放,于2014年6月26日转入活期存款,累计取得利息收入970,918.69元。公司2014年5月20日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开放式)3,500万元,于2014年7月1日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1亿元、4,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 4,000万元,结息 433,972.60 元。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500万元, 结息67,808.22元。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 1亿元,结息 1,760,547.95 元。公司于 2014年12月1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2,000万元、8,000万元。 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3,000万元, 结息461,095.89元。公司于2015年01月12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3,000万元, 结息299,178.08元。公司于2015年03月11日到期收回民生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2,000万元, 结息225,216.30元。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分别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2,000万元分别购买2份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到期收回民生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1,000万元, 结息54,166.67元。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到期收回民生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8,000万元, 结息1,900,888.89元。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到期收回民生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1,000万元, 结息265,977.39元。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在民生银行办理《2016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2期(1年)》金额6,800万元,可随时取出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转存定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募集资金专户签定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2015年01月0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5014210000937)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2015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7日到期。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C”增值服务是以1年为一个增值服务周期并结合1天通知存款、7天通知存款、3个月整存整取、6个月整存整取、1年整存整取五个存款品种的增值服务。有利于闲置募集资金分段增值,增加公司利息收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到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流动利C累计产生利息3,743,206.37元。

(4)超募资金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终止

经公司201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增资,由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1万吨陈醋、2万吨白醋),该项投资需经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设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经管理层深入讨论,认为因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经营策略的转变,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决定终止该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建设。

(5)酱油、茶籽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计划

经公司2013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酱油、茶籽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计划》的议案,预计两个募投项目共需追加投资约1.2亿元左右,其中:酱油项目追加10,965.22万元,总投资额为58,839.64万元;茶籽油项目追加投资1,067.68万元,总投资额为15,983.80万元。追加投资计划的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公司剩余的超募资金。

3、募集资金其他重要事项

(一)项目实际情况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增资,由郑州加加味业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1万吨陈醋、2万吨白醋)。截止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尚未实施,尚未投入资金。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实际情况,经过管理层深入讨论,结合公司经营策略的需要,终止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

(二)终止原因

(1)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管理层深入讨论,认为自该项目审议批准至今,项目尚未启动,随着时间的变化,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公司本着严谨的态度,对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实施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可行性及预计收益情况进行了分析,北方市场食醋产能布局的实际和优势都有所减弱,认为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状况,目前公司南方食醋生产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所以,公司将之前在北方建厂扩大产能的计划变更为以南方现有产能饱和或超饱和生产来满足市场需求。

(2)公司经营策略的需要。自该项目审议批准至今,公司的经营策略仍然持续重点关注酱油这个主业。2015年,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的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目前经营策略重点在于结合20万吨优质酱油的募投项目投入,产能逐步释放,利用此契机,加大销售推广力度,做好高档酱油的消费引导和产能释放速度的合理配置。坚持“淡酱油”、“大单品”战略,全面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坚持差异化竞争,加速产品的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和安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超募资金进行合理的后续安排,且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继续存放于募资金专户。

(四)项目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审慎的态度和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原则,以及根据经营策略的需要,不盲目进行市场投入,终止实施“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不会影响加加食品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

及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8日,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相关事项。

2、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相关事项。

3、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此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532元/股,期权数量调整为1873.5万股;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董事会注销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7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62.05万份股票期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一名高管陈伯球先生于2016年11月辞职,其所涉及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2.50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全部被取消。故公司对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截至2016年7月13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发生派息等事项时,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授予对象及数量调整:授予对象一人辞职,涉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2.50万份。此次调整,授予对象人数由174人调整为173人,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11.45万份调整至1258.95万份。

行权价格调整: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为7.532元/股,此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492元/股。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相关事项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以201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6%。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9.66%,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长11.99%。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没有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不符合行权条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能行权。

2、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7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39.55万份股票期权,并将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及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以及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进行注销,将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行权期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7月13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492元/股;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一名高管辞职,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全部被取消,公司对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授予对象人数调整为173人,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至1258.95万份。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因公司2016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董事会拟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7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39.55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对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人员、价格、数量确定过程合法、有效。

2、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的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因第二个行权期没有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规定的业绩考核条件,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决定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股票期权的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行权价格、数量暨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管理部门职能调整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架构调整等事项,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1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