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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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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2版)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宇顺天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下午14:30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周二)-2017年5月10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日(周三)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602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201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⑵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2017年5月8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9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宇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4、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胡九成、刘芷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5、注意事项:

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89”,投票简称为“宇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公告编号:2017-03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宇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旸先生、代总经理许淼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九成先生、独立董事吴玉普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培琴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交易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应收账款75,109,173.54元债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珠海中植产投清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云投资”)。

根据公司与清云投资、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清云投资于2017年4月18日向公司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人民币75,109,173.54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